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新能科(300072):公司非独立董事变更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海新能科”)于2024年10月24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独立董事辞职暨补选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孙国平先生因工作调整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及战略委员会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辞职后孙国平先生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为确保公司各项经营和管理工作顺利进行,经公司控股股东北京海新致低碳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推荐,公司董事会提名和薪酬考核委员会审核,公司董事会研究决定,同意提名李雪梅女士(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李雪梅女士被选举为公司第六届非独立董事后,由其接任孙国平先生在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及审计委员会中的职务。 公司于2024年11月19日召开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独立董事辞职暨补选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选举李雪梅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公司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并由其接任孙国平先生在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及审计委员会中的职务。 特此公告。 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1月19日 附件: 非独立董事李雪梅女士简历 李雪梅,女,1990年06月出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获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曾任华为技术有限公司云服务业务部市场专员;历任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风险法务部风险管理岗、主管、高级主管、部门经理助理;2023年10月26日至2024年11月19日担任公司非职工代表监事。目前担任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风险法务部副经理(主持工作)。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雪梅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李雪梅女士现任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风险法务部副经理(主持工作),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规定的禁止担任公司非独立董事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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