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野股份(832023):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非交易过户完成
证券代码:832023 证券简称:田野股份 公告编号:2024-102 田野创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非交易过户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 责任。田野创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年 8月 8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与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2024年 8月 26日召开的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已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同意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或“本员工持股计划”),并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有关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9日及2024年8月27日在北交所网站(www.bse.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3号—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计划》等相关规定,现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过户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来源及数量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标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内已回购的公司 A股普通股股票。 公司于 2023年 4月 24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与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2023年 5月 17日召开的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股份后续用于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年 8月 11日在北交所网站(www.bse.cn)披露的《回购股份结果公告》(公告编号:2023-087)。 公司于 2024年 2月 2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通过回购股份专用证券账户以连续竞价转让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股份后续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年 5月 29日在北交所网站(www.bse.cn)披露的《回购股份结果公告》(公告编号:2024-053)。 经上述两次回购方案,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6,37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1.95%。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通过非交易过户方式过户的股份数量为 6,370,000股,占公司现有总股本的 1.95%,全部来源于上述回购股份。本次非交易过户完成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票数量为 0股。 二、本员工持股计划专户开立、认购及股份过户情况 1、本员工持股计划专户开立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开立了本员工持股计划证券专用账户,证券账户名称:田野创新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证券账户号码:0899448699。 2、本员工持股计划认购情况 根据《田野创新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本员工持股计划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8,790,600.00元,实际募资总额为 8,790,600.00元(对应股份数量为6,370,000股),未超过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募资总额上限。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为员工合法薪酬、自筹资金以及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公司不以任何方式向持有人提供垫资、担保、借贷等财务资助。本员工持股计划不涉及杠杆资金,不存在第三方为员工参加持股计划提供奖励、资助、补贴、兜底等安排。 3、本员工持股计划非交易过户情况 2024 年 11月 14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出具的《股份登记确认书》,“田野创新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有的 6,370,000股公司股票已以非交易过户方式过户至“田野创新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专用证券账户。 公司全部有效的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0%,单个员工所持员工持股计划份额所对应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 根据《田野创新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为48个月,自本员工持股计划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计算。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所获标的股票分 2期解锁,解锁时点分别为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满12个月、24个月,每期解锁的标的股票比例分别为 50%、50%,各年度具体解锁比例和数量根据公司业绩指标和持有人绩效考核结果计算确定。 三、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关联关系和一致行动关系说明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构成《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关系。具体如下: 1、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参加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本员工持股计划未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签署一致行动协议或存在一致行动安排。 2、公司参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为单丹、张辉、张雄斌、郑定成、莫艳秋、朱君明、张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与前述人员存在关联关系,在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时,前述董事、监事均回避表决。同时,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未与公司前述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签署一致行动协议或存在一致行动安排。 3、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之间除亲属关系外,无其他关联关系,均未签署《一致行动协议》或存在一致行动的相关安排;持有人会议为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最高权利机构,持有人会议选举产生管理委员会,监督员工持股计划的日常管理,任意单一持有人均无法对持有人会议及管理委员会决策产生重大影响。 4、本次员工持股计划部分持有人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除亲属关系外,无关联关系,亦未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签署《一致行动协议》或存在一致行动安排。 四、本员工持股计划的会计处理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1号——股份支付》的规定: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的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应当以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权益工具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公司将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1号——股份支付》的规定进行相应会计处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对公司经营成果的影响最终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公司将持续关注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后续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备查文件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出具的《股份登记确认书》。 特此公告。 田野创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 11月 15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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