祥源新材(300980):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时间:2024年11月15日 20:55:53 中财网
原标题:祥源新材: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湖北祥源新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湖北祥源新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祥源新材
股票代码:300980

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一:魏志祥
住所/通讯地址:湖北省汉川市经济开发区华一村

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二:魏琼
住所/通讯地址:湖北省汉川市经济开发区华一村

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三:武汉祥源众鑫新材料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住所/通讯地址: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高新大道 999号

股份变动性质:由于公司权益分派、实施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与回购注销、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及回购公司股份导致持股比例被动稀释

签署日期:2024年 11月 14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 本报告书系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制。

二、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三、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拥有的湖北祥源新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湖北祥源新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 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 录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2
第一节 释义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5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8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9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祥源新材股票的情况 ................................................................12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13
第七节 备查文件 ................................................................................................................14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 .....................................................................................................21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本报告书中合计数与各明细数之和在尾数上若存在差异,均为四舍五入造成。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一

姓名魏志祥
性别
国籍中国
身份证件号码4222**********0019
住所/通讯地址湖北省汉川市经济开发区华一村
通讯方式0712-8806405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 或地区居留权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二

姓名魏琼
性别
国籍中国
身份证件号码4222**********0082
住所/通讯地址湖北省汉川市经济开发区华一村
通讯方式0712-8806405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 或地区居留权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三

企业名称武汉祥源众鑫新材料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高新大道 999号
执行事务合伙人魏志祥
成立日期2015-01-21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1003036965868
注册资本4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对新材料、新能源、生物科技、人工智能、互联网、航天科技的投资 (不含国家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限制和禁止的项目;不得以任何方式 公开募集和发行基金)(不得从事吸收公众存款或变相吸收公众存款, 不得从事发放贷款等金融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 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环保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企业 管理咨询;商务信息咨询(不含商务调查)(依法须经审批的项目,经 相关部门审批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经营期限2015-01-21至 2040-01-21

祥源众鑫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合伙人名称出资比例
1魏志祥26.53%
2魏琼18.32%
3黄永红4.13%
4江佑芳4.06%
5王诗明3.36%
6段建平3.21%
7陈忠文2.87%
8陈胜利2.71%
9张承艳2.46%
10胡志伟2.43%
其他合伙人29.92% 
合计100% 

祥源众鑫主要负责人:

姓名职务性别国籍长期居住地其他国家或者地 区的居留权
魏志祥执行事务合伙人中国湖北省汉川市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关系说明
魏志祥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担任公司董事长,是祥源众鑫的执行事务合伙人;魏琼与魏志祥为兄妹关系,担任公司董事、总经理,是祥源众鑫的有限合伙人。

魏志祥、魏琼和祥源众鑫存在一致行动关系,以上主体合称“信息披露义务人”。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或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系公司权益分派、实施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与回购注销、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及回购公司股份导致其持股比例被动稀释。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 12个月股份增减持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在未来 12个月内增持或减持其所持有的祥源新材股份的可能,若未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37,890,000股,占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2021年 4月 21日)总股本 71,898,056股的 52.70%。

信息披露义务人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后的权益变动情况如下: 1、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
公司于 2022年 6月 2日实施完毕 2021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以当时的总股本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股转增 5股,公司的总股本由 71,898,056股变更为 107,847,084股。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数量对应增加,合计持股数量由 37,890,000股变更为 56,835,000股,合计持股比例为52.70%。本次权益分派引起的总股本增加未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比例发生变化。

2、2022年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公司于 2022年 7月 28日完成《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公司总股本增加 486,150股,变更为 108,333,234股。其中,魏琼为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获得授予股份 132,150股,持股数量对应增加 132,150股。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毕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股数量为56,967,150股,合计持股比例为 52.59%。

3、实施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
2024年 4月,公司完成了对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工作,总股本对应减少 194,460股,魏琼持股数量对应减少 52,860股,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股数量为 56,914,290股,合计持股比例为 52.63%。

4、“祥源转债”转股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3]741号文同意注册,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4,600,000张,每张面值 100元,并于 2023年 7月26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转股期为 2024年 1月 8日至 2029年 7月 2日。债券简称为“祥源转债”,债券代码为“123202”。可转债转股期限自发行结束之日(2023年 7月 7日)起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2024年 1月 8日)起至可转债到期日(2029年 7月 2日)止。

截至 2024年 11月 14日,“祥源转债”合计转股 14,623,253股,公司总股本因“祥源转债”转股增加至 122,762,027股。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公司股份数量为 56,914,290股,占截至 2024年 11月 14日公司总股本 122,762,027股剔除回购专户股份后【注】的股本 119,371,477股的比例为 47.68%。至此,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股比例被动稀释了 5.02%。

【注:因公司已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3,390,550股,且目前尚未注销,因此此处计算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比例时的公司总股本相应剔除回购专户股份】
综上,截至 2024年 11月 14日,上述变化导致公司总股本增加至 122,762,027股,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比例由 52.70%被动稀释至 47.68%,被动稀释比例为5.02%。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持股情况
由于公司权益分派、实施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与回购注销、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及回购公司股份,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比例被动稀释。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股份性质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数 (股)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 (股)占剔除回购股份 后的总股本比例 (%)
魏志祥合计持有21,310,00029.6431,965,00026.78
 其中:无限 售条件股份00.007,991,2506.69
 有限售 条件股份21,310,00029.6423,973,75020.08
魏琼合计持有14,000,00019.4721,079,29017.66
 其中:无限 售条件股份00.005,250,0004.40
 有限售 条件股份14,000,00019.4715,829,29013.26
祥源众鑫合计持有2,580,0003.593,870,0003.24
 其中:无限 售条件股份00.003,870,0003.24
 有限售 条件股份2,580,0003.5900.00
合计37,890,00052.7056,914,29047.68 
注 1:本次变动前持股比例是以截至 2021年 4月 21日公司总股本 71,898,056股为计算基数,本次变动后持股比例是以截至 2024年 11月 14日公司总股本 122,762,027股剔除回购股份为计算基数。

注 2:上述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

三、信息披露人权益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的祥源新材的股份仅存在质押情况,不存在冻结或其他受限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股份质押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持股数量 (万股)质押股数 (万股)质押股数占截至本报告书签 署之日总股份比例(%)质押股数占其所 持股份比例(%)
魏志祥3,196.509077.3928.37
魏琼2,107.929910.744.32
祥源众鑫387000
合计5,691.4299988.1317.54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祥源新材股票的情况
在本报告书签署日前六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买卖祥源新材股份的情况。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适用以及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 备查文件目录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本人/执行事务合伙人的名单及其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3、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本次权益变动报告书。


二、查阅地点
本报告书全文及备查文件置于湖北祥源新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供投资者查阅。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魏志祥



2024年11月14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魏琼



2024年11月14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武汉祥源众鑫新材料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024年11月14日

(此页无正文,为《湖北祥源新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之签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魏志祥



2024年11月14日

(此页无正文,为《湖北祥源新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之签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魏琼



2024年11月14日

(此页无正文,为《湖北祥源新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之签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武汉祥源众鑫新材料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024年11月14日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名称湖北祥源新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 所在地湖北省汉川市
股票简称祥源新材股票代码300980
信息披露义务 人名称魏志祥信息披露 义务人注 册地湖北省汉川市经济开 发区华一村
 魏琼  
   湖北省汉川市经济开 发区华一村
 武汉祥源众鑫新材料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 区高新大道999号
拥有权益的股 份数量变化增加□ 减少□ 不变,但持股比例发生变化 ■有无一致 行动人有 ■ 无 □
信息披露义务 人是否为上市 公司第一大股 东是 ■ 否□信息披露 义务人是 否为上市 公司实际 控制人是 ■ 否□
权益变动方式 (可多选)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协议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继承 □ 赠与 □ 其他 ■(由于公司权益分派、实施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与回购 注销、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及回购公司股份,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 比例被动稀释)  
信息披露义务 人披露前拥有 权益的股份数 量及占上市公魏志祥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A股 持股数量:21,310,000股 持股比例:29.64%(上市公司当时 总股本为 71,898,056股) 

司已发行股份 比例魏琼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A股 持股数量:14,000,000股 持股比例:19.47%(上市公司当时 总股本为 71,898,056股)
 武汉祥源众鑫新材料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A股 持股数量:2,580,000股 持股比例:3.59%(上市公司当时总 股本为 71,898,056股)
本次权益变动 后,信息披露 义务人拥有权 益的股份数量 及变动比例魏志祥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A股 变动数量:10,655,000股 变动后持股数量:31,965,000股 变动后持股比例:26.78%(上市公 司当前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股 数后的总股本为 119,371,477股)
 魏琼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A股 变动数量:7,079,290股 变动后持股数量:21,079,290股 变动后持股比例:17.66%(上市公 司当前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股 数后的总股本为 119,371,477股)
 武汉祥源众鑫新材料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A股 变动数量:1,290,000股 变动后持股数量:3,870,000股 变动后持股比例:3.24%(上市公司 当前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股数 后的总股本为 119,371,477股)
在上市公司中 拥有权益的股 份变动的时间 及方式时间:2021年 4月 21日-2024年 11月 14日 方式:由于公司权益分派、实施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与回购注 销、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及回购公司股份,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比 例被动稀释。 
是否已充分披 露资金来源不适用 

信息披露义务 人是否拟于未 来 12个月内 继续增持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在未来 12个月内增持或减持其所持有的祥源新 材股份的可能,若未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 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信息披露义务 人在此前 6个 月是否在二级 市场买卖该上 市公司股票是 □ 否 ■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 以说明: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减持时是否存在侵害上 市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 题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减持时是否存在未清偿 其对公司的负债,未解除 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 保,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 其他情形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 得批准不适用
是否已得到批准不适用



(本页无正文,为《湖北祥源新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附表签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魏志祥



2024年11月14日


(本页无正文,为《湖北祥源新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附表签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魏琼



2024年11月14日

(本页无正文,为《湖北祥源新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附表签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武汉祥源众鑫新材料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024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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