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建工(002060):签订荔湾区桥梓大街南侧地块项目建设工程施工总承包合同关联交易
广东省建筑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荔湾区桥梓大街南侧地块项目建设工 程施工总承包合同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该合同是工程施工合同,合同自各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 代理人)签字盖章后生效;恶劣气候、不可抗力等因素对合同的 履行产生一定的影响。合同双方均不存在合同履行能力的风险。 2.合同履行对公司2024年度的经营业绩将有一定的提升作 用。 广东省建筑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年1月12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2024年1 月30日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本项关联交易包含于该预计当 中;公司于2024年11月7日披露了“荔湾区桥梓大街南侧地块 项目建设工程施工总承包”中标情况。详见公司分别于2024年 1月15日、1月31日、11月7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第八届董 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关于 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 计的公告》《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关于荔 湾区桥梓大街南侧地块项目建设工程施工总承包中标的公告》。 该工程施工合同已签订,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近日,公司全资子公司广东省第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广东四建”)和控股子公司广东省构建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广东构建”)组成的联合体与广州建鑫嵘承房地产 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鑫嵘承”)在广东省广州市荔湾区 签订了《荔湾区桥梓大街南侧地块项目建设工程施工总承包合同》 (甲方合同编号为:JXRC-HY-2024-SG-003,乙方合同编号为: GF2024-031)。 1.工程主要建设内容:本工程总用地面积63467㎡(即剔除 项目市政道路、110KV变电站用地面积),建设内容包括但不限 于商品房、安置房、公共绿化、幼儿园及托儿所等以及虽未列明 但为完成本项目所必须的其它工作等。 2.交易对手方:广州建鑫嵘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3.合同类型:工程施工总承包合同。 4.合同标的:荔湾区桥梓大街南侧地块项目建设工程施工总 承包。 5.合同金额:949,410,219.11元,其中广东四建承担的施 工任务金额为565,278,930.70元,广东构建承担的施工任务金 额为384,131,288.41元。 6.合同工期:987日历天。 (二)构成关联交易的原因 建鑫嵘承系公司控股股东广东省建筑工程集团控股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建工控股”)的全资子公司广东省建鑫投融资住 房租赁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与公司存在关联关系,广东四建、 广东构建承接上述工程构成关联交易。 (三)本次关联交易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 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需经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关联方:广州建鑫嵘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1.住所:广州市荔湾区芳信路17号221房(仅限办公)。 2.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企业与内资合资)。 3.主要办公地点:广州市荔湾区下市直街一号信义会馆园区 自编1栋201单元之一。 4.法定代表人:曾庆志。 5.注册资本:220,000万元。 6.成立时间:2023年4月24日。 7.主营业务:房地产开发经营。
子公司广东建鑫投融资住房租赁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因此, 公司与建鑫嵘承存在关联关系。 (四)建鑫嵘承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项目总用地面积 63467㎡(即剔除项目市政道路、110KV 变电站用地面积),建设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商品房、安置房、公 共绿化、幼儿园及托儿所等以及虽未列明但为完成本项目所必须 的其它工作等,其中商品房地块共 7栋单体建筑,总建筑面积 142145.46㎡,总计容面积98632.44㎡,容积率3.42,地上最 高32层,地上高度99.35m,地下2层,安置房地块共6栋单体 建筑,总建筑面积115572.81㎡,总计容面积84004.00㎡,容 积率3.50,地上最高32层,地上高度99.90㎡,地下2层。工 程的范围具体以项目施工图纸及合同相关要求为准,并达到本项 目竣工备案及投入使用标准。(具体内容以项目工程图纸、工程 量清单和发包人的要求为准)。 四、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签订合同价格以市场价格为依据,经公开招标确定,定 价公允合理。 五、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工程名称:荔湾区桥梓大街南侧地块项目建设工程施 工总承包。 (二)工程主要内容:本工程总用地面积63467㎡(即剔除 项目市政道路、110KV变电站用地面积),建设内容包括但不限 于商品房、安置房、公共绿化、幼儿园及托儿所等以及虽未列明 但为完成本项目所必须的其它工作等。 (三)合同金额:949,410,219.11元,其中广东四建承担 的施工任务金额为 565,278,930.70元,广东构建承担的施工任 务金额为384,131,288.41元。 (四)定价依据:合同价格经公开招标确定。 (五)合同工期:987日历天。 (六)结算方式:工程施工进度款按月度计量和支付。 (七)主要权利义务: 1.发包人(广州建鑫嵘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遵守法律, 并办理法律规定由其办理的许可、批准或备案;提供施工场地; 提供施工条件;提供基础资料;支付合同价款;组织竣工验收; 现场统一管理等。 2.承包人(广东省第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广东省构建工程 建设有限公司):办理法律规定应由承包人办理的许可和批准, 并将办理结果书面报送发包人留存;按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完成 工程,并在保修期内承担保修义务;按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采取 施工安全和环境保护措施,办理工伤保险,确保工程及人员、材 料、设备和设施的安全;按合同约定的工作内容和施工进度要求, 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措施计划,并对所有施工作业和施工方 法的完备性和安全可靠性负责;在进行合同约定的各项工作时, 不得侵害发包人与他人使用公用道路、水源、市政管网等公共设 施的权利,避免对邻近的公共设施产生干扰;按照法律规定和合 同约定编制竣工资料,完成竣工资料立卷及归档,并按专用合同 条款约定的竣工资料的套数、内容、时间等要求移交发包人;应 履行的其他义务等。 (八)主要违约责任: 1.发包人(广州建鑫嵘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应承担因其 违约给承包人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并支付承包人合 理的利润。因发包人违约暂停施工满 28天后,发包人仍不纠正 其违约行为并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或出现合同约定发包人 违约情况,承包人可向发包人发出解除合同通知。因发包人违约 解除合同的,发包人应在解除合同后 28天内向承包人支付相关 款项。 2.承包人(广东省第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广东省构建工程 建设有限公司)应承担因其违约行为而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 的工期。出现承包人违约时,或监理人发出整改通知后,承包人 在指定的合理期限内仍不纠正违约行为的,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合同解除后,因继续完成工程的需要,发包人有权使用承包人在 施工现场的材料、设备、临时工程、承包人文件和由承包人或以 其名义编制的其他文件,合同当事人应在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相应 费用的承担方式。发包人继续使用的行为不免除或减轻承包人应 承担的违约责任。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合同解除的,则合同当事人 应在合同解除后28天内完成估价、付款和清算。 3.第三人造成的违约 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一方当事人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违约的, 应当向对方当事人承担违约责任。一方当事人和第三人之间的纠 纷,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按照约定解决。 (九)生效条件: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及盖章后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六、涉及关联交易的其他安排 本次无涉及关联交易的其他安排。 七、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下属公司广东四建与广东构建承接该工程施工项目是 为了扩大工程建筑施工业务规模,提升盈利水平,承建该项目对 广东四建、广东构建及公司的经营业绩有一定的提升作用。 八、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2024年年初至披露日,公司与控股股东建工控股及其子公 司实际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97,527.63万元(其中工程 施工类关联交易包含以前年度承接的工程施工项目,在本年度实 际发生的工程施工金额)。 九、备查文件 1.《荔湾区桥梓大街南侧地块项目建设工程施工总承包合同》。 2.上市公司关联交易情况概述表。 特此公告。 广东省建筑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20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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