倍轻松(688793):募投项目办公楼租金支付方式确认
证券代码:688793 证券简称:倍轻松 公告编号:2024-047 深圳市倍轻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投项目办公楼租金支付方式确认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深圳市倍轻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年 11月 1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办公楼租金支付方式确认的议案》,保荐机构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1965号文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询价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股份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5,410,000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27.40元,共计募集资金422,234,000.00元,坐扣不含税承销和保荐费用31,556,380.00元后的募集资金为390,677,620.00元,已由主承销商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7月9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审计验资费用、律师费用、信息披露费用及发行手续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31,767,205.91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358,910,414.09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1〕3-43号)。 二、募投项目基本情况 公司募投项目基本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三、公司募投项目办公楼租金涉及用一般户支付方式的具体原因及操作流程 公司有租赁办公楼用于募投项目之研发建设项目,每月租金 171,902.40元。此租赁行为原则上应使用募集资金账户支付,但租赁方采取每月自动划扣的模式收取租金,募集资金账户因无法自动划扣租金,因此公司提供非募集资金账户的一般户作为租赁方收取租金的自动划扣租金账户。由一般户每月自动划扣 171,902.40元至租赁方账户以支付每月租金,再由募集资金账户将等额171,902.40元划至一般户;或者先由募集资金账户支付 171,902.40元至一般户,再由一般户自动划扣 171,902.40元至租赁方账户。截至本次董事会审核日,通过上述方式支付租金时间为 2024年 1月至 2024年 10月,共计支付 10次,租金合计1,719,024.00元。 此外,公司经多次与租赁方协调,自 2024年 11月起,该办公楼租金不再按上述支付方式,变更为直接通过募集资金账户支付。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实施情况,通过上述支付方式有利于公司切实保障募投项目相关款项的及时支付,有利于募投项目的顺利推进,符合公司及股东的利益,不会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及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审议程序与专项意见说明 (一)审议程序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办公楼租金支付方式确认的议案》,对公司募投项目办公楼租金支付方式予以确认。 (二)专项意见说明 监事会认为:公司关于募投项目办公楼租金支付方式的事项未改变公司募集资金的用途和投向,建设内容未发生变化,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也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监事会同意公司关于本次募投项目办公楼租金支付方式确认的事项。 六、持续督导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1、保荐机构在持续督导期间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等情况进行核查,发现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使用一般户每月自动划扣171,902.40元至租赁方账户以支付每月租金,再由募集资金账户将等额171,902.40元划至一般户,或者先由募集资金账户支付171,902.40元至一般户,再由一般户自动划扣171,902.40元至租赁方账户,该事项未及时履行审批程序,截至本次董事会审核日,通过上述方式支付租金时间为2024年1月至2024年10月,共计支付10次,租金合计1,719,024.00元。 针对该事项,公司于2024年11月1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办公楼租金支付方式确认的议案》。公司相关人员已进一步加强对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学习,确保募集资金使用规范运行。此外,公司经多次与租赁方协调,自2024年11月起,该办公楼租金不再按上述方式支付,变更为直接通过公司募集资金账户支付。 2、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办公楼租金支付方式确认的事项已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相关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办公楼租金支付方式确认的事项,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国投证券对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办公楼租金支付方式确认的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深圳市倍轻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深圳市倍轻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倍轻松股份有限公司募投项目办公楼租金支付方式确认的核查意见。 深圳市倍轻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 11月 20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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