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达创智(001368):变更会计师事务所
证券代码:001368 证券简称:通达创智 公告编号:2024-057 通达创智(厦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会计师事务所变更: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及情况说明: 根据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为更好地保证审计工作的审慎性、独立性与客观性,综合考虑通达创智(厦门)股份有限公司业务发展和未来审计的需要,公司拟聘请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公司已就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沟通,各方均已明确知悉本事项并对本次变更无异议。 3、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 通达创智(厦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 2024年 11月 15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公司聘请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北京德皓国际”)担任公司 2024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本次相关情况,详细公告如下: 一、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机构信息 名称: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08 年 12 月 8 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31 号 5 层 519A 首席合伙人:杨雄 截止 2024年 10月 ,北京德皓国际合伙人 54人,注册会计师 269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 96人。 2023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 54,909.97万元(含合并数,下同),审计业务收入为 42,181.74万元,证券业务收入为 33,046.25万元。审计 2023 年度上市公司客户家数 59家,审计收费总额 24,144.38万元,主要行业: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批发和零售业。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 35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风险基金上年度年末数:105.35万元;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 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北京德皓国际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次、行政处罚 0次、监督管理措施 0次、自律监管措施 0次和纪律处分 0次。近三年期间有 18名从业人员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 18次、自律监管措施 5次(均不在北京德皓国际执业期间)。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郑基,1997年 1月成为注册会计师,1998年 1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4年 8月开始在北京德皓国际执业,2020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数量 5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黄碧玉,2020年 3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6年 7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4年 8月开始在北京德皓国际执业,2020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1家。 拟安排的项目质量复核人员:殷宪锋,2002年 7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2年 7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4年 9月开始在北京德皓国际执业,2024年拟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数量20余个。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监会及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因执业行为受到证监会及派出机构的行政监管措施的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费用定价原则: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结合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事务所的收费标准,以及公允合理的原则确定。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已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5年(2019年-2023年),此期间大华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勤勉尽责,公允独立地发表审计意见,客观、公正、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报表及内控情况,切实履行财务审计机构应尽的责任,从专业角度维护公司和股东合法权益,对公司 2023年度财务报告和 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意见。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 根据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为更好地保证审计工作的审慎性、独立性与客观性,综合考虑通达创智(厦门)股份有限公司业务发展和未来审计的需要,公司拟聘请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公司已就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沟通,各方均已明确知悉本事项并对本次变更无异议。 (三)上市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北京德皓国际、大华进行了沟通,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均已知悉本次变更事项,并且对本次变更无异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153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的规定,做好必要的沟通及配合工作。 三、拟变更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2024年 11月 1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审计委员会经核查北京德皓国际的独立性、执业资质和诚信情况,并详细了解相关人员的从业经历和执业资质等信息,认为北京德皓国际具备为公司 2024年度提供审计服务的专业能力,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及内控状况进行审计,并具备一定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4年 11月 1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3、生效日期: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进行审议,该事项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第二届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 4、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等。 特此公告。 通达创智(厦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 11月 16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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