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国网02 (122771):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国家电网有限公司总会计师和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变更的临时债权代理事务报告

时间:2024年11月19日 01:11:53 中财网
原标题:11国网02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国家电网有限公司总会计师和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变更的临时债权代理事务报告


债券简称:13国网债04、13国网04债券代码:1380319.IB、124411.SH
债券简称:13国网债02、13国网02债券代码:1380025.IB、124154.SH
债券简称:11国网债02、11国网02债券代码:1180178.IB、122771.SH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国家电网有限公司总会计师和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变更的临时债权代理事务报告 债权代理人(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二〇二四年十一月
重要声明
本报告依据2013年第一期国家电网公司企业债券、2013年第二期国家电网公司企业债券、2011年第一期国家电网公司企业债券的《债权代理协议》《募集说明书》和《持有人会议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开信息披露文件以及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家电网”或“发行人”)出具的相关说明文件以及提供的相关资料等,由上述企业债债权代理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债权代理人”或“中信证券”)编制。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中信证券所作的承诺或声明。在任何情况下,未经中信证券书面许可,不得将本报告用作其他任何用途。

根据发行人于2024年11月14日披露的《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关于总会计师和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变更的公告》,发行人总会计师和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发生了变动,具体情况如下:
(一)事项基本情况
2024年11月12日下午,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召开党组扩大会议,通报了中央关于陈西同志任国家电网有限公司总会计师、党组成员,免去朱敏同志国家电网有限公司总会计师、党组成员职务的决定。上述职务任免按有关法律和章程办理。

根据《公司信用类债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由原总会计师、党组成员朱敏同志调整为现总会计师、党组成员陈西同志。

(二)影响分析
截至本报告出具之日,发行人生产经营情况正常,上述变更预计不会对发行人日常管理、生产经营和偿债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中信证券作为“13国网债04/13国网04”、“13国网债02/13国网02”、“11国网债02/11国网02”债券的债权代理人,为充分保障债券投资人的利益,履行债券债权代理人职责,在获悉相关事项后,及时与发行人进行了沟通,根据《债权代理协议》等相关约定出具本临时债权代理事务报告。

中信证券后续将持续关注发行人对本期债券的本息偿付情况以及其他对债券持有人利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并将严格按照以上债券《募集说明书》及《债权代理协议》等规定和约定履行债权代理人职责。

特此提请投资者关注相关风险,请投资者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

(本页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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