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尔康(603205):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时间:2024年11月18日 19:35:26 中财网
原标题:健尔康: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健尔康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健尔康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健尔康”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持续督导阶段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健尔康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并出具本核查意见,具体核查情况如下: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健尔康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808号),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本次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3,000.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4.65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39,500,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85,764,383.84元,以上募集资金已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4年10月31日出具的天衡验字(2024)00096号《健尔康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审验确认。

公司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与保荐机构及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采取专户储存管理。

二、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现金管理的目的
为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适当增加收益,更加合理地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投资回报。

(二)投资额度
公司拟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35,000.00万元(单日最高余额,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资金来源
公司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四)投资方式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前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行使投资决策权、签署相关文件等事宜,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中心负责组织实施。

本次现金管理不涉及关联交易。

(五)投资期限
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使用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50,000,000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额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披露公司现金管理的进展情况,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投资风险分析
公司本次现金管理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影响的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公司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现金管理的审批和执行程序,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现金管理的投资产品购买事宜,确保资金安全。

3、为控制风险,公司进行现金管理时,将选择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同时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的发行主体所发行的产品。

4、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在上述理财产品理财期间,公司将与相关金融机构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跟踪理财资金的运作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严格控制资金的安全。

5、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确保满足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通过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适度、适时的现金管理,可以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

五、公司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11月1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35,000.00万元(单日最高余额,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含12个月)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公司可以循环滚动使用。上述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11月18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及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该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形,符合公司和股东利益,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350,000,000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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