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润股份(002643):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时间:2024年11月20日 08:46:29 中财网
原标题:万润股份: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002643 证券简称:万润股份 公告编号:2024-038 中节能万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
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特别提示:
1、中节能万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万润股份”)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 602名,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6,900,96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0.7420%。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为 2024年 11月 22日。

公司于 2024年 11月 1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万润股份:关于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公司已按照《万润股份: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相关规定,为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 602名激励对象所持有的 6,900,960股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办理了解除限售手续,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概述
为完善公司激励机制,进一步提高员工的积极性、创造性,促进公司业绩持续增长,实现员工与公司共同发展,公司于 2021年实施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日为 2021年 9月 23日,以 9.78元/股的授予价格向符合授予条件的 610名激励对象授予共计 21,202,000股限制性股票,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日为 2021年 11月 4日。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如下:
(一)2021年 7月 15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万润股份: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万润股份: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万润股份: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万润股份: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了审核并出具了审核意见,公司聘请的上海市方达(北京)律师事务所对本次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2021年 7月 16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相关公告。

(二)2021年 7月 16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万润股份:关于召开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1-027)及《万润股份: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的报告书》(公告编号:2021-028),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并受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邱洪生先生作为征集人就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所审议的全部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公开征集投票权。

(三)2021年 7月 16日至 7月 26日,公司将包括激励对象姓名和职务等信息的名单在公司内部网站向公司全体员工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 10天。在公示期内,公司员工可向监事会反馈意见。截止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1年 9月 8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万润股份: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审核意见》(公告编号:2021-034)。

(四)根据《中央企业控股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工作指引》的规定,公司本次激励计划及相关事项须经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资委”)批复后再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截至 2021年 9月 8日,公司尚未收到国资委的批复文件,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万润股份:关于延期召开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5)及《万润股份:关于召开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延期后)》(公告编号:2021-036),决定将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由 2021年 9月 13日延期至 2021年 9月 15日召开。

(五)2021年 9月 11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万润股份:关于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国务院国资委批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8),国资委下发了《关于中节能万润股份有限公司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批复》(国资考分〔2021〕491号),原则同意公司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六)2021年 9月 15日,公司召开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万润股份: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万润股份: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万润股份: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万润股份: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实施本次激励计划获得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董事会被授权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及其他相关事宜,并在授予条件成就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以及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2021年 9月 16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万润股份: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39)。

(七)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在《万润股份: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公开披露前 6个月内(即 2021年 1月 15日至2021年 7月 15日)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未发现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并于 2021年 9月 16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万润股份:关于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1-040)。

(八)根据公司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于 2021年 9月2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万润股份:关于调整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及《万润股份:关于向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调整程序合法、合规,调整后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授予条件已成就,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相关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上海市方达(北京)律师事务所就本次激励计划的调整及授予等相关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2021年 9月 24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万润股份:关于调整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3)及《万润股份:关于向公司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4)。

(九)2021年 11月 2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万润股份:关于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0),公司完成了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登记工作,以 9.78元/股的授予价格向符合授予条件的610名激励对象授予共计21,202,000股限制性股票。

授予登记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 909,133,215股增加至 930,335,215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日为 2021年 11月 4日。

(十)根据公司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2022年 10月 26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万润股份: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并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调整后回购价格为:调整前价格(9.78元/股)-2021年度每股派息额(0.255元/股)=9.525元/股;回购数量为:因个人原因离职的 4名激励对象和 1名身故的激励对象所持有的所有限制性股票共计 205,000股。公司独立董事就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就相关事项进行了审核并出具了审核意见,公司聘请的上海市方达(北京)律师事务所对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公司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还审议通过了《万润股份: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2022年 10月 28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万润股份: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并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2)、《万润股份: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3)及《万润股份: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及其相关附件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5)。

(十一)2022年 11月 29日,公司召开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万润股份: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2022年 11月 30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万润股份: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39)。

(十二)2022年 12月 22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万润股份:关于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4),公司完成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手续,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共计 205,000股,占回购注销前公司总股本的 0.02%,回购金额共计 1,961,925元(含利息)。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 930,335,215股变更为 930,130,215股。公司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及备案等相关事宜。

(十三)2023年 9月 27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万润股份: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并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调整后回购价格为:调整前价格(9.525元/股)-2022年度每股派息额(0.295元/股)=9.23元/股;回购数量为:因退休不再具备激励资格的 1名激励对象和 2022年度个人层面绩效考核结果为 C(基本称职)的 2名激励对象所持有的部分限制性股票共计 24,060股。公司独立董事就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就相关事项进行了审核并出具了审核意见,公司聘请的上海市方达(北京)律师事务所对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公司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还审议通过了《万润股份:关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2023年 9月 28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万润股份: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并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6)。

(十四)2023年 10月 17日,公司召开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万润股份: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并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万润股份:关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2023年 10月 18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万润股份: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49)和《万润股份: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0)。

(十五)2023年 11月 9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万润股份:关于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就相关事项进行了审核并出具了核查意见,公司聘请的上海市方达(北京)律师事务所对相关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2023年 11月 10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 com.cn)披露了《万润股份:关于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7)。

(十六)2023年 11月 16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万润股份:关于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059),本次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为 2023年 11月 17日。

(十七)2023年 12月 16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万润股份:关于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3),公司完成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手续,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共计 24,060股,占回购注销前公司总股本的 0.0026%,回购金额共计 230,515.80元(含利息)。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 930,130,215股变更为 930,106,155股。公司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及备案等相关事宜。

(十八)2024年 10月 29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万润股份: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并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调整后回购价格为:调整前价格(9.23元/股)-2023年度每股派息额(0.3元/股)=8.93元/股;回购数量为:8名退休激励对象和 2名因个人原因离职激励对象所持有的部分或全部限制性股票共计 137,150股。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4年第三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监事会就相关事项进行了审核并出具了审核意见,公司聘请的上海市方达(北京)律师事务所对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公司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还审议通过了《万润股份:关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2024年 10月 30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万润股份: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并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1)。上述回购事项尚需经公司将于 2024年 11月 28日召开的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十九)2024年 11月 14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万润股份:关于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4年第四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监事会就相关事项进行了审核并出具了核查意见,公司聘请的上海市方达(北京)律师事务所对相关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2024年11月15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万润股份:关于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6)。

二、本次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说明
(一)限售期届满的说明
根据《激励计划》有关规定:自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内为本次激励计划的限售期。本次激励计划的第二个解除限售期为“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对应的可解除限售比例为 33%。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于 2021年 11月 3日登记完成,截至本公告日,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已进入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二)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说明
根据《激励计划》及《万润股份: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考核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的成就情况进行了审查,结果如下:

解除限售条件成就情况
1、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 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 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 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 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公司未发生前述情形,满足解 除限售条件。

2、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 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 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激励对象未发生前述情形,满 足解除限售条件。    
3、公司业绩考核要求 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分年度进行业绩考核并解除限售,以 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条件。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限 制性股票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的业绩考核目标如下: 解除限售期 业绩考核目标 以 2020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3年营业收入复合增长 率不低于 11%且不低于同行业平均水平或对标企业 75 第二个解除 分位值;2023年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 10.5%且不低于 限售期 同行业平均水平或对标企业 75分位值;2023年经济增 加值改善值△ EVA>0。 注: (1)上述 2023年营业收入复合增长率是指相较于基数的三年复合增长 率。 (2)上述净资产收益率为公司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 收益率。 (3)为保证可比性,自 2021年初至本次激励计划有效期内公司发行证 券募集资金的,计算净资产收益率及经济增加值(EVA)的指标完成值时 不考虑因发行证券募集资金对净资产的影响。 (4)计算经济增加值(EVA)的指标完成值时剔除在建工程的影响。(1)公司 2023年度实现营 业收入 43.05亿元,以 2020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3年公 司营业收入复合增长率为 13.84%,高于 11%且不低于对 标企业 75分位值(13.31%)。 (2)公司 2023年度实现扣 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 均净资产收益率 10.85%,高 于 10.5%且不低于对标企业 75分位值(3.73%)。 (3)公司 2023年度经济增 加值改善值△ EVA为 0.32亿 元,大于 0。 综上,公司业绩满足前述第 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 件。    
 解除限售期业绩考核目标   
 第二个解除 限售期以 2020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3年营业收入复合增长 率不低于 11%且不低于同行业平均水平或对标企业 75 分位值;2023年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 10.5%且不低于 同行业平均水平或对标企业 75分位值;2023年经济增 加值改善值△ EVA>0。   
      
4、业务单元考核要求 本次激励计划所指的业务单元是指纳入本次激励计划激励范围的万润 股份下属子公司,按照公司内部发布的下属企业经营业绩考核办法分年进 行考核,根据下属公司会计年度经营业绩考核结果确定业务单元解除限售 比例,年度经营业绩考核结果与解除限售比例的关系具体见下表: A 考核结果 B C D (包括 A+) 解除限售比例 1.0 0.8 0公司各下属子公司 2023年 度业绩考核结果均为 B及以 上,满足前述业务单元层面解 除限售条件。    
 考核结果A (包括 A+)BCD
 解除限售比例1.00.80 
      
5、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为公司员工,个人考核按照公司《考核管理办法》及公司内部 发布的对各类激励对象的考核办法分年进行考核,个人层面解除限售比例 根据公司层面业绩考核对应的会计年度个人的绩效考核结果确定,年度绩 效考核结果与解除限售比例的关系具体见下表: 考核结果 A(优秀) B(称职) C(基本称职) D(不称职)公司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可办理解除限售的602名激励 对象 2023年度个人层面绩效 考核结果均为 B及以上,当期 对应解除限售比例为 1.0。    
 考核结果A(优秀)B(称职)C(基本称职)D(不称职)

 解除限售比例1.00.80  
       
6、其他 激励对象为公司领导班子成员的,如适用于国家出资企业对其控股企业 领导班子成员任期考核要求,还应按完成任期考核目标要求的百分比予以 解除限售,完成任期考核目标的情况下予以 100%解除限售。 公司领导班子成员出现违纪违法情形时,如适用于国家出资企业对其控 股企业领导班子成员关于发生违纪违法案件情况与经营业绩考核和薪酬 管理挂钩的要求,本次激励计划授予和解除限售需按照相关要求执行。公司领导班子成员 2023年 度已完成国有控股股东任期 考核要求,未出现违纪违法情 形,满足当期解除限售条件。     
综上所述,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同意公司按照《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为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 602名激励对象所持有的6,900,960股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办理解除限售相关事宜。

三、本次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的上市流通安排
(一)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2024年 11月 22日
(二)本次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人数:602名。

(三)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6,900,96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930,106,155股的 0.7420%。

(四)本次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及限制性股票数量具体如下:

姓名职务获授限制性股 票数量(股)已解除限售的 限制性股票数 量(股)第二个解除限售 期可解除限售数 量(股)剩余未解除限 售的限制性股 票数量(股)
黄以武董事长、党委书记120,00039,60039,60040,800
付少邦副总经理100,00033,00033,00034,000
王继华副总经理100,00033,00033,00034,000
胡葆华副总经理100,00033,00033,00034,000
高斌财务负责人100,00033,00033,00034,000
刘江月纪委书记、党委副书记100,00033,00033,00034,000
于书敏董事会秘书60,00019,80019,80020,400
总经理助理(2人)200,00066,00066,00068,000 

中层管理人员(48人)2,880,000950,400950,400938,400
122 核心科技人员( 人)4,860,0001,603,8001,603,8001,652,400
22 核心业务人员( 人)770,000254,100254,100261,800
科技骨干(321人)9,522,0003,138,3003,142,2603,186,480
业务骨干(80人)2,000,000660,000660,000671,500
602 合计( 人)20,912,0006,897,0006,900,9607,009,780
注:1、因离职不具备第二期解除限售资格的激励对象未纳入上表统计范围内。

2、上表中“剩余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已剔除涉及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

3、本次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中含公司部分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其所持股份锁定及买卖股份行为,应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规定。

四、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是否存在差异的说明
(一)根据公司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于 2021年 9月2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万润股份:关于调整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及《万润股份:关于向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因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所确定的 621名激励对象中,有 10名激励对象不参与本次激励计划,自愿放弃认购全部公司拟向其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共计290,000股;有 1名激励对象离职,公司取消拟向其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30,000股;另外有 11名激励对象自愿放弃认购部分公司拟向其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28,000股。公司将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由 621名调整为 610名,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21,650,000股调整为 21,202,000股。

(二)根据公司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于 2022年 10月2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万润股份: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并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因公司于 2022年 6月 6日完成 2021年度权益分派,根据《激励计划》有关规定,公司将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由 9.78元/股调整为 9.525元/股。此外,公司对因个人原因离职的 4名激励对象和身故的 1名激励对象所持有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共计 205,000股进行回购并注销。上述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所涉及的股份总数由 21,202,000股减少至 20,997,000股。

(三)公司于 2023年 9月 2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 2023年 10月 17日召开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万润股份: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并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因公司于 2023年 6月 9日完成 2022年度权益分派,根据《激励计划》有关规定,公司将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由 9.525元/股调整为 9.23元/股。此外,公司对因退休不再具备激励资格的 1名激励对象和 2022年度个人层面绩效考核结果为 C(基本称职)的 2名激励对象所持有的部分限制性股票共计 24,060股进行回购并注销。上述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所涉及的股份总数由 20,997,000股减少至 20,972,940股。

(四)公司于 2024年 10月 2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万润股份: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并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因公司于 2024年 6月 6日完成 2023年度权益分派,根据《激励计划》有关规定,公司将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由9.23元/股调整为 8.93元/股。此外,公司对 8名退休的激励对象和 2名因个人原因离职的激励对象所持有的部分或全部限制性股票共计 137,150股进行回购并注销。上述议案尚需经公司将于 2024年 11月 28日召开的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所涉及的股份总数将由20,972,940股减少至 20,835,790股(注:含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已解除限售的6,925,050股限制性股票)。

除上述调整外,本次实施事项与公司已披露的激励计划不存在差异。

五、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股份性质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增减 (+、-)本次变动后 
 数量(股)比例数量(股)数量(股)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非流通股27,470,3452.95%-6,689,76020,780,5852.23%
其中:高管锁定股13,422,4551.44%+211,20013,633,6551.47%
股权激励限售股14,047,8901.51%-6,900,9607,146,9300.77%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902,635,81097.05%6,689,760909,325,57097.77%
三、总股本930,106,155100.00%930,106,155100.00%
注:1、上表中包含 8名退休的激励对象和 2名因个人原因离职的激励对象所持有的共计137,150股尚待办理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0号——股份变动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上市已满一年的公司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证券账户内通过二级市场购买、可转债转股、行权、协议受让等方式年内新增的本公司无限售条件股份,按 75%自动锁定,故本次解除限售后,高管锁定股数量增加 211,200股。

3、以上股本结构的变动情况以解除限售完成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

4、以上计算结果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的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六、备查文件
1、万润股份: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万润股份: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万润股份: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4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4、万润股份: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4年第四次专门会议决议; 5、万润股份: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6、上海市方达(北京)律师事务所关于中节能万润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中节能万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 11月 20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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