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顺新材(300057):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汕头万顺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核查意见

时间:2024年11月20日 09:25:46 中财网
原标题:万顺新材: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汕头万顺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核查意见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汕头万顺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开展套期保值业务
的核查意见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证券”、“保荐机构”)作为汕头万顺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顺新材”、“公司”)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万顺新材 2025年度开展套期保值业务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民生证券的核查工作
民生证券保荐代表人通过审阅本次套期保值业务相关董事会决议等文件,对万顺新材拟进行套期保值业务的必要性、可行性进行了核查。

二、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目的
(一)铝期货套期保值
江苏中基新能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中基”)及其子(孙)公司生产经营中需要大量的铝作为原材料,为减少原材料价格大幅波动给江苏中基及其子(孙)公司经营带来的不利影响,江苏中基及其子(孙)公司拟开展铝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以有效管理价格大幅波动的风险,增强经营业绩的稳定性和持续性。

(二)外汇套期保值
江苏中基及其子(孙)公司营业收入中外销占比较大,为更好地规避和防范外汇汇率波动风险,增强财务稳健性,江苏中基及其子(孙)公司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以有效管理汇率大幅波动的风险,增强经营业绩的稳定性和持续性。

三、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基本情况
(一)铝期货套期保值
1、交易品种
江苏中基及其子(孙)公司拟开展的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将只限于铝期货品种,严禁进行以逐利为目的的任何投机交易。

2、业务规模及业务期间
根据实际情况,2025年度江苏中基及其子(孙)公司拟对铝原材料进行期货套期保值,投入保证金最高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5,000万元,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将不超过前述额度。

3、资金来源
江苏中基及其子(孙)公司将利用自筹资金进行铝期货套期保值业务。

4、交易场所
只限于境内合法运营的期货交易所。

(二)外汇套期保值
1、业务涉及币种及产品品种
江苏中基及其子(孙)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限于生产经营所使用的主要结算货币,交割期与预测回款期一致且金额与预测回款金额相匹配的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外汇期权、利率互换、货币互换、利率掉期、利率期权等。

2、业务规模及业务期间
根据实际情况,2025年度江苏中基及其子(孙)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交易累计总额不超过等值美元 20,000万元,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将不超过前述额度。

3、资金来源
江苏中基及其子(孙)公司将利用自筹资金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4、交易对手
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具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经营资质的银行等金融机构。

(三)会计政策及核算原则
江苏中基及其子(孙)公司将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开展的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反映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相关项目。

四、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
(一)江苏中基及其子(孙)公司拟开展的套期保值业务严格按照其经营需求进行,不以开展任何投机活动为目的。

(二)公司已经制定了《期货套期保值内部控制制度》《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作为进行套期保值业务的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制度,对套期保值业务额度、套期保值业务品种范围、审批权限、责任部门及责任人、内部风险报告制度及风险处理程序等作出明确规定,能够有效保证业务的顺利进行,并对风险形成有效控制。
(三)江苏中基及其子(孙)公司目前的资金规模能够支持从事套期保值业务。

五、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分析及控制措施
(一)风险分析
通过套期保值操作可以规避铝价波动、外汇汇率波动对江苏中基及其子(孙)公司造成的影响,有利于正常经营,但存在一定风险:
1、市场风险:期货、远期合约及其他衍生产品行情变动幅度较大,可能产生价格波动风险,造成套期保值损失。

2、系统风险: 全球经济波动可能导致金融系统风险。

3、技术风险:可能因为计算机系统不完备导致技术风险。

4、操作风险:由于交易员主观臆断或不完善的操作造成错单,带来损失。

5、违约风险:对手违约,不能按照约定支付套期保值盈利而无法对冲实际的损失。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已经制定了《期货套期保值内部控制制度》《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作为进行套期保值业务的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制度,对套期保值业务额度、套期保值业务品种范围、审批权限、责任部门及责任人、内部风险报告制度及风险处理程序等作出明确规定,能够有效保证业务的顺利进行,并对风险形成有效控制。
2、为进一步加强套期保值管理工作,健全和完善运作程序,确保生产经营目标的实现,江苏中基及其子(孙)公司成立了套期保值领导小组,配备投资决策、业务操作、风险控制等专业人员,明确相应人员的职责。

3、江苏中基及其子(孙)公司将加强对铝价和汇率的研究分析,实时关注国际国内市场环境变化,适时调整经营、业务操作策略。

六、决策程序
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年度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为规避铝价、外汇汇率波动风险,增强经营业绩的稳定性和持续性,同意 2025年度江苏中基新能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孙)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具体为:铝期货套期保值投入保证金最高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5,000万元、外汇套期保值交易累计总额不超过等值美元 20,000万元,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将不超过前述额度。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七、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万顺新材子公司江苏中基及其子(孙)公司进行与自身生产经营相关的套期保值业务,是为了规避铝价波动、外汇汇率波动风险,增强经营业绩的稳定性和持续性;公司已按照有关规定制订了《期货套期保值内部控制制度》《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套期保值业务内控和风险管理制度。公司使用自筹资金开展套期保值业务,其内部审批程序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基于上述情况,保荐机构对 2025年度万顺新材子公司江苏中基及其子(孙)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无异议。

鉴于套期保值业务存在一定的风险,保荐机构提请万顺新材注意:
(一)在进行套期保值业务过程中,要引进具有期货、外汇交易和套期保值业务丰富经验的交易人员或加强交易人员的培训和风险责任教育,落实风险控制体系、风险控制具体措施以及责任追究机制。
(二)从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出发,根据预估业务量,在公司内部审议通过的 套期保值业务资金量的范围内,做好财务收支计划,并以此来安排交易,杜绝以 盈利为目的的投机行为。

保荐机构同时提请投资者应充分关注套期保值业务可能给万顺新材生产经营带来的潜在风险。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汕头万顺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扶林: 高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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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11月 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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