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观典(688287):收到独立董事督促函
证券代码:688287 证券简称:ST观典 公告编号:2024-061 观典防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独立董事督促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观典防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独立董事刁伟民先生、纪常伟先生、朱冰女士共同提交的《独立董事督促函》,具体内容如下: 一、《独立董事督促函》具体内容 “自2024年4月29日,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对观典防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的2023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出具了带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并对公司内部控制出具了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以来,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对此高度重视,并始终秉持勤勉尽责的态度,认真履行监督职责。 在此期间,我们采取了一系列措施,积极推动公司整改。我们多次实地考察公司,累计近二十次,深入了解整改进展。通过与管理层的面对面沟通和实地检查,督促公司加快整改落实。此外,我们多次向公司发出督促函,并通过现场、电话、微信、视频会议等方式,与公司实控人、管理层、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及中介机构(如券商、会计师事务所)保持密切沟通,敦促公司尽快纠正违规事项,完善并有效执行内部控制制度。同时,我们不断督促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下简称“实控人”)归还其占用的公司资金,切实保障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截至目前,公司的实控人尚有 3,918.52万元未归还给公司。近期我们获悉,公司通过无商业实质的合同为其他公司提供保理融资便利,涉及金额人民币16,083.98万元(相关保理行为均发生在 2024年 4月底之前,其中 3,552.56万元保理业务已于 2024年 5月 29日的相关公告中予以披露;此外,实控人已对部分保理业务做出股权质押)。 为切实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我们郑重重申以下意见和要求: 1.加快资金归还进程 我们要求公司实控人尽快归还其占用的公司资金,确保公司资金安全,维护公司正常经营秩序,切实保护股东的合法权益。 2.妥善解决保理融资问题 针对公司通过无商业实质合同提供保理融资的行为,我们要求公司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尽快解决相关问题,最大限度降低潜在风险。 3.完善信息披露 我们建议公司对所有业务进行全面彻查,确保不存在其他违规行为或无商业实质的行为,并及时向董事会和全体股东披露相关情况,提升公司运作的透明性,切实保障股东的合法权益。 4.进一步完善内部控制机制 我们要求公司加快整改,进一步完善内部控制制度,确保制度的有效执行,从根本上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作为独立董事,我们将继续密切关注公司的整改进展,严格履行监督职责,切实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二、其他事项说明 公司董事会收到《独立董事督促函》后高度重视,将认真落实《独立董事督促函》的相关要求,做好相关事项的推进、整改工作。同时将持续保持与各方的良好沟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经济参考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观典防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1月19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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