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联科技(688531):调整募投项目内部结构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
证券代码:688531 证券简称:日联科技 公告编号:2024-070 无锡日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募投项目内部结构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 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无锡日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年 11月 1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投项目内部结构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用途及投资项目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将募投项目内部结构调整并延期部分募投项目。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本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3年 2月 21日出具的《关于同意无锡日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366号),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985.1367万股,发行价格 152.38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302,495.13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73,079.07万元。上述资金已于 2023年 3月 28日全部到位,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 2023年 3月 28日出具了容诚验字[2023]214Z0003号《验资报告》。公司已按相关规则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由公司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储存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截至 2024年 9月 30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一)“X射线源产业化建设项目”内部结构调整并延期的具体情况及原因 截至 2024年 9月 30日,“X射线源产业化建设项目”已使用募集资金 7,874.29万元,累计投入进度 66.73%。公司变更该项目的投资支出主要系:(1)公司结合当前经营状况及发展战略,持续扩充 X射线源产业化产品结构,需增加相关原材料投入;(2)受到外部宏观环境的影响,公司在充分考虑当前环境以及自身发展战略后,拟减少该项目建设成本投入,控制相关成本。因此对“X射线源产业化建设项目”内部结构调整,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二)“重庆 X射线检测装备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内部结构调整并延期的具体情况及原因 截至 2024年 9月 30日,“重庆 X射线检测装备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已使用募集资金 19,788.13万元,累计投入进度 70.17%。公司变更该项目的投资支出主要系:受物价及人力成本的提高,以及由于安全、环保等原因对建筑工艺要求的进一步提升等原因,原计划的建筑工程费金额已无法满足实际需要。为进一步提升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更加科学安排和调动公司资源,进一步加快生产基地建设。 因此对“重庆 X射线检测装备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内部结构调整,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三)“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内部结构调整的具体情况 截至 2024年 9月 30日,“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已使用募集资金 9,636.87万元,累计投入进度 85.09%。“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系公司结合自身特点,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期经过了充分的可行性论证,但在实际建设过程中仍存在较多不可控因素。公司变更该项目的投资支出,一方面系 X射线智能检测装备领域为技术密集型领域,涉及到机械、电气、软件、算法等多方面技术,另一方面,公司下游集成电路及电子制造、新能源电池、铸件焊件及材料等检测领域产品工艺持续更新迭代,公司研发团队需保持较好的创新能力,不断优化研发团队结构,引进高端人才,紧跟市场方向,研发各类符合下游客户需求的产品,因此对“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内部结构调整,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本次募投项目内部结构调整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项目的内部结构调整是根据募集资金实际使用需求出发,项目的延期仅涉及项目进度的变化,未改变募投项目的资金用途、投资总额、实施主体,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本次募投项目内部结构调整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发展规划。 五、相关审议程序及专项意见说明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4年 11月 1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四同意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用途及投资项目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将募投项目内部结构调整并延期部分募投项目。 (二)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本次募投项目内部结构调整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作出的谨慎决定,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内部结构调整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不存在实质性变更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反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有关规定的情形。因此,监事会一致同意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内部结构调整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日联科技本次调整募投项目内部结构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并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该事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调整募投项目内部结构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无异议。 六、上网公告附件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无锡日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调整募投项目内部结构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无锡日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 11月 20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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