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利股份(300230):拟聘任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
证券代码:300230 证券简称:永利股份 公告编号:2024-075 上海永利带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聘任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特别提示: 1、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众环”) 2、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所”) 3、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原因:为充分保障上海永利带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年报审计工作安排,更好地适应公司未来业务发展及规范化需要,综合考虑公司对审计服务的需求,公司经研究决定,拟聘任中审众环为公司 2024年度审计机构。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宜与大华所进行了事前沟通,大华所对变更事宜无异议。 4、本次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 公司于 2024年 11月 2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聘任公司 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拟聘任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情况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机构名称: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中审众环始创于 1987年,是全国首批取得国家批准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及金融业务审计资格的大型会计师事务所之一。根据财政部、证监会发布的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备案名单,本所具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债券审计机构的资格。2013年 11月,按照国家财政部等有关要求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4)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水果湖街道中北路 166号长江产业大厦 17-18楼。 (5)首席合伙人:石文先 (6)截至 2023年 12月 31日,中审众环合伙人有 216人,注册会计师 1,244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716人。 (7)中审众环 2023年经审计总收入 215,466.65万元、审计业务收入185,127.83万元、证券业务收入 56,747.98万元。 (8)中审众环 2023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共 201家,客户所在的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农、林、牧、渔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采矿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 2023年度上市公司审计收费总额 26,115.39万元。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12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审众环每年均按业务收入规模购买职业责任保险,并补充计提职业风险金,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 8亿元,目前尚未使用,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中审众环近三年不存在因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而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1)中审众环最近 3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最近3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1次、最近 3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 11次。 (2)从业执业人员在中审众环执业最近 3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次、自律监管措施 0次、纪律处分 0次,26名从业执业人员受到行政处罚 5人次、行政监管措施 24人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组成员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主要成员信息如下:
项目合伙人、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中审众环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中审众环对公司 2024年度审计业务的报价为 200万元,其中年报审计费用为 180万元,较上期年报审计费用无变化;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 20万元。该报价系中审众环依据对此次年审工作量的判断、工作要求、所需的工作条件和工时及实际参加业务的各级别工作人员投入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等因素确定的。最终审计业务费用将根据公司具体审计业务开展情况,并依据行业标准和市场价格水平经协商综合确定。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 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大华所已连续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13年,2023年度审计意见为标准无保留意见,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原因 为充分保障公司年报审计工作安排,更好地适应公司未来业务发展及规范化需要,综合考虑公司对审计服务的需求,公司经研究决定,拟聘任中审众环为公司 2024年度审计机构。 (三)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本公司已就更换会计师事务所与大华所进行了事先沟通,该所对此无异议。 本公司将根据股东大会审议结果敦促前后任会计师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153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的要求深入做好沟通及配合工作。 三、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较为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经验,具备应有的执业资质、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较好,有完善的质量控制体系及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能够提供完备的审计工作方案,派遣经验丰富的审计团队,符合公司年度审计要求,同意公司聘任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同意将上述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4年 11月 20日,公司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聘任公司 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该议案以 7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公司董事会认为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质、经验、专业能力以及投资者保护能力,能够满足公司业务发展及未来审计的需要,同意聘任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4年 11月 20日,公司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聘任公司 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该议案以 3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聘任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五)生效日期 《关于拟聘任公司 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报备文件 (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二)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三)审计委员会会议纪要; (四)中审众环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上海永利带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 11月 21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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