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创医惠(300078):董事会换届选举
证券代码:300078 证券简称:思创医惠 公告编号:2024-140 债券代码:123096 债券简称:思创转债 思创医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思创医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已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按照相关法律程序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 公司于2024年11月2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董事会同意提名许益冉先生、朱以明先生、魏乃绪先生、丁燕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提名叶肖剑先生、褚国弟先生、刘银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已对上述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审查通过。叶肖剑先生、褚国弟先生、刘银先生已取得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独立董事候选人中,叶肖剑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报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上述董事候选人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七次临时股东会进行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4名非独立董事和3名独立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届董事会董事任期自公司 2024年第七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上述董事候选人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人数未低于董事会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一。 为确保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仍将继续依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相应的职责和义务。 在股东会审议通过换届选举的议案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赵合宇先生、梁立先生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和其他任何职务。同时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吴琼女士、华松鸳女士也将不再担任公司非独立董事。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赵合宇先生、梁立先生、华松鸳女士均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吴琼女士分别持有温州创加智能科技有限公司、苍南县霁泽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95%、90%的股权,温州创加智能科技有限公司、苍南县霁泽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分别持有公司单一持股比例最高股东苍南县思加物联智能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3.74%、0.30%的股权,苍南县思加物联智能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公司 63,890,185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 5.96%(以2024年10月31日未扣除回购股份的总股本为准),除上述情况外,吴琼女士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在其任期届满离任后半年内,仍将继续遵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对离任董事股份转让的规定。 公司董事会对独立董事赵合宇先生、梁立先生和非独立董事吴琼女士、华松鸳女士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思创医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21日 附件: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许益冉先生:汉族,1976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经济师。2018年3月至2023年7月,任职于苍南县公共事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23年7月至今,任苍南县山海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苍南县公共事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兼董事会秘书。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许益冉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其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最近三年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朱以明先生:汉族,196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主要从事财务、企业管理等工作。1986年至2016年任职于电子工业部办公厅、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深圳桑达销售公司、中国电子工业深圳总公司、南京中电熊猫、夏新股份有限公司、中电财务公司、彩虹集团;2017年6月至2020年10月,任中国电子进出口总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2020年10月至2022年8月,任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派出企业专职董事。2022年5月23日至今,任公司董事;2022年5月31日至2024年2月4日任公司联席董事长,并于2024年2月4日起任公司董事长。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朱以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其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最近三年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魏乃绪先生:汉族,198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十四届浙江省人大代表、温州市“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领军人才。现任浙江码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魏乃绪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其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最近三年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丁燕女士:汉族,198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 2007年6月至2010年3月,任北京康邦科技有限公司经理;2010年3月至2018年12月,任芯联达信息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联合创始人。2019年7月至今,任医声医事(北京)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创始人。2022年7月22日至今任云海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22年5月23日起至今任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丁燕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任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云海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除上述情况外,其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最近三年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条所规定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叶肖剑先生:汉族,197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正高级会计师、美国注册管理会计师、国际注册内审师,杭州市滨江区内审协会副会长。曾在华立集团有限公司任职。2016年3月至今任东冠集团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兼任杭州蓝然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5月至今任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叶肖剑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其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最近三年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褚国弟先生:汉族,1978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毕业于浙江政法管理干部学院、浙江大学(自学考试)法学专业。曾荣获嘉兴市十佳法律服务工作者、海宁市十佳青年标兵称号。曾任浙江华铁应急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慕容控股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兄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等,现任浙江海翔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浙江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褚国弟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其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最近三年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刘银先生:汉族,1969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曾获中国贸易救济研究奖。2003年8月至2006年8月,任环中律师事务所律师;2006年8月至2007年7月,任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律师;2007年9月至2014年5月,任汉能投资集团法务总监;2014年6月至2018年8月,任环中律师事务所律师。2020年12月至2024年1月4日,分别任上海赛比曼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西比曼生物科技(上海)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2018年9月至今,任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合伙人。2022年5月23日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刘银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其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最近三年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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