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秀资本(000987):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证券代码:000987 证券简称:越秀资本 公告编号:2024-059 广州越秀资本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广州越秀资本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 别于2024年10月31日、2024年11月9日在《证券时报》《中 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召 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53) 和《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公告 编号:2024-055),现将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决议情况 公告如下: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11月15日下午15:00开始。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 的时间为2024年11月15日上午9:15-9:25和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 的时间为2024年11月15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5号广州国际金 融中心63楼公司第一会议室。 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 方式召开。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现场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王恕慧。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的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回购 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截至本次股东大会股 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为5,017,132,462股,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 户持有公司股份18,269,991股,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为4,998,862,471股。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729人,代 表股份3,921,156,76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8.4410%。 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8人,代表 股份2,947,804,50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8.9695%; 出席网络投票的股东721人,代表股份973,352,254股,占公司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4715%。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 721 人,代表股份 154,895,66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0986%。 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2人, 代表股份340,59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8%;出 席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719人,代表股份154,555,062股,占公 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0918%。 3、公司董事、监事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公司高级管 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会议。 4、见证律师出席并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召开, 表决结果如下: (一)审议《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3,919,143,24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86%;反对1,278,635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26%;弃权734,886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0187%。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52,882,13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7001%;反对1,278,63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255%;弃权734,886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744%。 本议案获得通过。 (二)审议《关于<广州越秀资本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核心人员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3,912,627,95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632%;反对4,703,545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00%;弃权655,513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0167%。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49,536,60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5402%;反对4,703,54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0366%;弃权655,513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232%。 因利益相关,关联股东王恕慧、杨晓民、吴勇高回避本议案 的审议与表决。 本议案获得通过。 (三)审议《关于<广州越秀资本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核心人员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3,912,983,91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723%;反对4,665,011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91%;弃权338,092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0086%。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49,892,55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7700%;反对4,665,01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0117%;弃权338,09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183%。 因利益相关,关联股东王恕慧、杨晓民、吴勇高回避本议案 的审议与表决。本议案获得通过。 (四)审议《关于补选非独立董事及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组成人员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3,911,251,96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474%;反对9,279,285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366%;弃权625,515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3,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016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44,990,8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6055%;反对9,279,28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9907%;弃权625,51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3,30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038%。 本议案获得通过,周水良先生即日起当选公司第十届董事会 董事,任期至第十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日止。 (五)审议《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发行债券及资产证券化 产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3,917,908,06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71%;反对2,749,481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01%;弃权499,213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0127%。 本议案获得通过。 (六)审议《关于全资子公司越秀金融国际向关联方借款暨 关联交易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557,414,64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594%;反对3,260,337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088%;弃权495,613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0317%。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51,139,7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5752%;反对3,260,33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1049%;弃权495,613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90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200%。 关联股东广州越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越秀企业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王恕慧、杨晓民回避本议案的审议与表决。 本议案获得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刘楚欣、常天行。 (三)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和召开程序、出 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证 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二)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州越秀资本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15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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