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路桥(600039):四川路桥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决议
四川路桥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董事会于 2024年 11月 19日在公司 9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4年 11月 15日以书面、电话的方式发出。 (三)本次董事会应出席人数 10人,实际出席人数 10人,其中委托出席 2人,董事长孙立成因其他公务未能亲自出席,委托副董事长羊勇代为行使表决权;董事朱年红因其他公务未能亲自出席,委托董事赵志鹏代为行使表决权;董事李黔以通讯方式参会。 (四)会议由副董事长羊勇主持,公司部分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 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会议同意聘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财务审计费用拟为 684万元。若因业务量变化而导致工作量变化需酌情调整审计费用的,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经理层就调整额度在原财务审计费用的 20%范围内办理相关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公告编号为 2024-115的《四川路桥关于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风控与审计委员会 2024年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事项。 表决结果:十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 202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会议同意聘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年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内部控制审计费用拟为 116万元(含 IT审计)。若因业务量变化而导致工作量变化需酌情调整审计费用的,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经理层就调整额度在原内部控制审计费用的 20%范围内办理相关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公告编号为 2024-115的《四川路桥关于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风控与审计委员会 2024年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事项。 表决结果:十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 2024年第七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及有关规定,公司拟定于 2024年 12月 6日以现场和网络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 2024年第七次临时股东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公告编号为 2024-116的《四川路桥关于召开 2024年第七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十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特此公告。 四川路桥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 11月 19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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