晶瑞电材(300655):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前十二个月内上市公司购买、出售资产情况的说明
晶瑞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本次交易前十二个月内上市公司购买、出售资产情况的说明 晶瑞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拟向湖北长江(潜江)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潜江基金”)、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二期股份有限公司、厦门闽西南弘盛科创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国信亿合新兴产业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发行股份购买其持有的晶瑞(湖北)微电子材料有限公司 76.0951%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四条的规定:“上市公司在十 二个月内连续对同一或者相关资产进行购买、出售的,以其累计数分别计算相应数额。已按照本办法的规定编制并披露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的资产交易行为,无须纳入累计计算的范围。中国证监会对本办法第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的累计期限和范围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交易标的资产属于同一交易方所有或者控制,或者属于相同或者相近的业务范围,或者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认定的其他情形下,可以认定为同一或者相关资产。” 在上市公司审议本次交易的董事会召开日前 12 个月内,上市公司购买、出 售资产情况如下: 上市公司先后于 2023年 9月 26日、 2023年 10月 13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购买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根据最终的股权转让及增资结果,公司以 18,920万元向武汉海达化学品有限公司购买了潜江益和化学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潜江益和”)75.98%的股权,随后,潜江基金向潜江益和增资 5,000万元。交易完成后,公司持有潜江益和 63.28%股权,潜江益和成为公司控股子公司。 该次交易涉及的资产为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上游行业,因此该次交易须纳入累计计算范围。 除上述情况外,截至本说明出具日,上市公司本次交易前十二个月内不存在其他与本次交易同一交易方发生购买、出售其所有或者控制的资产情况,亦未发生其他购买、出售与本次交易标的属于相同或者相近业务范围或者其他可能被认定为同一或相关资产的情况。 特此说明。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晶瑞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前十二个月内上市公司购买、出售资产情况的说明》之盖章页) 晶瑞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11 月 17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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