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莱特(831689):2024年第五次临股东大会决议
证券代码:831689 证券简称:克莱特 公告编号:2024-110 威海克莱特菲尔风机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 11月 14日 2.会议召开地点:威海克莱特菲尔风机股份有限公司五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盛军岭女士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及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 《威海克莱特菲尔风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9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49,245,07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7.09%。 其中通过网络投票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3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11,785,94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6.06%。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9人,出席 9人; 2.公司在任监事 3人,出席 3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 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拟定聘请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 2024年度的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办理具体协商审计机构报酬事宜。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49,245,071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股数 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山东泰祥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侯登辉、许雁峰 (三)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召集人资格以及出席会议的人员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一)威海克莱特菲尔风机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威海克莱特菲尔风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 11月 15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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