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新能科(300072):公司非职工代表监事变更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海新能科”)于2024年10月24日召开了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辞职暨补选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李雪梅女士因工作调整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职务,辞职后李雪梅女士将被提名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职务。 为确保公司各项经营和管理工作顺利进行,经公司控股股东北京海新致低碳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推荐,公司监事会研究决定,同意提名封晓刚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本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公司于2024年11月19日召开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辞职暨补选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同意选举封晓刚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任期自公司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特此公告。 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4年11月19日 附件: 非职工代表监事封晓刚先生简历 封晓刚,男,1987年02月出生,中国国籍,预备党员,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注册会计师。曾任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北京分所审计部审计助理;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北京分所审计部项目经理;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部项目经理;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部项目经理;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财务管理部副经理;目前担任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财务金融部副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封晓刚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封晓刚先生现任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财务金融部副经理。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规定的禁止担任公司非职工代表监事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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