拓斯达(300607):拓斯转债预计触发赎回条件的提示性公告

时间:2024年11月18日 17:06:14 中财网
原标题:拓斯达:关于拓斯转债预计触发赎回条件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300607 证券简称:拓斯达 公告编号:2024-115 债券代码:123101 债券简称:拓斯转债
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拓斯转债”预计触发赎回条件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重要内容提示:
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价格自
2024年11月5日至2024年11月18日,已有连续10个交易日的收
盘价不低于“拓斯转债”当期转股价格(12.80元/股)的 130%(即
16.64元/股)。如后续公司股票收盘价格继续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预计将有可能触发“拓斯转债”的有条件赎回条款。根据《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
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中有条件赎回条款的相关规定,届时公司董事会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拓斯转债”。

敬请广大投资者详细了解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
相关规定,并及时关注公司后续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情况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委 2020年第 62次审议会议审核
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435号)核准,公司于2021年3月10日公开发行了67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
(以下简称“可转债”),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6.7亿元,按面值发行,期限6年。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情况
公司可转债自2021年3月29日起在深交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
拓斯转债”,债券代码“123101”。

(三)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限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募集说明书》的
相关规定,公司发行的“拓斯转债”的转股期自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结束之日(2021年3月16日)起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2021
年9月16日)起至可转换公司债券到期日(2027年3月9日,如遇
节假日,向后顺延)止。

(四)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1、“拓斯转债”的初始转股价格为42.25元/股。

2、2021年 4月 2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
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0年度利润
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并于2021年5月14日召
开的 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议案,同意以利润分配股权登
记日公司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红利 3.52元
(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
增6股。2021年7月6日,公司实施完成2020年度权益分派事宜,
根据《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可转债发行的有关规定,拓斯转债转股价格于 2021
年7月6日起由原42.25元/股调整为26.19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
司于2021年6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上发布的《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
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4)。

3、2021年7月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三
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9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
期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第二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与股票期权第
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本次股票期权行权采取自主行权方式,实际行权期限为2021年7月21日至2022年6月21日
止。在2021年7月21日至2021年7月26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因股
票期权自主行权增加46.2106万股。根据《募集说明书》及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可转债发行的有关规定,拓斯转债转股价格于
2021年8月27日起由原26.19元/股调整为26.18元/股。具体内容
详见公司于2021年8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上发布的《关于可转换公
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76)。

4、2022年 4月 2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年度
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于2022年5月19日召开的2021年度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上述议案,同意以利润分配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红
利0.25元人民币(含税)进行分配,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
转增股本。2022年7月14日,公司实施完成2021年度权益分派事
宜,根据《募集说明书》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可转债发行的有关规定,拓斯转债转股价格于2022年7月14日起由原26.18元
/股调整为26.16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7月6日在巨
潮资讯网上发布的《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83)。

5、2022年 7月 1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 2019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并于
2022年8月1日召开了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议
案。公司1名原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以下简称“原激励对象”)因
辞职而离职,已不符合公司《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
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条件,公司将其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14,400股进行回购注销,另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公司层
面业绩考核未达到解除限售条件,公司将 24名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
已获授且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883,008股
进行回购注销,占24名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原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
的 30%。鉴于:①1名限制性股票原激励对象因辞职而离职;②限制
性股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达到解除限售条件,上述激励对象均已不符合公司《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条件。同意公司对原激励对象及 24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未达到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897,408
股进行回购注销,回购注销价格为 7.38元/股,回购总金额为
6,622,871.04元。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
核确认,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宜已于2022年10月14日办理完成。

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相应减少897,408股。根据《募集说明
书》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可转债发行的有关规定,拓斯转债的转股价格于2022年10月17日起由原26.16元/股调整为26.20
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0月14日在巨潮资讯网上发布
的《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92)。

6、2023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2年
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于2023年5月19日召开的2022年度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议案,同意以利润分配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
(剔除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
金红利 0.71元人民币(含税)进行分配,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
积金转增股本。2023年7月4日,公司实施完成2022年度权益分派
事宜,根据《募集说明书》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可转债发行的有关规定,拓斯转债转股价格于2023年7月4日起由原26.20
元/股调整为26.13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6月26日在
巨潮资讯网上发布的《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0)。

7、2023年7月4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及第四
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19年限制
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剩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并于2023年7
月21日召开了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议案。鉴于
限制性股票第四个解除限售期公司层面 2022年度业绩考核目标未达
成,同意公司以每股7.309元授予价格回购注销24名限制性股票激
励对象已获授但在第四个解除限售期未能解除限售的 588,672股限
制性股票,回购总金额为 4,302,603.65元。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
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本次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宜已于2023年9月22日办理完成。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
股本由425,418,858股减少为424,830,186股。根据《募集说明书》
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可转债发行的有关规定,拓斯转债的转股价格于2023年9月25日起由原26.13元/股调整为26.16元/
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年 9月 22日在巨潮资讯网上发布的
《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03)。

8、2024年 4月 1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
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于2024年5月13日召开的2023年度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上述议案,同意以公司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账户的股数为基数(现有总股本424,830,224
股,剔除已回购股份3,330,240股后为421,499,984股),向全体股
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43元人民币(含税)进行分配,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2023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
参考价格=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收盘价-按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红利=
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0426629元/股。2024年6月14日,
公司实施已完成 2023年度权益分派事宜,根据《募集说明书》及中
国证监会关于可转债发行的有关规定,拓斯转债转股价格于 2024年
6月14日起由原26.16元/股调整为26.12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
司于2024年6月5日在巨潮资讯网上发布的《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
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8)。

9、2024年 5月 2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的议案》,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2024年6月17日,公司
召开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提议向
下修正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的议案》,并于同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下修正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的议案》,根据《募集说明书》相关规定及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决定将“拓斯转债”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为12.80元/股,修正后的转股价格自2024年6月18日起生效。具体
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6月17日在巨潮资讯网上发布的《关于向下
修正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3)。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有条件赎回条款
(一)有条件赎回条款
根据《募集说明书》的规定,“拓斯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如下: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内,如果公司A股股票连续
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
的130%(含130%),或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未转股余额不足人民币3,000万元时,公司有权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
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
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
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在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二)票面利率
根据《募集说明书》的规定,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存续期限为发行
之日起6年,即自2021年3月10日至2027年3月9日。可转债
面利率:第一年为0.30%、第二年为0.50%、第三年为1.00%、第四年
为1.50%、第五年为1.80%、第六年为2.00% 。

拓斯转债”本期票面利率为1.5%。

三、本次可能触发“拓斯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的情况
自2024年11月5日至2024年11月18日,已有连续10个交易
日的收盘价不低于“拓斯转债”当期转股价格(12.80元/股)的130%(即16.64元/股)。如后续公司股票收盘价格继续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预计将有可能触发“拓斯转债”的有条件赎回条款。根据募集说明书中有条件赎回条款的相关规定,届时公司董事会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拓
斯转债”。

四、风险提示
根据《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15号——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相关规定及《募集说明
书》的约定,若触发有条件赎回条款,公司将在满足可转债赎回条件的当日召开董事会审议决定是否行使赎回权,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详细了解公司《募集说明书》中可转债有条件赎回的相关约定,及时关注公司后续相关公告,注意可转债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18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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