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化实华(000637):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亲属短线交易公司股票及致歉
证券代码:000637 证券简称:茂化实华 公告编号:2024-093 茂名石化实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亲属短线交易公司股票 及致歉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茂名石化实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高级 管理人员王若强先生的母亲陶燕飞女士的证券账户于2024 年9月10日至2024年10月23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该行为构 成短线交易。公司知悉后第一时间对该事项进行了核实,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现 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短线交易的具体情况 经核查,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王若强先生的弟弟王若兵先 生于2024年9月10日至2024年10月23日期间,在高级管理人 员王若强先生不知情的情况下,操作其母亲陶燕飞女士的证 券账户买卖公司股票。2024年9月10日买入公司股票25500股, 2024年10月23日卖出公司股票25500股,该行为构成短线交 易。具体交易明细如下:
票0股。 王若强先生对其弟弟王若兵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并不 知情,王若兵未就买卖公司股票事项征询王若强的意见,王 若强亦没有向其亲属提及公司的经营情况、其他重大事项和 内幕信息的情况,不存在获悉内幕信息而交易公司股票及利 用内幕信息谋求利益的情形,不存在主观违规的故意。上述 短线交易行为系王若兵未充分了解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所 致,其买卖公司股票行为是基于对二级市场交易情况的个人 独立判断。王若强先生及其亲属已认识到上述违规交易的严 重性,并就此违规行为对公司和市场带来的不良影响致以诚 挚的歉意,并承诺将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 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严格遵守相 关规定,保证此类事件今后不再发生。 二、本次短线交易事项的处理情况及公司采取的措施 公司知悉此事后高度重视,及时核实相关情况,王若强 先生及其亲属亦积极配合、主动纠正。经研究,本次事项的 处理情况及补救措施如下: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四十四条规定:“上 市公司、股票在国务院批准的其他全国性证券交易场所交易 的公司持有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将其持有的该公司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 证券在买入后六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六个月内又买入, 由此所得收益归该公司所有,公司董事会应当收回其所得收 益。前款所称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自然人股东持有 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包括其配偶、父母、 子女持有的及利用他人账户持有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 性质的证券。”据此规定,王若强母亲陶燕飞女士证券账户 在买入公司股票后六个月内卖出的行为构成短线交易,由此 所得的收益8670元已上缴至公司。 (二)经与王若强先生确认,其并不知晓王若兵先生利 用其母亲证券账户交易公司股票的相关情况,交易前后亦未 告知王若兵先生关于公司经营情况等相关信息或其他内幕 信息。王若兵先生利用其母亲陶燕飞女士证券账户买卖公司 股票的行为均为王若兵先生基于对二级市场交易情况的个 人投资判断,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谋求利益的情形。 (三)公司在获悉本次短线交易行为后,及时向王若强 先生重申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家属在增减持公司股份 方面应遵守的相关要求,王若强先生表示本人及家属将严格 遵守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向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对上述短线交易买卖股票的行为予以通报,要求引以为戒。 (四)公司要求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 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及其亲属等关联人进一步认真学习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董事、 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 《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等相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严格遵守相关规定,杜绝此类事件的再 次发生。 三、备查文件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王若强先生出具的《关于亲属短线交 易的情况说明及致歉函》。 特此公告。 茂名石化实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20日 中财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