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谊兄弟(300027):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查意见
华谊兄弟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查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华谊兄弟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以及《华谊兄弟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规定,华谊兄弟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11次专门会议于2024年11月20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应出席独立董事3人,实际出席独立董事3人,独立董事毛大庆、杨涛、高海江出席了会议。与会独立董事共同推举毛大庆先生为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召集人和主持人。会议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23次会议的相关事项进行了审查,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通过如下议案: 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经审查,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拟定、审议流程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相关法律、法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激励计划所确定的激励对象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 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未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实施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及相关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毛大庆、杨涛、高海江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二十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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