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玻股份(002613):洛阳北方玻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上市公告书

时间:2024年11月20日 18:11:16 中财网

原标题:北玻股份:洛阳北方玻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上市公告书

股票简称:北玻股份 股票代码:002613 洛阳北方玻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Luoyang Northglass Technology Co., Ltd.) (河南省洛阳市高新区滨河路20号)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 上市公告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 (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桂湾五路128号前海深港基金小镇B7栋401) 公告日期:2024年11月
特别提示
一、发行股票数量及价格
(一)发行数量:163,398,692股
(二)发行价格:3.06元/股
(三)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499,999,997.52元
(四)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 493,679,242.82元
二、新增股票上市安排
1、股票上市数量:163,398,692股
2、股票上市时间:2024年 11月 26日(上市首日),新增股份上市日公司股价不除权,股票交易设涨跌幅限制。

三、发行认购情况及限售期安排
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新增股份限售期从上市首日起算。锁定期结束后按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四、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上市要求,不会导致不符合股票上市条件的情形发生。





目 录
释 义 ............................................................................................................................. 5
一、公司基本情况 ....................................................................................................... 6
二、本次新增股份发行情况 ....................................................................................... 6
三、本次新增股份上市情况 ..................................................................................... 26
四、股份变动及其影响 ............................................................................................. 26
五、财务会计信息分析 ............................................................................................. 29
六、本次新增股份发行上市相关机构 ..................................................................... 31
七、保荐人的上市推荐意见 ..................................................................................... 31
八、其他重要事项 ..................................................................................................... 33
九、备查文件 ............................................................................................................. 33

释 义
本上市公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涵义:

公司、发行人、北玻 股份洛阳北方玻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发行洛阳北方玻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 票的行为
本次发行方案《洛阳北方玻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 主板上市发行方案》
《认购邀请书》《洛阳北方玻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 主板上市认购邀请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 华泰联合证券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发行人律师/本次发 行见证律师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
募集资金专户验资 机构/主承销商账户 验资机构/信永中和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公司章程》《洛阳北方玻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最近一年2023年
最近一期2024年 1-6月/2024年 6月末
元、万元、亿元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本报告中部分表格中单项数据加总数与表格合计数可能存在微小差异,均因计算过程中的四舍五入所形成。

一、公司基本情况

中文名称洛阳北方玻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Luoyang Northglass Technology Co.,Ltd.
成立日期1995年 5月 18日
上市日期2011年 8月 30日
股票上市地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代码002613
股票简称北玻股份
发行前总股本937,170,000股
法定代表人高学明
董事会秘书王鑫
注册地址河南省洛阳市高新区滨河路 20号
办公地址河南省洛阳市高新区滨河路 20号
联系电话0379-65110505
联系传真0379-64330181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300171125094X
经营范围研发、设计、制造、销售玻璃深加工设备及产品;从事货物及技 术的进出口业务
所属行业C35 专用设备制造业和 C30 非金属矿物制品业
主营业务玻璃深加工设备及产品的研发、设计、制造及销售
二、本次新增股份发行情况
(一)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二)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决策程序和发行过程简述
1、公司内部决策程序
2023年 4月 7日,发行人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该次会议应到董事 5名,实际出席本次会议 5名,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等议案。

2023年 9月 7日,发行人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该次会议应到董事 5名,实际出席本次会议 5名,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2024年 4月 25日,发行人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该次会议应到董事 5名,实际出席本次会议 5名,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发行人董事会同意将本次发行股东大会决议的有效期和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发行相关事宜的有效期自届满之日起延长 12个月。

2023年 7月 7日,发行人召开了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席会议股东代表持股总数 481,597,289股,占发行人股本总额的 51.388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等议案。

2024年 5月 17日,发行人召开了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出席会议股东代表持股总数 439,663,567股,占发行人股本总额的 46.9140%,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等议案。

2、本次发行履行的监管部门审核及注册过程
2024年 1月 11日,发行人收到深交所上市审核中心出具的《关于洛阳北方玻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中心意见告知函》。深交所上市审核中心对发行人本次发行的申请文件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

2024年 2月 21日,发行人公告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洛阳北方玻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270号),本次发行已取得中国证监会注册批复。

3、发行过程
(1)发出《认购邀请书》情况
在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的见证下,发行人与主承销商于 2024年 10月 22日收盘后向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投资者发出了《认购邀请书》及相关附件。发行人、保荐人(主承销商)向深交所报送的《洛阳北方玻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拟发送认购邀请书对象名单》(以下简称“《拟发送认购邀请书对象名单》”)包括:发行人前 20名股东中的 17个股东(剔除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共 3家)、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 37家、证券公司 26家、保险机构投资者 14家、董事会决议公告后已经提交过认购意向书的投资者 22家,剔除重复计算部分共计 113家。

自本次发行方案和《拟发送认购邀请书对象名单》报备深交所后至本次发行簿记前,保荐人(主承销商)收到 12名新增投资者表达的认购意向,在审慎核查后将其加入到认购邀请书名单中,并向其补充发送认购邀请文件。新增投资者的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投资者名称
1华安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杭州东方嘉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3宁波宁聚资产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4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沣途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序号投资者名称
5杨岳智
6UBS AG
7徐毓荣
8深圳市共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9杭州鋆金私募基金有限公司
10李天虹
11玄元私募基金投资管理(广东)有限公司
12张宇
《认购邀请书》发送后,保荐人(主承销商)的相关人员与上述投资者以电话或邮件方式进行确认,除通过邮寄方式发送的投资者外,发送对象均表示收到《认购邀请书》。

经核查,保荐人(主承销商)认为,认购邀请文件的内容及发送对象的范围与发送过程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注册管理办法》”)《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承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等相关法规以及发行人董事会、股东大会关于本次发行相关决议的规定,符合向深交所报送的本次发行方案的规定。同时,认购邀请文件真实、准确、完整地事先告知了投资者关于本次选择发行对象、确定认购价格、分配数量的具体规则和时间安排等情形。

(2)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
根据《认购邀请书》的约定,本次发行接收申购文件的时间为 2024年 10月25日 9:00-12:00,本次发行见证律师进行了全程见证。在有效报价时间内,主承销商共收到 14个认购对象提交的申购相关文件。

经保荐人(主承销商)和本次发行见证律师的共同核查确认,14个认购对象均按照《认购邀请书》的规定提交了《洛阳北方玻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申购报价单》(以下简称“《申购报价单》”)及完整的附件并按时足额缴纳了申购保证金(除无需缴纳保证金的认购对象外)。

有效时间内全部申购簿记数据情况如下:

序 号认购对象名称申购价格 (元/股)申购金额(万 元)是否缴纳 保证金是否 有效 报价
1张家港市金茂创业投资有限 公司3.662,000
2重庆环保产业私募股权投资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重环天和 一号私募股权投资基金3.552,000
  3.402,500  
  3.093,000  
3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3.492,000不适用
  3.292,400  
4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3.415,430不适用
  3.2110,470  
  3.0915,270  
5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3.362,940不适用
  3.197,620  
  3.1010,270  
6深圳市共同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共同大健康量化私募证券 投资基金3.202,000
  3.002,200  
7杭州东方嘉富资产管理有限 公司-杭州行远富泽股权投资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3.162,000
8华安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3.152,000
9张宇3.152,000
  3.072,010  
  3.012,070  
10兴证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3.113,030不适用
11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3.092,000不适用
12李天虹3.092,000
13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代 “华泰优颐股票专项型养老金 产品-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3.082,000
14深圳市共同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共同富裕私募证券投资基 金3.062,000
(3)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及最终获配情况
根据认购对象申购报价情况,并严格按照《认购邀请书》中规定的“(1)认购价格优先;(2)认购金额优先;(3)收到《申购报价单》时间优先”的原则,确定本次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为3.06元/股。

本次发行最终获配发行对象共计14名,发行价格为3.06元/股,本次发行股票数量为163,398,692股,募集资金总额为499,999,997.52元。

本次发行最终确定的发行对象及获配价格、获配股数、获配金额情况如下:
序 号发行对象名称获配价格 (元/股)获配股数 (股)获配金额 (元)
1张家港市金茂创业投资有限公司3.066,535,94719,999,997.82
2重庆环保产业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重环天和一号私募股权投资 基金3.069,803,92129,999,998.26
3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3.067,843,13723,999,999.22
4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3.0649,901,960152,699,997.60
5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3.0633,562,091102,699,998.46
6深圳市共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共同大 健康量化私募证券投资基金3.066,535,94719,999,997.82
7杭州东方嘉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杭州 行远富泽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3.066,535,94719,999,997.82
8华安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3.066,535,94719,999,997.82
9张宇3.066,568,62720,099,998.62
10兴证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3.069,901,96030,299,997.60
11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3.066,535,94719,999,997.82
12李天虹3.066,535,94719,999,997.82
13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代“华泰优颐 股票专项型养老金产品-中国农业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3.066,535,94719,999,997.82
14深圳市共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共同富 裕私募证券投资基金3.0665,367200,023.02
合计163,398,692499,999,997.52  
上述发行对象符合发行人董事会、股东大会关于本次发行相关决议的规定。

经核查,保荐人(主承销商)认为,在本次发行定价及配售过程中,发行价格的确定、发行对象的选择、股份数量的分配均遵循了《认购邀请书》确定的程序和规则,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相关法规以及发行人董事会、股东大会关于本次发行相关决议的规定。在定价和配售的过程中坚持了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不存在采用任何不合理的规则人为操纵发行结果,压低发行价格或调控发行股数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况。

(三)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时间为 2024年 10月 25日(T日)。

(四)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全部采取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方式。

(五)发行数量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由不超过 118,073.17万元(含本数)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 50,000.00万元(含本数),拟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数量为“本次募集资金上限 50,000.00万元除以发行底价 3.00元/股”所计算的股数及281,151,000股的孰低值,即 166,666,666股(含 166,666,666股)。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最终为 163,398,692股,未超过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最高发行数量,且发行股数超过本次发行方案拟发行股票数量的 70%。

(六)发行价格和定价原则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即 2024年 10月 23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个交易日(不含定价基准日)公司 A股股票交易均价的80%。本次发行底价为 3.00元/股,认购对象可以在 3.00元/股基础上以增加 0.01元的整数倍形式确定其申报价格及相对应的认购金额,每个认购对象申报的价格不超过三档。

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对申购报价进行了全程见证。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结果,并按照《认购邀请书》确定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及获配股份数量的程序和规则,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 3.06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 80%,发行价格与发行底价的比率为 102.00%。

(七)募集资金和发行费用
根据 3.06元/股的发行价格,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 499,999,997.52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6,320,754.70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493,679,242.82元,未超过本次发行方案中规定的募集资金规模上限人民币50,000.00万元(含 50,000.00万元),未超过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募集资金总额。

本次发行费用明细构成如下:

费用类别不含增值税金额(万元)
保荐费94.34
承销费424.53
律师费用61.32
会计师费用47.17
材料制作费4.72
合计632.08
(八)锁定期
本次发行完成后,发行对象认购的公司本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所认购的本次发行股份因公司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事项而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限售安排。限售期结束后按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九)上市地点
本次发行的股票将在深交所主板上市交易。

(十)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到账及验资情况
截至 2024年 10月 30日,本次发行获配的 14名发行对象已将本次发行认购的全额资金汇入华泰联合证券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振华支行开设的账户。本次发行不涉及购买资产或者以资产支付,认购款项全部以现金支付。

根据信永中和 2024年 11月 1日出具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特定对象认购资金的实收情况验资报告》(XYZH/2024ZZAA3B0077号),截至 2024年 10月 30日 17:00止,华泰联合证券累计收到北玻股份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认购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499,999,997.52元。上述认购资金总额均已全部缴存于华泰联合证券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振华支行开设的账户。

2024年 10月 31日,华泰联合证券将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上述认购资金的剩余款项划转至北玻股份指定存储账户中。根据信永中和 2024年 11月 1日出具的《洛阳北方玻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验资报告》(XYZH/2024ZZAA3B0076号),截至 2024年 10月 31日止,北玻股份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总数量为 163,398,692股,发行价格为 3.06元/股,实际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499,999,997.52元,扣除总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金额)人民币6,320,754.70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493,679,242.82元,其中:新增股本人民币 163,398,692.00元,新增资本公积人民币 330,280,550.82元。

(十一)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设立和三方监管协议签署情况
按照《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公司已制定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公司已设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用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和使用,并已根据相关规定与保荐人及相关银行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截至本上市公告书出具之日,公司已开立的募集资金监管账户情况如下:
序号账户名称账号开户行
1洛阳北方玻璃技术股份 有限公司463020100100167658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洛 阳凯旋西路支行
2洛阳北方玻璃技术股份 有限公司248194562065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洛 阳自贸区支行营业部
序号账户名称账号开户行
3洛阳北方玻璃技术股份 有限公司413691999011000960777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洛 阳自贸区支行
4洛阳北玻高端装备产业 园有限公司648111560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洛阳南昌路支行
5洛阳北玻高端玻璃产业 有限公司379901182710018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洛 阳新区支行
6洛阳北玻高端装备产业 园有限公司263794573844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洛 阳自贸区支行营业部
(十二)本次发行的股份登记和托管情况
2024年 11月 12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向公司出具了《股份登记申请受理确认书》,其已受理公司本次发行新股登记申请材料,相关股份登记到账后将正式列入上市公司的股东名册。

(十三)发行对象
1、发行对象基本情况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相关情况如下:
(1)张家港市金茂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张家港市金茂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张家港市杨舍镇港城大道 567号(金茂大厦)B3101
注册资本50,000万元人民币
办公地点张家港市杨舍镇港城大道 567号(金茂大厦)B3101
法定代表人钱宇超
经营范围创业企业投资业务;代理其他创业投资企业等机构或个人的创 业投资业务;创业投资咨询业务;为创业投资企业提供创业管 理服务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 开展经营活动)
获配数量6,535,947股
限售期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6个月
(2)重庆环保产业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重环天和一号私募股权投资基金
认购对象的管理人为重庆环保产业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其基本信息如下:

公司名称重庆环保产业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注册地址重庆市大渡口区春晖路街道翠柏路 101号 1幢 5-1
注册资本2,000万元人民币
办公地点重庆市渝北区星光大道 60号金星科技大厦 21楼
法定代表人韩勇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创业投资基金管理服务(须 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 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 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获配数量9,803,921股
限售期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6个月
(3)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
注册地址北京市顺义区安庆大街甲 3号院
注册资本23,800万人民币
办公地点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 1号院 7号楼 9层
法定代表人张佑君
经营范围(一)基金募集;(二)基金销售;(三)资产管理;(四) 从事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五)中国证监会核准的其他业 务。(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 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 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 动。)
获配数量7,843,137股
限售期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6个月
(4)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富城路 99号 18层
注册资本10,000万人民币
办公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富城路 99号震旦国际大厦 18层
法定代表人潘福祥
经营范围(一)发起、设立和销售证券投资基金;(二)管理证券投资 基金;(三)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 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获配数量49,901,960股
限售期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6个月
(5)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吴淞路 619号 505室
注册资本20,000万人民币
办公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68号时代金融中心 45楼
法定代表人吴林惠
经营范围基金募集、基金销售、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资产管理及中国证 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 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获配数量33,562,091股
限售期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6个月
(6)深圳市共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共同大健康量化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认购对象的管理人为深圳市共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其基本信息如下:
公司名称深圳市共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 1号 A栋 201室(入驻深圳市 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0,000万人民币
办公地点深圳市福田区香蜜湖街道求是大厦西座 2701
法定代表人杨桦
经营范围受托资产管理、投资管理(不得从事信托、金融资产管理、证 券资产管理及其他限制项目)。
获配数量6,535,947股
限售期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6个月
(7)杭州行远富泽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公司名称杭州行远富泽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企业性质有限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富阳区东洲街道黄公望金融小镇黄公望路 3幢 590工位
注册资本22,100万人民币
办公地点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四季青街道香樟街 39号国贸金融大厦 29 层
执行事务合伙人杭州东方嘉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委派代表:李雪)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股权投资(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 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获配数量6,535,947股
限售期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6个月
(8)华安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华安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创新大道 2800号创新产业园二期 E1栋基 金大厦 A座 506号
注册资本60,000万人民币
办公地点安徽省合肥市政务新区财智中心 B1座
法定代表人唐泳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证券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 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 可证件为准)
获配数量6,535,947股
限售期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6个月
(9)张宇

姓名张宇
身份证号码1101041992********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
获配数量6,568,627股
限售期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6个月
(10)兴证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兴证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
注册地址上海市金陵东路 368号
注册资本15,000万人民币
办公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芳甸路 1155号嘉里城办公楼 28楼
法定代表人杨华辉
经营范围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特定客户资产管理和中国证 监会许可的其它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 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获配数量9,901,960股
限售期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6个月
(11)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珠海市横琴新区环岛东路 3018号 2608室
注册资本14,097.8万人民币
办公地点广州市海珠区琶洲大道东 1号保利国际广场南塔 31-33层
法定代表人葛长伟
经营范围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 动)
获配数量6,535,947股
限售期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6个月
(12)李天虹

姓名李天虹
身份证号码3101011961********
住所上海市黄浦区********
获配数量6,535,947股
限售期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6个月
(13)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代“华泰优颐股票专项型养老金产品-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认购对象的管理人为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其基本信息如下:

公司名称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博成路 1101号 8F和 7F701单元
注册资本60,060万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赵明浩
办公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博成路 1101号华泰金融大厦 7层
经营范围管理运用自有资金及保险资金,受托资金管理业务,与资金管 理业务相关的咨询业务,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资产管理业 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 活动】
获配数量6,535,947股
限售期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6个月
(14)深圳市共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共同富裕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认购对象的管理人为深圳市共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其基本信息如下:
公司名称深圳市共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 1号 A栋 201室(入驻深圳市 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0,000万人民币
办公地点深圳市福田区香蜜湖街道求是大厦西座 2701
法定代表人杨桦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受托资产管理、投资管理(不得从事信托、 金融资产管理、证券资产管理及其他限制项目)。
获配数量65,367股
限售期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6个月
2、发行对象与公司之间的关系
参与本次发行申购的发行对象在提交《申购报价单》时作出承诺:(1)本单位/本人及其最终认购方不包括发行人和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2)本单位/本人及其最终认购方未接受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做出的保底保收益或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未接受前述主体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提供的财务资助或者其他补偿。

经核查,本次发行对象不包括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也不存在上述机构及人员通过直接或间接形式参与本次发行认购的情形。亦不存在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向其做出保底保收益或者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以及直接或者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其提供财务资助或者其他补偿的情形。前述发行对象与公司均不存在关联关系。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与公司最近一年无重大交易。对于未来可能发生的交易,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相应的内部审批决策程序,并作充分的信息披露。

3、关于发行对象履行私募投资基金备案的核查
根据竞价申购结果,保荐人(主承销商)和发行人律师对本次发行的获配发行对象是否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条例》《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自律规则所规定的私募投资基金备案情况进行了核查,相关核查情况如下:
张家港市金茂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张宇及李天虹以其自有资金或合法自筹资金参与本次发行认购,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条例》《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及《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办法》法规规定的私募投资基金或私募基金管理人,也不属于《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计划备案办法》规范的私募资产管理计划,无需履行私募投资基金和私募资产管理计划相关登记备案程序。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及兴证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为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其管理的 68个资产管理计划参与认购;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其管理的 38个资产管理计划参与认购;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其管理的 1个资产管理计划参与认购;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其管理的 1个资产管理计划及 2个公募基金产品参与认购;兴证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其管理的 8个资产管理计划及 11个公募基金产品参与认购,上述资产管理计划均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及《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计划备案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自律规则的规定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进行了备案,公募基金产品无需履行私募投资基金备案程序。

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为保险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华泰优颐股票专项型养老金产品-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参与认购,该产品属于养老金产品,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条例》《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及《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办法》法规规定的私募投资基金或私募基金管理人,也不属于《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计划备案办法》规范的私募资产管理计划,无需履行私募投资基金和私募资产管理计划相关登记备案程序。

华安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为证券公司资产管理子公司,以其管理的 26个资产管理计划参与认购,均已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及《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计划备案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自律规则的规定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进行了备案。

重庆环保产业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管理的“重环天和一号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深圳市共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管理的“共同大健康量化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和“共同富裕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以及杭州东方嘉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管理的“杭州行远富泽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已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条例》《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及《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办法》法规规定完成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产品备案。

综上,本次发行的认购对象符合《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相关法规以及发行人董事会、股东大会关于本次发行相关决议的规定,涉及需要备案的产品均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办理了备案登记手续。

4、关于认购对象适当性核查
根据《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证券经营机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指引(试行)》,保荐人(主承销商)须开展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工作。按照《认购邀请书》中约定的投资者分类标准,本次发行对象划分为专业投资者和普通投资者,其中专业投资者又划分为专业投资者A、专业投资者B和专业投资者C,普通投资者按其风险承受能力等级由低到高划分为C1、C2、C3、C4、C5。

本次发行所发售的产品风险等级界定为R3级,专业投资者和普通投资者C3及以上的投资者可以参与本次发行认购。

本次发行最终获配的投资者均已按照相关法规和《认购邀请书》中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要求提交了相关材料,保荐人(主承销商)及发行人律师对其进行了投资者分类及风险承受等级匹配。保荐人(主承销商)对本次发行获配对象的投资者适当性核查结论为:

序号投资者名称投资者分类产品风险等级与 风险承受等级是 否匹配
1张家港市金茂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普通投资者 C5
2重庆环保产业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重环天和一号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专业投资者 A
3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专业投资者 A
4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专业投资者 A
5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专业投资者 A
6深圳市共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共同大健 康量化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专业投资者 A
7杭州东方嘉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杭州行 远富泽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专业投资者 A
8华安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专业投资者 A
9张宇普通投资者 C5
10兴证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专业投资者 A
11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专业投资者 A
序号投资者名称投资者分类产品风险等级与 风险承受等级是 否匹配
12李天虹专业投资者 B
13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代“华泰优颐 股票专项型养老金产品-中国农业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专业投资者 A
14深圳市共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共同富裕 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专业投资者 A
经核查,最终获配投资者的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等级)均与本次北玻股份发行的风险等级相匹配。

5、关于认购对象资金来源的说明
参与本次发行申购的发行对象在提交《申购报价单》时作出承诺:(1)本单位/本人及其最终认购方不包括发行人和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2)本单位/本人及其最终认购方未接受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做出的保底保收益或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未接受前述主体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提供的财务资助或者其他补偿。

经核查,本次发行中不存在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直接或通过其利益相关方向获配投资者提供财务资助、补偿、承诺收益等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6号》等相关规定。

(十四)保荐人(主承销商)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及发行对象合规性审核的结论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主承销商)认为:“洛阳北方玻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发行过程遵循了公平、公正的原则,符合目前证券市场的监管要求。

本次发行价格、认购对象、锁定期安排、募集资金规模以及竞价、定价和配售过程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关于本次发行相关决议的要求。

发行对象不包括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未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参与本次发行认购,不存在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直接或通过其利益相关方向认购对象提供财务资助、补偿、承诺收益或其他协议安排的情形。本次发行事项均明确符合已报备的发行方案要求。

北玻股份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在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选择等各个方面,充分体现了公平、公正原则,符合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十五)发行人律师对本次发行过程及发行对象合规性审核的结论意见 经查验,发行人律师认为:
“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发行人本次发行已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发行过程中涉及的《认购邀请书》《申购报价单》《洛阳北方玻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股份认购协议》等法律文件的形式和内容合法、有效;本次发行过程中,认购邀请的发送、投资者申购报价、定价和配售、认购协议的签署及缴款通知的发出、缴款及验资等发行的过程符合《注册管理办法》《承销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自律规则关于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有关规定,本次发行的发行结果公平、公正;本次发行的认购对象均具备参与本次发行的主体资格,且未超过三十五名,符合《注册管理办法》《承销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自律规则关于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有关规定。

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发行人尚需办理因本次发行引起的新增股份登记上市手续,以及注册资本增加、章程修改等事宜的市场主体登记或备案手续,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本次新增股份上市情况
(一)新增股份上市批准情况
2024年 11月 12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向公司出具了《股份登记申请受理确认书》,其已受理公司本次发行新股登记申请材料,相关股份登记到账后将正式列入上市公司的股东名册。

(二)新增股份的证券简称、证券代码和上市地点
新增股份的证券简称为:北玻股份;证券代码为:002613;上市地点为:深圳证券交易所。

(三)新增股份的上市时间
新增股份的上市时间为 2024年 11月 26日。

(四)新增股份的限售安排
本次发行完成后,发行对象认购的公司本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6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所认购的本次发行股份因公司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事项而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限售安排。限售期结束后按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四、股份变动及其影响
(一)本次发行前公司前十名股东情况
截至 2024年 9月 30日,公司前十大股东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持股数量 (股)持股比例 (%)持有有限 售条件股 份数量 (股)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份状态数量 (股)
高学明434,946,50546.41326,209,879不适用0
冯进军45,081,9914.81---
股东名称持股数量 (股)持股比例 (%)持有有限 售条件股 份数量 (股)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份状态数量 (股)
高学林31,642,6593.38---
史寿庆6,865,3170.73---
徐岭钦2,460,3930.26---
蔡永其2,000,0000.21---
蔡杰2,000,0000.21---
张秀花1,908,0000.20---
徐艳1,777,5000.19---
BARCLAYS BANK PLC1,666,0550.18---
合计530,348,42056.59326,209,879--
(二)本次发行后公司前十名股东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于 2024年 11月 11日出具的《合并普通账户和融资融券信用账户前 10名明细数据表》,公司前十名股东及其持股情况如下:
单位:股

股东名称持股数量 (股)持股比 例 (%)持有有限售条 件股份数量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份状 态数量 (股)
高学明434,946,50539.52326,209,879不适用0
冯进军45,081,9914.10---
高学林31,642,6592.88---
重庆环保产业私募 股权投资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重环天和 一号私募股权投资 基金9,803,9210.899,803,921--
诺德基金-国泰君 安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诺德基金浦江 188号单一资产管 理计划9,477,1240.869,477,124--
股东名称持股数量 (股)持股比 例 (%)持有有限售条 件股份数量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份状 态数量 (股)
史寿庆6,865,3170.62---
张宇6,568,7570.606,568,757--
李天虹6,535,9470.596,535,947--
张家港市金茂创业 投资有限公司6,535,9470.596,535,947--
深圳市共同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共同 大健康量化私募证 券投资基金6,535,9470.596,535,947--
合计563,994,11551.25371,667,522--
(三)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未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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