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普林(002134):召开2024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002134 证券简称:天津普林 公告编号:2024-082 天津普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本次股东大会为2024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4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同意召开本次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情况: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4、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投票表决时,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5、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现场召开时间:2024年12月03日(星期二)下午15:00 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12月03日,其中: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12月03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12月03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年11月26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4年11月26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天津市南开区红旗路214号 TCL科技集团(天津)有限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会议审议事项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11月16日刊登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相关要求,上述议案中的审议事项,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上述第1、2、3项议案,将分别采用累积投票方式表决,其中应选非独立董事4名,独立董事3名,非职工代表监事2名,其中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的表决分别进行。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其中第2项议案,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上述第4项议案,须以特别决议通过,即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 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三、出席现场会议的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24年12月2日 上午 9:00-12:00 下午 13:30-16:30 2、登记地点:天津自贸试验区(空港经济区)航海路53号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3、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持本人有效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等进行登记。 (2)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持委托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自然人股东签字)、持股凭证、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进行登记。 (3)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持股凭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法人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 (4)法人股东由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持股凭证、法人证券账户卡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进行登记。 (5)本地或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以信函、传真件进行登记,并请进行电话确认。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上述材料除注明复印件外均要求为原件,对不符合要求的材料须于表决前补交完整。身份证复印件均需正反面复印。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联系人:束海峰 联系电话:022-24893466 联系传真:022-24890198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通讯地址:天津自贸试验区(空港经济区)航海路53号 2、与会股东或股东代理人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3、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到突发重大事件影响,则本次年度股东大会的进程另行通知。 六、备查文件 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决议; 第六届监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通知。 天津普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四年十一月十五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程序 1、投票代码:362134 2、投票简称:普林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1)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2)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表一: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4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4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②选举独立董事(如提案2,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3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③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如提案3,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2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在2位监事候选人中将其拥有的选举票数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所投人数不得超过2位。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12月03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12月03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4年12月03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天津普林附件二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天津普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本公司)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行使表决权,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1、对于累积投票议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若投选的选票总数超过股东拥有的投票权总数,则该表决票视为废票;若投选的选票总数小于或等于股东拥有的投票权总数,该选票有效,差额部分视为弃权;若直接在候选人后面的空格内打“√”的,视为将其拥有的投票权总数平均分配给相应打“√”的候选人。 2、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授权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 为准,对同一项表决议案,不得有多项授权指示,多选为无效票。 委托人 委托人(姓名或签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 股 委托人股票账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受托人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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