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光股份(002076):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

时间:2024年11月20日 09:01:29 中财网
原标题:星光股份: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076 证券简称:星光股份 公告编号:2024-070
广东星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星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1月1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续聘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曾用名:深圳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政旦志远”)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情况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深圳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4年9月经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名称变更为“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05年1月12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福新社区鹏程一路9号广电金融中心14F 首席合伙人:张建栋
截止2023年12月31日,政旦志远合伙人数21人;注册会计师人数69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35人。

2023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2,243.93万元,审计业务收入为259.32万元,管理咨询业务收入为1,982.68万元,证券业务收入为4.72万元。2023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0家。2023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收费:0元。2023年度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0家。

截止2024年4月30日,政旦志远共为16家上市公司出具了2023年度财
务报表审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相关审计收费共计2,429.60万元。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止公告日,政旦志远已购买职业责任保险,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额1亿元,并计提职业风险基金。职业风险基金2023年年末数:217.58万元。政旦志远职业风险基金的计提及职业责任保险的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政旦志远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0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0次。3名从业人员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2次、自律监管措施2次和纪律处分0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丁月明,2019年7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2年8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3年11月开始在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2023年11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负责并签字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合计6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杨兰兰,2022年6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3年12月开始在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2024年10月拟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负责并签字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合计0家。

拟安排的项目质量复核人员:杨红宁,2001年4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0年1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4年8月开始在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复核的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合计50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序号姓名处理处罚 日期处理处罚 类型实施单位事由及处理处罚情况
1丁月明2024年1 月3日自律监管 措施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审 核中心深圳华智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申 报项目中,对境外销售业务核查 程序执行不到位、对发行人员工 及劳务派遣披露的准确及合法合 规性未予以充分关注,受到书面 警示的自律监管措施。
3、独立性
政旦志远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市场行情及双方协商情况确定2024年相关审计具体费用并签署相关合同与文件。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意见
2024年11月19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通过对政旦志远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查,认为政旦志远在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对于审计机构的要求,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4年11月19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研究并提议,董事会审议通过,同意续聘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市场行情及双方协商情况确定2024年相关审计具体费用并签署相关合同与文件。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并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报备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六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3、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4、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相关资质文件。

特此公告。



广东星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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