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唐工业(300707):董事会换届选举
证券代码:300707 证券简称:威唐工业 公告编号:2024-112 债券代码:123088 债券简称:威唐转债 无锡威唐工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无锡威唐工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威唐工业”)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按照相关法律程序进行换届选举,现就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公司于2024年11月20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通过,董事会同意提名张锡亮先生、钱光红先生、吉天生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同意提名陈贇女士、姚建军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独立董事候选人陈贇女士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独立董事候选人姚建军先生尚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已承诺将参加最近一期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培训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报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上述董事候选人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进行选举,并采用累积投票制分别选举产生3名非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自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上述董事人数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人数不少于公司董事会人员总数的三分之一,拟任董事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将继续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董事义务与职责。 特此公告。 无锡威唐工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1月20日 附件: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张锡亮先生:男,1972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加拿大永久居留权,中欧国际工商学院EMBA,材料工程专业学士。曾任职于新加坡模具私人有限公司、美国史丹利公司亚太采购中心、加拿大麦格纳集团英提尔亚太采购中心、美国李尔亚太区总部、上海威唐模具技术发展有限公司;2008年至今任职于公司,现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截至目前,张锡亮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26,138,32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4.77%,是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与公司股东、董事钱光红先生,股东无锡博翱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为一致行动人。除此之外,张锡亮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也不存在作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钱光红先生:男,1967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初中。2008年至今任职于公司,历任董事、监事、副总经理,现任公司董事。 截至目前,钱光红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7,363,48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9.81%,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张锡亮先生,股东无锡博翱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为一致行动人。除此之外,钱光红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也不存在作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吉天生先生:男,1979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中欧国际工商学院EMBA。曾任职于南京新迪李尔汽车系统有限公司、李尔座椅上海有限公司、麦格纳汽车镜像上海有限公司;2018年10月至今任职于公司,现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截至目前,吉天生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75,000股,为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也不存在作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陈贇女士:女,1973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上海财经大学硕士研究生,注册会计师。曾任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经理、上海东华会计师事务所高级审计经理、上海迈伊兹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合伙人,2013年12月至今任上海君开元事务所有限公司合伙人;现任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目前,陈贇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也不存在作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姚建军先生:男,1964年4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清华大学工学硕士。曾任上海MAGNA车镜系统有限公司总经理、上海维蒙特电子系统有限公司运营总监、上海佛吉亚汽车排气系统有限公司运营总监、上海佛吉亚汽车排气安亭工厂总经理、上海佛吉亚排气系统东部总经理等。 截至目前,姚建军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也不存在作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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