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可瑞(300713):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2024年11月15日下午14:30时开始 (2)网络投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1月15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1月15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会议地点:深圳市南山区中山园路1001号国际E城E1栋11楼公司大会议室。 4.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召集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尹伟先生。 7.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经深圳市英可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英可瑞”)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已于2024年10月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公告。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所履行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 8.会议的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及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代理人)80人,代表股份100,278,49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3.1792%。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代理人)5人,代表股份100,054,49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3.038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75人,代表股份223,99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11%。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76人,代表股份5,496,58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4631%。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1人,代表股份5,272,58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3219%。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75人,代表股份223,99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11%。 9.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士出(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以下议案,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并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会议以累积投票的方式选举尹伟、邓琥、王孟腾、杨光辉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 1.01.候选人:《选举尹伟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100,055,136股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股份数:5,273,224股 1.02.候选人:《选举邓琥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100,055,120股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股份数: 5,273,208股 1.03.候选人:《选举王孟腾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100,054,620股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股份数: 5,272,708股 1.04.候选人:《选举杨光辉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100,055,123股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股份数: 5,273,211股 2.审议并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会议以累积投票的方式选举吴红日、净春梅、刘晨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 以上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 2.01.候选人:《选举吴红日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100,055,115股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股份数: 5,273,203股 2.02.候选人:《选举净春梅女士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 100,054,616股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股份数: 5,272,704股 2.03.候选人:《选举刘晨女士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 100,055,121股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股份数: 5,273,209股 3.审议并通过《关于监事会换届暨提名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会议以累积投票的方式选举刘文锋、王胜东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 3.01.候选人:《选举刘文锋先生为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同意股份数: 100,055,118股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股份数: 5,273,206股 3.02.候选人:《选举王胜东先生为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同意股份数: 100,055,117股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股份数: 5,273,205股 4.审议并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00,248,83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04%;反对18,26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82%;弃权11,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14%。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5,466,92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4604%;反对18,26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322%;弃权11,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074%。 5.审议并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00,247,13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87%;反对20,96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09%;弃权10,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04%。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5,465,22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4295%;反对20,96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835%;弃权10,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892%。 6.审议并通过《关于第四届董事会董事薪酬及津贴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00,242,03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36%;反对24,86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48%;弃权11,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16%。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5,460,12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3367%;反对24,86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4523%;弃权11,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110%。 7.审议并通过《关于第四届监事会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00,243,13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47%;反对24,86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48%;弃权10,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05%。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5,461,22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3567%;反对24,86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4523%;弃权10,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91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代表到会见证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律师认为: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深圳市英可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英可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英可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1月15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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