毕得医药(688073):股东完成非交易过户
证券代码:688073 证券简称:毕得医药 公告编号:2024-048 上海毕得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完成非交易过户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 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 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毕得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 收到股东宁波鼎华永创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 称“鼎华永创”)通知,因鼎华永创解散清算,其持有的公司股份 2,275,08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50%)已通过非交易过户的方 式登记至鼎华永创的合伙人名下,相关手续已经办理完毕,并于 近日取得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 确认书》。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证券非交易过户明细
的股份数量,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确认 为准。 二、其他相关承诺和说明 (一)鼎华永创在《上海毕得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以下简称“《公司招股 说明书》”)中作出如下承诺: 1、本企业自发行人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首次公开发行并 在科创板上市申请前 12个月以前已持有的发行人股份,自发行 人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 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 托他人管理,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企业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对于 本企业持有的基于前述股份而享有的送红股、转增股本等股份, 亦遵守上述锁定期的约定。 2、上述锁定期届满后24个月内,本企业拟减持公司股份的, 减持价格根据当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且不低于发行价,并应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 锁定期届满超过 24个月后,本企业拟减持公司股份的,应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 关规定进行减持,且不违背本企业已作出承诺,减持方式包括二 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或其他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合 法方式。 承诺人若拟减持发行人股票,将在减持前3个交易日公告减 持计划。且该等减持将通过相关证券交易所以大宗交易、竞价交 易或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方式依法进行。 3、本承诺人减持股份依照《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 则的规定,按照规定的减持方式、减持比例、减持价格、信息披 露等要求,保证减持发行人股份的行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 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4、本企业将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 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同时根据孰高孰长原则确定持股锁定期限, 规范诚信履行股东义务;上述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未来发生变化 的,本企业承诺将严格按照变化后的要求确定持股锁定期限。 若本企业未履行上述承诺,本企业将在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 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如果本企业因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而获得收入的,所得的收入归 公司所有,本企业将在获得收入的5日内将前述收入支付给公司 指定账户;如果因本企业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给公司或者其他投 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企业将向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 责任。 (二)本次鼎华永创解散清算,通过非交易过户形式取得公 司股份的全体合伙人承诺,将继续履行鼎华永创在《公司招股说 明书》中相关承诺。 (三)鼎华永创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鼎 华永创进行证券非交易过户事宜,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亦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 三、其他相关说明 本次非交易过户完成后,不会触及对上市公司的要约收购。 本次鼎华永创的证券非交易过户的事宜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 生变更,公司控股股东与实际控制人并未发生变化,亦不会影响 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 特此公告。 上海毕得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16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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