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珂玛科技(301611):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301611 证券简称:珂玛科技 公告编号:2024-021 苏州珂玛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担保概况概述 苏州珂玛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珂玛科技”或“公司”)分别于2024年 10月 23日和 2024年 11月 12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为全资子公司四川珂玛材料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珂玛”)以及安徽珂玛材料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珂玛”)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银行综合授信(包括但不限于办理固定资产贷款、流动资产贷款、长期借款、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保函、信用证等)时提供担保。于 2024年度,公司为四川珂玛提供人民币 4,000万元担保额度,为安徽珂玛提供人民币 4,000万元担保额度,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抵押、质押等。在不超过上述担保额度的情况下,担保金额可循环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年 10月 25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5)。 二、 担保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与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全资子公司四川珂玛及安徽珂玛提供融资担保,相关担保合同的主要要素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上述担保属于已经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担保事项范围,且担保金额在预计担保额度范围内,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合同签署前,公司未向四川珂玛及安徽珂玛提供担保。本次合同签署后,公司累计向四川珂玛提供担保人民币 2,000.00万元,剩余可用授权担保额度为人民币 2,000.00万元;公司累计向安徽珂玛提供担保人民币 2,000.00万元,剩余可用授权担保额度为人民币 2,000.00万元。 三、 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四川珂玛: 1、债权人: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 2、债务人:四川珂玛材料技术有限公司; 3、保证人:苏州珂玛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4、担保金额:最高债权限额为债权最高本金限额等值人民币 2,000.00万元整,和相应的利息、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为实现债权、担保权利等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5、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6、业务发生期间:自 2024年 11月 12日起至 2025年 4月 30日止; 7、保证期间:主合同约定的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二)安徽珂玛: 1、债权人: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 2、债务人:安徽珂玛材料技术有限公司; 3、保证人:苏州珂玛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4、担保金额:最高债权限额为债权最高本金限额等值人民币 2,000.00万元整,和相应的利息、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为实现债权、担保权利等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5、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6、业务发生期间:自 2024年 11月 12日起至 2025年 4月 30日止; 7、保证期间:主合同约定的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四、 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合计金额为人民币 4,00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4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 4,000.00万元(含公司对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及子公司之间的相互担保,共同担保不再重复计算),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43%;累计实际对外担保余额为人民币 4,000.00万元(含公司对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及子公司之间的相互担保,共同担保不再重复计算),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43%,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的情形。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以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等情况。 五、 备查文件 1、公司与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苏州珂玛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 11月 19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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