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得医药(688073):股东完成非交易过户

时间:2024年11月15日 18:51:03 中财网
原标题:毕得医药:关于股东完成非交易过户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073 证券简称:毕得医药 公告编号:2024-048

上海毕得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完成非交易过户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 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 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毕得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
收到股东宁波鼎华永创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
称“鼎华永创”)通知,因鼎华永创解散清算,其持有的公司股份
2,275,08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50%)已通过非交易过户的方
式登记至鼎华永创的合伙人名下,相关手续已经办理完毕,并于
近日取得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
确认书》。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证券非交易过户明细

序 号过出方过入方过户数量 (万股)占公司股份总 股本比例(%)股份性质
1宁波鼎华 永创创业 投资合伙 企业(有吴波785,8040.86无限售流 通股
2     
  李怡静374,1930.41 
3     
  陈俊224,5150.25 
4     
  李黎224,5150.25 
5限合伙)杜鹃224,5150.25 
6     
  李爱飞217,0320.24 
7     
  耿勇149,6750.16 
8     
  蒋亚妹74,8390.08 
合计2,275,0882.50   
注:上述数据若有尾差,为四舍五入所致。具体非交易过户
的股份数量,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确认
为准。

二、其他相关承诺和说明
(一)鼎华永创在《上海毕得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以下简称“《公司招股
说明书》”)中作出如下承诺:
1、本企业自发行人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首次公开发行并
在科创板上市申请前 12个月以前已持有的发行人股份,自发行
人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 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
托他人管理,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企业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对于
本企业持有的基于前述股份而享有的送红股、转增股本等股份,
亦遵守上述锁定期的约定。

2、上述锁定期届满后24个月内,本企业拟减持公司股份的,
减持价格根据当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且不低于发行价,并应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

锁定期届满超过 24个月后,本企业拟减持公司股份的,应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
关规定进行减持,且不违背本企业已作出承诺,减持方式包括二
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或其他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合
法方式。

承诺人若拟减持发行人股票,将在减持前3个交易日公告减
持计划。且该等减持将通过相关证券交易所以大宗交易、竞价交
易或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方式依法进行。

3、本承诺人减持股份依照《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
则的规定,按照规定的减持方式、减持比例、减持价格、信息披
露等要求,保证减持发行人股份的行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
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4、本企业将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
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同时根据孰高孰长原则确定持股锁定期限,
规范诚信履行股东义务;上述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未来发生变化
的,本企业承诺将严格按照变化后的要求确定持股锁定期限。

若本企业未履行上述承诺,本企业将在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
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如果本企业因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而获得收入的,所得的收入归
公司所有,本企业将在获得收入的5日内将前述收入支付给公司
指定账户;如果因本企业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给公司或者其他投
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企业将向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
责任。

(二)本次鼎华永创解散清算,通过非交易过户形式取得公
司股份的全体合伙人承诺,将继续履行鼎华永创在《公司招股说
明书》中相关承诺。

(三)鼎华永创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鼎
华永创进行证券非交易过户事宜,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亦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

三、其他相关说明
本次非交易过户完成后,不会触及对上市公司的要约收购。

本次鼎华永创的证券非交易过户的事宜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
生变更,公司控股股东与实际控制人并未发生变化,亦不会影响
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


特此公告。



上海毕得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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