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公路(001965):招商局公路网络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公司债券(第一期)2024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结果
证券代码:148777 证券简称:24招路K1 关于招商局公路网络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公司债券(第一期) 2024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结果的公告 本公司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 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招商局公路网络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面向专业投 资者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公司债券(第一期)(以下简称“本期债 券”、“24招路K1”)债券持有人: 招商局公路网络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 或“公司”)于2024年10月1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 会议,并于2024年11月1日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 份的议案》,详请请参见2024年10月17日、2024年11月2日 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的《招商公路第三届董事会第二 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81)《招商公路关于公司 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 82)和《招商公路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 编号2024-90)。 根据本次股份回购方案,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拟 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 股票,本次回购的股份将全部予以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回购股 份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 12个 月内。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8.10元/股(含),本次 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31,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61,800万元(含)。 按回购金额上限61,800万元、回购价格上限18.10元/股测 算,回购股份数量约为 34,143,646股,约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 0.50%。按回购金额下限31,000万元、回购价格上限18.10元/ 股测算,回购股份数量约为 17,127,072股,约占公司当前总股 本的0.25%。具体回购数量以回购期限届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 量为准。 本次回购的股份将全部予以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公司董事 会将根据证券市场变化确定股份回购的实际实施进度。本次回购 股份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持续经营,不会导致公司发生资不抵债 的情况。 鉴于本次发行人因回购股份导致减资,且累计减资金额低于 本期债券发行时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口径净资产的 5%,预计不 会对发行人的偿债能力和债券持有人权益保护造成重大不利影 响,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招商局公路网络科 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科技创新 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及《招商局公路网络科技控股 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债券持 有人会议规则》等规定,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作为“24招 路K1”的债券受托管理人,于2024年11月11日至2024年11 月 15日适用简化程序召开了招商局公路网络科技控股股份有限 公司 2024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公司债券(第一 期)2024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现将会议召开情况及决议公 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会议名称:招商局公路网络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公司债券(第一期) 2024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 (二)召集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 泰联合证券”) (三)债权登记日:2024年11月8日 (四)召开时间:2024年11月11日至2024年11月15日 (五)投票表决期间:2024年11月11日至2024年11月 15日 (六)召开地点:线上 (七)召开方式:线上,按照简化程序召开 (八)表决方式是否包含网络投票:否 倘若债券持有人对所涉议案有异议的,应于《关于适用简化 程序召开招商局公路网络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面向专 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公司债券(第一期)2024年第一次债 券持有人会议的通知》公告之日起5个交易日内(即2024年11 月 15日前,含)以电子邮件或者邮寄、快递文件等书面方式回 复受托管理人(详见下文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联系方式)。 逾期送达或未送达相关证件、证明及异议函的债券持有人,视为 同意受托管理人对本次议案的审议结果。 (九)出席对象: 1、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截至债权登记日2024年11月 8日交易结束后,登记在册的本期债券持有人均有权参加本次债 券持有人会议及提出异议,并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提出异议;2、 发行人;3、主承销商及受托管理人代表;4、发行人聘请的律师; 5、发行人认为有必要出席的其他人员。 (十)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联系方式 邮寄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丰盛胡同28号丰铭国际大厦A座 6层 联系人:于蔚然 联系电话:010-56839300 邮编:100032 邮箱:[email protected] 二、会议审议事项 《关于不要求发行人提前清偿债务或提供额外担保的议案》。 具体议案见《关于适用简化程序召开招商局公路网络科技控 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公司 债券(第一期)2024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通知》。本次会 议异议期已于2024年11月15日结束。根据本期债券持有人会 议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议视为已召开并表决完毕,《关于不 要求发行人提前清偿债务或提供额外担保的议案》获得本次债券 持有人会议表决通过。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98.50%,反对1.50%,弃权0%,表决结果: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经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见证,北京市 中伦律师事务所认为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召集人资格、召集方 式、召开程序、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以及《招商局公路网络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面 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招商局公路网络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 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有关规定:本次债 券持有人会议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其他 无。 五、附件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招商局公路网络科技控股股 份有限公司“22招路01”、“23招路K1”、“23招路K2”、 “24招路K1”2024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以下无正文)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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