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广核技(000881):关联交易公告
证券代码:000881 证券简称:中广核技 公告编号:2024-069 中广核核技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中广核核技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江苏中广核金沃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金沃”)近日收到了中标结果,确定中标中广核新能源 2024-2025年电缆设备框架采购(第五标段:光伏专用电缆)项目,招标人为中广核风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广核风电”),中标金额为18,309.9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1月8日在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收到中标结果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5)。 公司于2024年 11月15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4票回避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审批江苏金沃与中广核风电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江苏金沃与中广核风电拟签署《中广核新能源2024-2025年电缆设备框架采购项目(第五标段)光伏专用电缆采购合同》,合同价格为人民币18,309.90万元(含税)。 中广核风电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广核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二款第二项规定的关联关系,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关联交易金额为18,309.90万元,按中国广核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这同一关联人连续12个月累计计算关联交易金额为29,487.17万元。因本事项为公开招标形成的关联交易,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已豁免上述因公开招标形成的关联交易履行股东会审议程序。 本次关联交易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须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中广核风电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志武 注册资本:345.57亿元人民币 住所: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12区2号楼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风力发电技术服务;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储能技术服务;生物质能技术服务;风力发电机组及零部件销售;陆上风力发电机组销售;海上风电相关装备销售;海上风电相关系统研发;海上风力发电机组销售;光伏发电设备租赁;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发电机及发电机组销售;发电机及发电机组制造;新能源原动设备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 中国广核集团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42.9262%,中国广核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深圳中广核风太投资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24.0741%,实际控制人为中国广核集团有限公司。 主要财务数据: 2023年末/2023年度,总资产2,679.66亿元,净资产820.23亿元,主营业务收入275.43亿元,净利润74.33亿元(已经审计); 2024年6月末/2024年1-6月,总资产2,862.18亿元,净资产865.48亿元,主营业务收入154.47亿元,净利润50.60亿元(未经审计)。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中国广核集团有限公司系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广核集团有限公司的下属控股子公司中广核风电有限公司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二款第二项规定的关联关系。 3.履约能力分析 中广核风电有限公司不是失信主体,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均处于良好状态,关联交易执行情况良好,具备相应履约能力,不存在履约风险。 三、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 本次公司拟出售的产品为光伏专用电缆。 四、本次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关联交易的定价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产品价格采用公开招标的价格为基准,并通过实际情况变化调整定价,价格为公允的市场价格。 五、协议主要内容 1.合同范围:光伏专用电缆; 2.合同价格:人民币 18,309.90万元(含税);合同价格为固定单价+调价机制,最终结算价格以实际执行的订单累计金额为准; 3.支付方式:到货支付 70%,初步验收支付 25%,5%质保金(初步验收后两年); 4.协议的生效条件:经买方和卖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在合同协议书上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 5.合同期限:自协议签订之日起,2025年 12月 31日止。 六、本次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是为了积极拓展新能源市场,围绕新能源业务结合自身能力优势、管理经验和质保体系,提升公司盈利能力;与关联方开展公平、互惠的合作,能够合理配置和利用资源,降低成本、提高效率。公司与关联人之间的交易均遵循协商一致、公平交易、互惠互利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及其子公司就关联交易中的销售业务均有其他市场渠道,不会对关联人形成依赖。关联交易的持续性将根据有利于公司开展生产经营业务的需要决定。 七、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4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江苏金沃与中广核风电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独立董事认为:本次拟签署的合同遵循了一般商业条款,交易定价公允合理;本次关联交易为公司向中广核风电有限公司销售光伏专用电缆,符合上市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基于上述情况,我们同意本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八、备查文件 1.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4年第四次会议决议; 3.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4.中广核新能源 2024-2025年电缆设备框架采购项目(第五标段)光伏专用电缆采购合同; 5.关联交易情况概述表。 特此公告。 中广核核技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1月19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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