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硕科技(301295):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证券代码:301295 证券简称:美硕科技 公告编号:2024-043 浙江美硕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美硕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4年11月15日(星期五)在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11月9日通过短信、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董事。 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会议由董事长黄晓湖先生主持,监事、高管列席。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做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受让温州浚泉鸿茂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份额的议案》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和要求,受让合伙企业份额,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对转让方、投资标的、合伙人的基本情况以及转让协议、合伙协议的主要内容进行了披露,不存在违规交易和投资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受让投资基金份额暨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的公告》。 表决结果为: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美硕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1月15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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