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大光电(300346):增加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证券代码:300346 证券简称:南大光电 公告编号:2024-115 债券代码:123170 债券简称:南电转债 江苏南大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已预计日常关联交易情况概述 江苏南大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南大光电”)于 2024年 4月 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预计 2024年度将与关联方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3,240.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 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1)。 (二)本次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及日常经营的需要,公司预计 2024年度与关联方上海艾格姆气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艾格姆”)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需增加 3,900万元。本次交易额度增加后,公司与艾格姆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由 2,600万元增加至6,500万元。公司 2024年度整体日常关联交易总额度预计由 3,240万元增加至 7,140万元。 公司于 2024年 11月 19日分别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 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冯剑松、王陆平回避表决。该事项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4年第七次会议审核通过,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预计新增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公司名称:上海艾格姆气体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MA1GF1YUXR 法定代表人:冯剑松 成立日期:2021年 8月 5日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非独资) 住所:上海市闵行区吴中路 1799-6号 2楼 220室 注册资本:1,5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半导体行业用电子气体材料的技术开发、研发设计、销售、配送及其配套技术服务;气瓶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股东结构:
关联关系:艾格姆系公司和 Bertram S.A.的合资企业,公司董事长冯剑松先生任艾格姆执行董事,公司董事、总裁兼技术总监王陆平先生任艾格姆总经理。 履约能力分析:该公司经营状况正常,财务状况和资信情况良好,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艾格姆是公司与 Bertram S.A.基于产品合作而成立的合资企业,公司与其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主要涉及新一代安全源产品相关的采购和销售,有利于发挥双方产业资源、技术及市场优势,推动公司氢类电子特气业务持续向市场延伸。 公司与艾格姆的关联交易遵循客观公平、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 董事会授权公司总裁根据市场情况与关联方完善调整具体方案,保证关联交易的依法合规。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增加 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是公司正常业务经营所需,交易定价和结算方式均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基础,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在日常交易过程中,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此类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公司与关联方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开展业务,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五、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经审核,独立董事一致认为:本次增加 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是基于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正常需要,交易事项符合市场经营规则,交易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业务的独立性。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关于增加 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 六、监事会意见 与会监事认为:公司增加 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符合公司业务发展和生产经营的需求,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关联交易定价均在公允的交易基础上协商确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影响公司业务的独立性。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增加 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 七、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增加 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4年第七次会议审核通过,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保荐人对于公司增加 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 1、《江苏南大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江苏南大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4年第七次会议审核意见》; 4、《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南大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增加 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南大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 11月 19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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