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滨海能源(000695):补充确认公司为子公司担保额度及提供担保
证券代码:000695 证券简称:滨海能源 公告编号:2024-094 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补充确认公司为子公司担保额度及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余额为7,491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总额的40.88%,被担保人翔福新能源资产负债率超过70%,敬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1.关于补充确认2023年度公司为子公司担保额度的概述 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3年5月19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2023年6月12日召开的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融资额度和担保额度的议案》,并于5月22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2023年度融资额度和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7),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融资额度为9亿元及“前述融资可能需要公司提供担保,包括本公司为现有子公司及额度预计期间新增设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担保形式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抵押、质押等;具体融资和担保形式、担保期限、实施时间等按与银行及其他机构最终商定的内容和方式执行,在担保预计额度范围内各控股子公司之间担保额度可调剂使用”。 鉴于上述经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中为子公司担保的额度描述不清晰,现补充审议确认 2023年度为子公司担保的额度为 9亿元,即与年度预计融资额度一致。 2.关于补充确认2023年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情况概述 2023年9月26日,公司全资子公司内蒙古翔福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翔福新能源”)与北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银金租”)签署了融资租赁合同,北银金租向翔福新能源提供本金为9,779.57万元的融资租赁金融服务,同日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旭阳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旭阳控股”)分别与北银金租签署保证合同,约定公司、旭阳控股对翔福新能源于前述融资租赁合同项下的全部租金、租前息、名义货价(留购价款)、违约金等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公司考虑上述为子公司担保事项已包含在年度担保额度范围内,故未单独提交董事会进行审议,基于本次董事会已补充确认了2023年度担保额度为9亿元,现同时补充审议确认上述2023年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事项。 3.公司于2024年11月18日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补充确认公司为子公司担保额度及提供担保的议案》。 二、关于补充审议确认2023年度担保额度预计情况
1.公司名称:内蒙古翔福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2.住所: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商都县七台镇省际通道东工业园区; 3.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4.成立时间:2022年12月1日; 5.法定代表人:牛建波; 6.主营业务:锂电负极材料研发、生产和销售; 7.股东: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8.主要财务数据:
9.信用状况:经查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截至公告披露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合同主要内容 (一)融资租赁合同主要内容 1.出租人:北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 2.承租人:内蒙古翔福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3.租赁物:石墨化生产线设备; 4.租赁物购买价款/租赁本金:97,795,745.69元; 5.租赁期间:共36个月,自起租日起算; 6.租赁利率:按照2023年8月21日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5年期以上)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即LPR,对应具体利率为4.2%)增加180个基点,具体为6.00%;按每年1月1日调息调整,调整日之后的租赁利率以最近一期LPR(5年期以上)为定价基础,增加180个基点执行; 7.租金支付方式:按季度支付租金,其中租赁期第1年按季度付息不还本金,剩余租赁期按季度等额本息后付; 8.押金:在出租人支付每期租赁物购买价款当日,按照当期租赁物购买价款的10%缴存; 9.担保: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旭阳控股有限公司为承租人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二)担保合同主要内容 1.甲方(债权人):北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 2.乙方(保证人):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3.被担保的主债权:被担保的主合同为与承租人内蒙古翔福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于2023年9月26日签订的《融租租赁合同》及其所有附件、修订及补充(以下简称“主合同”),被担保的主债权指甲方根据主合同而享有的对承租人的全部债权; 4.保证范围:承租人在主合同项下应向甲方支付的全部租金、租前息、名义货价(留购价款)、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甲方为实现债权而支付的各项费用和其他所有承租人应付款项; 5.担保方式:本担保为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6.保证期间:主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五、董事会对担保的意见 本次担保预计是为了满足公司全资及控股子公司的经营需要,保障业务持续、稳健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和发展战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本次被担保对象为公司全资及控股子公司,公司对其日常经营活动风险及决策能够有效控制并能够及时掌控其资信状况,担保风险可控。 六、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总金额140,704万元(外币担保按当期汇率折算),担保总余额为7,491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40.88%;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无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不存在逾期债务、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及因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担保金额等。 公司后续将努力优化资产负债结构,进一步保证公司安全平稳运行,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备查文件 1.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11月19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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