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信服(300454):深信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及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
证券代码:300454 证券简称:深信服 公告编号:2024-084 债券代码:123210 债券简称:信服转债 深信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度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及 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人数及股票数量:首次授予激励对象 1,460人,待归属股票数量 1,042,899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 0.2483%;预留授予激励对象 14人,待归属股票数量 34,530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 0.0082%; 2、本次拟作废的股票数量:首次授予 1,295,001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3084%;预留授予 64,53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0.0154%。 深信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年 11月 2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及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现对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2021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情况概要 (一) 2021年度激励计划简述 2021年 10月 18日,公司召开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 2021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2021年度激励计划”或“本激励计划”)的主要情况如下: 1、 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2、 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 A股普通股股票; 3、 授予价格(调整前):首次及预留授予价格均为 133.92元/股; 4、 拟授予数量:拟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 530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份总额的 1.28%。其中,首次授予 480万股,约占本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份总额的 1.16%;预留 50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份总额的 0.12%; 5、 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激励对象的范围及分配情况:
注:○本计划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2 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包括部分外籍员工,均为公司的核心技术和业务人员。预留部分的激励对象在本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 12个月内确定,经董事会提出、监事会发表明确意见、律师发表专业意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后,公司在指定网站按要求及时准确披露当次激励对象相关信息。 6、 限制性股票的归属安排 本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激励对象满足相应归属条件后将按约定比例分次归属,归属日必须为交易日。 获得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在下列期间内归属: (1)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三十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定期报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三十日起算,至公告前一日; (2)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日内; (3)自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后二个交易日内; (4)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它期间。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自授予之日起12个月后分3期归属,具体安排如下:
归属期间内,公司为满足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归属事宜,未满足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取消归属,并作废失效。 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未成就时,相关权益不得递延至下期。 7、 归属条件 归属条件:详见本公告“二、公司 2021年度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说明”。 (二) 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 2021年 8月 1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并披露了《2021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 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1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2、 2021年 8月 27日,公司通过内部公示系统公示了《深信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人对此次拟激励对象提出任何异议。2021年 10月 13日,公司公告了《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1年度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对公示情况进行了说明。 3、 2021年 10月 18日,公司召开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并披露了《关于公司 2021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 2021年 11月 3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1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公司向 2021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5、 2021年 12月 1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 2021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一批)的议案》。 6、 2022年 9月 23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0年度和 2021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归属价格的议案》。 7、 2023年 12月 1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公司 2021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8、 2024年 9月 2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归属价格的议案》。 9、 2024年 11月 2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及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三) 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情况 1、 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增发的 A股普通股股票。 2、 授予日:首次授予日为 2021年 11月 30日,预留授予日为 2021年 12月 10日。 3、 授予价格(调整前):均为 133.92元/股。 4、 授予对象:首次授予 1,959人,预留授予 30人,均为公司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5、 授予数量:
(2)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四) 限制性股票数量及授予价格的历次变动情况 1、激励对象人数及授予数量调整 (1)首次授予部分 2023年 12月 15日,公司作废 2021年度激励计划 335位已离职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 870,520股股票,作废 9位第一个归属期绩效不达标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 5,360股股票,作废因股价原因未在第一个归属期归属股票的 1,615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 1,554,140股股票。本次作废完成后,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 1,959人调整为 1,624人,首次授予股票数量由 4,769,270股调整为 2,339,250股。 (2)预留授予部分 2023年 12月 15日,公司作废 2021年度激励计划 11位已离职的预留授予激励对象的 87,320股股票,作废因股价原因未在第一个归属期归属股票的 19位预留授予激励对象的 72,040股股票。本次作废完成后,预留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 30人调整为 19人,预留授予股票数量由 267,420调整为 108,060股。 2、授予价格(归属价格)调整 根据公司 2021年度激励计划的规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归属前,若公司派息、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或缩股等事宜,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将予以相应的调整。 公司于 2022年 6月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 0.7元人民币现金(含税),于2024年 6月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 0.5元人民币现金(含税)。因此,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以及公司 2021年度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 2021年度激励计划股票归属价格由 133.92元/股调整为 133.80元/股。 除上述调整外,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与公司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2021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一致。 二、公司2021年度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说明 (一) 董事会就限制性股票是否符合归属条件的审议情况 2024年 11月 2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及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二) 限制性股票第二个归属期说明 根据公司 2021年度激励计划“有效期、授予日、归属安排和禁售期”中的相关规定,限制性股票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时间为自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 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 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归属比例为获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 30%。归属日必须为交易日。 公司 2021年度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日为 2021年 11月 30日,预留授予日为 2021年 12月 10日。因此,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 2021年度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均已进入第二个归属期。 (三) 董事会关于本激励计划设定的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情况说明
三、本次限制性股票可归属的具体情况 1、授予日:首次授予日为 2021年 11月 30日,预留授予日为 2021年 12月 10日。 2、归属价格(调整后):133.80元/股。 3、本次可归属的批次:首次及预留授予第二个归属期内可归属股票。 4、归属数量:首次授予的 1,042,899股,预留授予的 34,530股。 5、归属人数:首次授予的 1,460人,预留授予的 14人。 6、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 A股普通股股票。 7、第二个归属期激励对象名单及归属情况:
四、本次作废限制性股票的具体情况 (一) 因激励对象离职而作废 鉴于 2021年度激励计划之激励对象中,首次授予部分已有 156人因个人原因已离职,预留授予部分已有 4人离职,已不符合激励资格,公司将作废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三个归属期内的合计 264,492股股票,其中首次部分243,492股,预留部分 21,000股。 (二) 因激励对象所在子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而作废 鉴于 7 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所任职的子公司控制权已于 2024 年 4 月发生变更,因公司失去对该子公司的控制权导致上述 7人已不符合激励资格,公司将作废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三个归属期内的合计 7,260 股限制性股票。 (三) 因绩效不达标而作废 鉴于 2021年度激励计划之激励对象中,首次及预留授予部分各有 1人绩效考核不达标,公司将作废其第二个归属期内的 10,350股股票,其中首次部分 1,350股,预留部分 9,000股。 (四) 因归属期到期未归属而作废 公司 2021年度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即将于 2024年 11月29日到期届满,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即将于 2024年 12月 9日到期届满。 在实际可归属期间,由于公司股价与授予价格出现了一定程度的倒挂,激励对象因股价原因未在第二个归属期归属股票。因此,公司将作废该部分尚在职激励对象的第二个归属期内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其中首次授予部分 1,460人,首次授予股票 1,042,899股,预留授予部分 14人,预留授予股票 34,530股。 综上,公司本次作废的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1,359,531股,其中首次授予部分 1,295,001股,预留授予部分 64,530股。 五、激励对象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5%以上股东的,本次董事会决议日前6个月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说明 公司 2021年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时,无时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股 5%以上股东参与。 六、本次归属及作废对公司相关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1号——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相关规定,以授予日收盘价确定为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并将在考核年度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归属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修正预计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按照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公司在授予日授予限制性股票后,已在对应的等待期根据会计准则对本次限制性股票相关费用进行相应摊销。因此,此次限制性股票符合归属条件及作废事宜均不会对公司相关费用造成重大影响,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和稳定性的情形。 七、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公司 2021年度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条件满足情况、激励对象名单及可归属股票数量进行了核查,全体委员认为:公司层面业绩考核已达标,该部分激励对象资格合法有效,符合《2021年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激励对象可归属股票数量与其在考核年度内个人绩效考核结果相符。 此外,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此次作废事宜进行了核查,认为:部分激励对象离职或所任职子公司已非公司控股,其已获授的第二、三个归属期内的股票需作废处理;部分激励对象年度考核不达标,其第二个归属期内股票需作废处理;因股价原因,在职激励对象未能在第二个归属期内办理归属登记,且归属期即将届满,该部分未能归属的股票需作废处理。因此,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公司对上述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进行作废。 八、监事会意见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 2021年度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公司及激励对象均已满足《2021年度激励计划(草案)》设定的第二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但由于股价原因,该部分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未能在归属期内办理归属登记,且归属期即将届满,因此同意公司对该部分符合归属条件的股票进行作废。 此外,由于部分激励对象离职或所任职子公司已非公司控股、个人绩效考核不达标,公司作废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股票的事项符合《管理办法》和公司 2021年度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审议此次作废事项的程序合法合规,且履行了必要的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对该部分股票进行作废。 九、律师法律意见 北京市金杜(深圳)律师事务所于 2024年 11月 20日出具《关于深信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条件成就及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事项的法律意见书》,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司已就本次归属及本次作废的相关事项已经履行了现阶段所需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管理办法》和《2021年度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 2021年度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成就;本次作废的原因和数量符合《管理办法》和《2021年度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十、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4.北京市金杜(深圳)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深信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条件成就及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信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二十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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