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明珠(600637):东方明珠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决议

时间:2024年11月20日 09:46:30 中财网
原标题:东方明珠:东方明珠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637 证券简称:东方明珠 公告编号:临2024-031 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 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
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24年11月13日以书面、电子邮
件等方式发出,于2024年11月18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
会议应出席董事 8名,实际出席 8名。本次会议的通知和召开程序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议案、议题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详见上海证
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公司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并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2024年
度审计费用为 498万元(含税);其中年报审计费用 432万元(含
税),内控审计费用66万元(含税)。

本议案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并提交董事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经公司全体董事一致通过,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
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海五岸传播有限公司与上海文化广播
影视集团有限公司签订<视听节目内容授权经营协议>暨关联交易的
议案》(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议案为关联交易议案,董事会就此议案进行表决时,关联董
事宋炯明先生、刘晓峰先生、王磊卿先生、钟璟女士已回避表决。

本议案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十届
董事会第八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并提交董事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议案》(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公司拟于2024年 12月10日召开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
大会,具体内容详见 2024年 11月 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
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临2024-034)。

由于本次股东大会议案二《关于上海五岸传播有限公司与上海
文化广播影视集团有限公司签订<视听节目内容授权经营协议>暨关
联交易的议案》的名称长度超出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控件的字符限
制,故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中,议案二标题中的“上海五
岸传播有限公司”使用简称“五岸传播”。

本议案经公司全体董事一致通过,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
对,0票弃权。


上述议案一、议案二尚需提交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


特此公告。



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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