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本信息(300925):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法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 2024年 11月 18日以现场会议结合通讯的形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11月14日以人工送达、电子邮件等通讯方式发出。 会议由董事长严华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7名,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7名,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审议,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及非银行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3.0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业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贷款、开立银行承兑汇票、开立信用证、保函等。综合授信额度授权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以上额度范围内可循环使用。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实际融资金额,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实际需求来确定,具体授信方式、金额、期限等以公司或子公司与授信机构实际签订的正式协议或合同为准。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 (二)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提请于2024年12月4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议案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84)。 三、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法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十九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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