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邦达(300055):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时间:2024年11月18日 19:15:40 中财网
原标题:万邦达: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300055 证券简称:万邦达 编号:2024-063 北京万邦达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召开本次会议的基本情况
1. 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 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董事会,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审议通过召集。

3. 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 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 现场会议:2024年12月4日(星期三)下午3:00;
(2) 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12月4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2月4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00-3: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2月4日上午9:15-下午3:00。

5. 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将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在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股份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系统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 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11月28日
7. 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2024年11月28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 现场会议地点:北京市朝阳区五里桥一街1号院非中心22号楼4层会议室。

二、 会议审议事项
1. 审议事项

提案编码提案名称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 投票
100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惠州伊斯科提供信贷担保 的议案
2.00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3.00关于补选监事的议案
2.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提案的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于2024年11月19日在巨潮资讯网登载的相关文件。

3.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按照相关规定,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相关议案属于应当由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的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4. 上述第1项提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其余议案均为普通决议事项,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以上通过。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 2024年12月3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

2.登记地点:北京市朝阳区五里桥一街1号院非中心22号楼
3.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帐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证明、法人股东股票帐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融资融券信用账户的股东除应按照上述(1)、(2)提供文件外,还应持开户证券公司出具的加盖公章的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授权委托书中应写明参会人所持股份数量;
(4)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电子邮件或传真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附件一),以便登记确认。信函、电子邮件或传真请在 2024年 12月 3日 16:00前送达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信函邮寄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五里桥一街 1号院非中心 22号楼北京万邦达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收,邮编 100024(信封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电子邮件地址:[email protected] ;联系传真:010-59621600。

信函、电子邮件或传真发送后,请通过电话方式对所发信函、电子邮件或传真与本公司进行确认,不接受电话登记。

注: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登记时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会议签到手续。

四、参加网络投票具体操作流程:
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三。

五、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10-59621877/010-59621897
联系传真:010-59621600
联系邮箱:[email protected]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五里桥一街1号院非中心22号楼
邮政编码:100024
联 系 人:关雪菲
2.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六、备查文件
1.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2. 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附件一:《参会股东登记表》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附件三: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北京万邦达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十九日 附件一:
北京万邦达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姓名或名称:身份证号码:
股东类型及账号:持股数量:
联系电话:电子邮箱:
联系地址:邮编:
是否本人参会:备注:







附件二:
授 权 委 托 书
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之时止。

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如下:

提案编码股东大会表决事项备注表决意见  
  该列打 勾的栏 目可以 投票同 意反 对弃 权
100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惠州伊斯科提供信 贷担保的议案   
2.00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3.00关于补选监事的议案   
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O”为准,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多项指示。如果委托人对某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具体指示或对同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多项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个人意愿决定对该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委托人股票账号: 委托人持有股数: 股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附注:
1、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2、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3、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附件三: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 投票代码:350055;投票简称为:万邦投票。

2. 投票方式:股东可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或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 3. 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4. 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 投票的时间:2024年12月4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00-3:00
2. 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4年 12月 4日,9:15—15: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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