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电力(600021):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国家电投集团江苏电力有限公司开展类REITS权益融资实施方案

时间:2024年11月20日 09:42:20 中财网
原标题:上海电力: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国家电投集团江苏电力有限公司开展类REITs权益融资实施方案的公告

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国家电投集团江苏电力有限
公司开展类REITs权益融资实施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 概述
为进一步拓宽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电力”或“公司”)权益融资渠道,公司控股子公司国家电投集团江苏电力有限公司(简称“江苏公司”)拟以公司子公司上海电力大丰海上风电有限公司(简称“上电大丰”)持有并运营的大丰H3#300MW海上风电项目(以下简称“大丰H3项目”)作为标的资产,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注册并发行资产支持专项计划(类REITs)(以下简称“专项计划”,产品名称以专项计划发行时的最终名称为准),拟发行规模不超过39亿元。

公司于2024年11月18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海上风电资产开展类REITs权益融资实施方案的议案》。

本次发行不构成关联交易,不属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 发行方案
(一) 方案要素
1.底层资产:上海电力子公司持有的新能源项目公司。

2.产品期限:预计19年,存续期内每3年设置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的开放退出期,具体年限情况以此次专项计划设立时签署的专项计划文件为准。

3.挂牌场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4.融资架构:有限合伙+资产支持专项计划(江苏公司及其指定全资子公司分别担任有限合伙企业的有限合伙人及普通合伙人)。

5.产品规模:不超过39亿元。

7.目标投资人:专业投资者。

8.运营保障措施:江苏公司提供运营保障支持,上海电力上海电力控股股东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出具支持函。

9.还本付息安排:按年付息,并固定摊还本金。

10.还本付息来源:底层资产现金流。

(二) 底层资产情况
本次发行底层资产为公司子公司上海电力大丰海上风电有限公司持有并运营的大丰H3#300MW海上风电项目。

(三)主要交易流程
1.设立合伙企业
由江苏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国家电投集团江苏海上风力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海风”)作为普通合伙人(GP)、中国康富国际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富租赁”)作为原始权益人及LP1有限合伙人、江苏公司作为LP2有限合伙人共同发起设立合伙企业。各方认缴出资金额及比例以实际签署的合伙协议为准。

2.发行类REITs产品募集资金
康富租赁将LP1份额转让至专项计划管理人设立的类REITs专项计划,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发行类REITs,其中:优先级由交易所市场专业投资人认购,次级由江苏公司认购。类REITs成立日,专项计划管理人以该笔资金向合伙企业实缴LP1份额出资,并承担合伙协议项下LP1有限合伙人的权利和义务。

3.构建底层资产
合伙企业收到实缴出资后,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受让项目公司约92.51%股权并向项目公司发放股东借款。

三、 本次发行的目的和意义
通过开展类REITs权益融资,募集资金可用于偿还存量负债,并拓宽新增项目投资资金来源,对公司进一步拓宽权益融资渠道、盘活存量资产、降低资产负债率具有积极作用。

四、 项目面临的风险及应对措施
因本次专项计划发行尚需监管机构的审批,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专项计划的后续情况,积极推动本次专项计划的申报发行工作,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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