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K]京基金融国际(01468):建议委任核数师
香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及香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對本公告之內容概不負責,對其準確性或完整性亦不發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對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份內容而產生或因倚賴該等內容而引致之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KINGKEY FINANCIAL INTERNATIONAL (HOLDINGS) LIMITED 京基金融國際(控股)有限公司 (於開曼群島註冊成立之有限公司) (股份代號︰01468) 建議委任核數師 本公告乃由京基金融國際(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連同其附屬公司為「本集團」)根據香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聯交所」)證券上市規則第13.51(4)條作出。 茲提述本公司日期為二零二四年八月二十日的公告(「該公告」),內容有關開元信德會計師事務所有限公司(「開元信德」)退任本公司及其附屬公司的核數師一職。除文義另有所指外,本公告所用詞彙與該公告所界定具有相同涵義。 董事會欣然宣佈,於開元信德退任後,經考慮本公司審核委員會(「審核委員會」)的推薦建議,董事會議決建議委任長青(香)會計師事務所有限公司(「長青」)為本公司新核數師(「建議委任」),任期直至本公司下屆股東週年大會結束為止,惟須待股東於股東特別大會上批准後,方可作實。 於評估委任長青為本公司核數師時,審核委員會已考慮多項因素,括但不限於(i)長青提出的審計費用;(ii)其在為上市公司提供審計服務方面的豐富經驗、行業知識及技術能力;(iii)其獨立性及客觀性;(iv)其可獲得的資源及能力,括建議審計團隊的規模及組成;(v)會計及財務匯報局(「會財局」)發佈的《審計委員會有效運作指引-甄選、委任及重新委任核數師》;及(vi)會財局發佈的《更換核數師的指導說明》。審核委員會亦審查了長青的資質及為本公司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年度審計的審計計劃。根據此評估,審核委員會認為長青於擔任本公司及其附屬公司新核數師的候選人中脫穎而出。 基於上文所述,審核委員會及董事會信納長青符合資格及適合擔任本公司新核數師。董事會及審核委員會認為,建議委任符合本公司及股東的整體利益。 一項普通決議案將於本公司將召開的股東特別大會(「股東特別大會」)上提呈,供股東考慮及酌情批准建議委任。本公司將盡快將載有(其中括)建議委任詳情連同召開股東特別大會的通告的通函寄發予股東。 承董事會命 京基金融國際(控股)有限公司 主席兼執行董事 蒙焯威 香,二零二四年十一月二十日 於本公告日期,執行董事為蒙焯威先生、張佩琪女士及梁兆基先生;及獨立非執行董事為麥潤珠女士、孔偉賜先生及陳霆烽先生。 中财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