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利股份(300230):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证券代码:300230 证券简称:永利股份 公告编号:2024-073 上海永利带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上海永利带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永利股份”)于 2024年 11月 20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 公司于 2024年 11月 13日以电子邮件形式通知了全体董事,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 7人,其中独立董事 3人;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 7人。会议由董事长史佩浩先生主持,本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董事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出席会议的全体董事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拟聘任公司 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董事会认为,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质、经验、专业能力以及投资者保护能力,能够满足公司业务发展及未来审计的需要,同意聘任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本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于拟聘任公司 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根据股东大会已审议通过的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将公司从二级市场上回购的 2,992,600股股份全部予以注销,公司总股本由816,206,041股减少至 813,213,441股。基于上述事项,董事会同意将公司注册资本由 816,206,041元变更为 813,213,441元,同时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董事会同意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经营管理层办理变更注册资本以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工商变更登记及备案等事宜。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并经特别决议审议批准后生效。《关于变更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供投资者查阅。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董事会同意对《股东会议事规则》相关条款进行修订。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并经特别决议审议批准后生效。《三会议事规则修订对照表》、修订后的《股东会议事规则》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供投资者查阅。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董事会同意对《董事会议事规则》相关条款进行修订。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并经特别决议审议批准后生效。《三会议事规则修订对照表》、修订后的《董事会议事规则》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供投资者查阅。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拟定于 2024年 12月 6日(星期五)召开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关于召开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特此公告。 上海永利带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 11月 21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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