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有树(300209):召开出资人组会议的通知

时间:2024年11月15日 19:31:00 中财网
原标题:*ST有树:关于召开出资人组会议的通知

证券代码:300209 证券简称:*ST有树 公告编号:2024-091 有棵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出资人组会议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出资人组会议召开日期:2024年12月2日(星期一)
2、出资人组会议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深圳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有棵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9月30日收到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长沙中院”或“法院”)送达的《民事裁定书》((2024)湘01破申19号)与《决定书》((2024)湘01破61号),长沙中院裁定受理申请人对公司的重整申请,并指定公司预重整阶段的临时管理人有棵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清算组担任公司管理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9月30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刊登的《关于法院裁定受理公司重整的公告》(2024-07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相关规定,重整计划草案涉及出资人权益调整事项的,应当设出资人组对该事项进行表决。公司出资人组会议将于2024年12月2日14:50召开,由出资人组对《有棵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之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进行审议表决。现将召开出资人组会议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有棵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

2、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出资人组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有棵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3、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12月2日下午 14:50
(2)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12月2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2月2日上午9:15-9:25和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2月2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4、会议召开方式:本次出资人组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本次出资人组会议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交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或者符合规定的其他投票系统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以上两种方式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网络投票包含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

5、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年11月25日(星期一)
6、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2024年11月25日下午15:00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出资人组会议,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式样见附件2)。

(2)公司管理人,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出资人组会议的其他人员。

7、现场会议地点:长沙市开福区中山路491号万达广场写字楼A座39001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议案
表 1 本次出资人组会议提案名称及编码表

提案编码提案名称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有棵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之出资人权 益调整方案》
提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刊登的相关公告。以上议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2024年11月28日(星期四),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2、登记地点:长沙市开福区中山路491号万达广场写字楼A座39001室。

3、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证明、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有棵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出资人组会议参会股东登记表》(附件3),以便登记确认。传真在2024年11月28日15:00前送达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来信请寄:长沙市开福区中山路491号万达广场写字楼A座39001室(信封请注明“出资人组会议”字样),不接受电话登记。

4、注意事项:出席本次出资人组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5、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电话号码:0755-84826159
传真号码:0755-84826159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6、本次出资人组会议现场会议为期半天,与会股东的所有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出资人组会议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 1。

五、风险提示
1、法院裁定公司进入重整程序后,公司仍存在因重整失败而被宣告破产的风险。如后续被宣告破产,公司将被实施破产清算,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10.4.18条的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2、公司2023年末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为负值。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10.3.1条的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已自2024年4月29日开市起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若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出现相关财务指标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10.3.11条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

公司将继续依法配合法院及管理人开展推进重整相关工作,在现有基础上积极做好日常运营工作,保障公司经营稳定,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内容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授权委托书
3、出资人组会议参会股东登记表


有棵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十五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50209
2、投票简称:有树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
(1)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2)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 12月 2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15-9:25、9:30-11:30 和下午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12月2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4年12月2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委托 女士/先生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有棵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附件2: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委托 女士/先生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有棵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提案编 码提案名称备注 (该列打 勾的栏目 可以投 票)同意反对弃权
100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 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有棵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 整计划(草案)之出资人权益调 整方案》   
说明:
1、按照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为准,对同一提案不得有两项或多项指示。如果委托人对某一提案的表决意见未作具体指示或对同一提案有两项或多项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思决定对该提案进行投票表决。


委托人姓名/名称 委托人证件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持股性质及数量
受托人名称或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委托人签名/盖章
附件3:
有棵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出资人组会议参会股东登记表


个人股东姓名/ 法人股东名称   
个人股东身份证号码/ 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法人股东法定代 表人姓名 
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出席会议人姓名/名称 是否委托 
代理人姓名 代理人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联系地址 邮编 
个人股东签字/ 法人股东盖章   

附注:
1、请用正楷字填上全名及地址(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相同)。

2、已填妥及签署的参会股东登记表,应于2024年11月28日15:00之前送达、邮寄或传真方式到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3、上述参会股东登记表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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