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思科技(300433):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

时间:2024年11月20日 17:26:30 中财网
原标题:蓝思科技: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433 证券简称:蓝思科技 公告编号:临 2024-044 蓝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涉及激励对象共 72名,回购注销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数量合计 190,510股,回购价格为 6.04元/股。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程序
1、2023年7月28日,蓝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拟以6.34元/股的价格,向3,097名激励对象授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10,631,973股,约占本激励计划公布时公司股本总额(4,973,479,998股)的0.2138%,约占本次授予权益总额的20%;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42,527,893股,约占本激励计划公布时公司股本总额的0.8551%,约占本次授予权益总额的80%。

2、2023年7月2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核实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3、2023年7月31日至2023年8月9日,公司将本次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办公系统(http:// oa.hnlens.com)上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时限内,未发生组织或个人提出异议或意见的情况,无反馈记录。2023年8月11日,公司监事会发表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4、2023年8月18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作为激励对象或与激励对象存在关联关系的股东对上述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同时披露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23年9月22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确定2023年9月22日为授予日,向2,754名激励对象授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10,631,973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42,527,893股。

6、2023年10月16日,公司完成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登记工作,共计向2,472名激励对象授予登记第一类限制性股票9,747,983股,授予日2023年9月22日,授予价格6.34元/股,股份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本次授予登记股份的上市日期为2023年10月18日。

7、2024年4月1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以及《蓝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以6.34元/股的价格,回购注销40名从公司离职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的激励对象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合计158,200股。

8、2024年9月2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及归属价格的议案》《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及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及作废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本次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归属期的解除限售/归属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公司为符合条件的2,387名激励对象解除限售第一类限制性股票4,694,782股,归属第二类限制性股票18,779,127股。同意根据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情况,将回购注销/归属价格由6.34元/股调整为6.04元/股。

同意回购注销72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合计190,510股;作废406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合计4,930,800股。

9、2024年10月18日,2,387名激励对象合计持有的4,694,782股第一类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上市流通。

10、2024年11月15日,公司以6.04元/股的价格,合计向2,380名激励对象归属第二类限制性股票18,710,726股。

二、本次回购注销的具体情况
(一)本次回购注销的原因、数量及股份种类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以及《蓝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1、44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符合激励对象资格和条件;2、27名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等级为“D”,个人第一期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比例为80%;3、1名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等级为“E”,个人第一期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

根据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经董事会审批,同意回购注销上述72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合计190,510股。

(二)本次回购注销的价格及定价依据
公司于2024年6月26日实施完毕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4,983,069,781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回购股份(42,527,893股),即以4,940,541,88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3.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不送红股,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或缩股、派息等影响公司股本总额或公司股票价格事项的,公司应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做相应的调整”。因此,根据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经董事会审批,将本次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由6.34元/股调整为6.04元/股。具体调整公式为:
调整后的回购价格=调整前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每股的派息额=6.34元/股-0.30元/股=6.04元/股。

(三)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及来源
本次回购总金额=回购数量×回购价格=190,510股×6.04元/股=1,150,680.40元
公司本次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回购支付的资金全部为公司自有资金。

(四)回购注销完成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项进行了审验并出具天健湘验〔2024〕23号验资报告。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事宜已经完成。本次回购注销不影响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实施。

三、本次回购注销前后公司股本结构的变动情况

股份性质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本次变动后 
 数量(股) 比例    
    数量(股)比例
限售流通股17,951,9500.36%-190,51017,761,4400.36%
无限售流通股4,965,117,83199.64% 4,965,117,83199.64%
总股本4,983,069,781100%-190,5104,982,879,271100%
注:变动前的股份基准日为2024年11月15日。

四、本次回购注销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回购注销事项不会影响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2、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

五、备查文件
1、《蓝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2、《蓝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3、《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蓝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与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调整回购与归属价格及回购注销与作废失效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4、《天健湘验〔2024〕23号验资报告》
特此公告。

蓝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四年十一月二十一日

  中财网
各版头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