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城地香江(603887):上海城地香江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外担保进展

时间:2024年11月20日 17:55:45 中财网
原标题:城地香江:上海城地香江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外担保进展的公告

证券简称:城地香江 证券代码:603887 公告编号:2024-152 债券简称:城地转债 债券代码:113596

上海城地香江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担保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
公司全资子公司香江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江科技”)。

? 担保总金额:本次为香江科技提供担保合计 0.7亿元;
包括本次担保在内,公司向香江科技及其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 17.785亿元。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本次担保无反担保。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截至公告日,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近日,上海城地香江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镇江分行(以下简称“交通银行”)就全资子公司香江科技融资授信事宜签订的《保证合同》,担保金额为 0.7亿元。

包括本次担保在内,公司累计向香江科技及其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17.785亿元。

公司本次担保未超过授权的担保额度。

以上担保授权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公司 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可查阅公司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号:2024-031、2024-055)。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香江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1100789924074G
注册地址:江苏省扬中市春柳北路 666号
法定代表人:王志远
注册资本:20000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6年 07月 18日
经营范围:通信设备(无线电发射设备、卫星接收设备除外)、高压开关柜、低压开关柜、列头柜、母线槽、配电箱、光纤槽道、走线架、节能设备、光电转换设备以及相关配套软件的研发、生产、销售;光电子及传感器、综合布线设备的研发、生产、销售;精密钣金制造;发电机组及配套设备的研发、生产、销售;数据中心机房的规划、设计、系统集成、安装和运维及数据机房产品的软件开发、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业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经营增值电信业务。一般项目:制冷、空调设备制造;电池销售;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新兴能源技术研发;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储能技术服务;风力发电技术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合同能源管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被担保人与公司的关系: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被担保人最近一年的财务数据:
单位:元

科目2023年 12月 31日 (经审计)2024年 9月 30日 (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4,594,060,850.295,085,754,652.40
负债总额2,959,669,136.983,461,611,595.95
其中:银行贷款总额556,300,000.00702,131,355.67
流动负债总额1,998,336,136.612,491,813,184.33
净资产1,634,707,666.391,624,143,056.45
营业收入2,018,934,451.51824,614,478.85
净利润47,561,739.97-19,160,142.54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与交通银行所签之《保证合同》主要内容
(1)合同签署人:
保证人:上海城地香江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镇江分行
(2)担保最高额度限度:人民币柒仟万元整
(3)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4)保证担保范围:
全部主合同项下主债权本金及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用、诉讼费(或仲裁费)、保全费、公告费、执行费、律师费、差旅费及其它费用。

(5)保证期间:
根据主合同约定的各笔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开立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担保函项下,根据债权人垫付款项日期)分别计算。每一笔主债务项下的保证期间为,自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起,计至全部主合同项下最后到期的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后三年止。

债权人与债务人约定债务人可分期履行还款义务的,该笔主债务的保证期间按各期还款义务分别计算,自每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起,计至全部主合同项下最后到期的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后三年止。

债权人宣布任一笔主债务提前到期的,该笔主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日以其宣布的提前到期日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本次担保对象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具备偿债能力,经营活动亦在公司控制范围内。本次担保系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以满足其日常经营所需,不存在资源转移或者利益输送的情况,风险均在可控范围内,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利益。

以上担保授权已经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公司 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可查阅公司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号:公告号:2024-031、2024-055)。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包括本次担保在内,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20.98761亿元人民币,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75.07%。上市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 20.98761亿元人民币,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 75.07%。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形。


特此公告。



上海城地香江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 11月 20日

  中财网
各版头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