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中珠(600568):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就相关事项发表的事前认可意见
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就相关事项发表的事前认可意见 作为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就公司续聘 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事项进行了事前审核,基于独立判断原则,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经审核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业务资质情况,我们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公允的审计服务,满足公司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此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进行审议。 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张宝柱 陈 朗 曾艺斌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十五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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