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配]信澳鑫安债券(LOF)C (021130): 信澳鑫安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分红公告
信澳鑫安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分红公告 送出日期:2024年11月25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权益登记日申购或转换转入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赎回或转换转出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当天场内买入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当天场内卖出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2)权益分派期间(2024年11月25日至2024年11月27日)暂停本基金跨系统转托管业务。 (3)本基金的收益分配方式分为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人可选择获取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人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红利;登记在证券登记结算系统基金份额持有人深圳证券账户下的基金份额只能采取现金红利方式,不能选择红利再投资。 (4)投资者可以在基金开放日的交易时间内到销售网点修改分红方式,本次分红确认的方式将按照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之前(不含2024年11月27日)最后一次选择的分修改分红方式业务申请。投资者可通过销售网点或通过信达澳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网站及客服热线查询所持有基金份额的分红方式。如需修改分红方式,请务必在规定时间前通过销售网点办理变更手续。 (5)在分红期间,如果基金份额处于非交易过户、转托管等的冻结状态,红利的受益账户为权益登记所在账户。 (6)冻结基金份额的红利发放按照《信达澳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的相关规定处理。基金份额冻结期间的现金分红部分,自动转为红利再投资予以冻结,红利再投资冻结部分在原冻结份额解冻时随之解冻。 (7)信澳鑫安 LOF 在本公告发布当日(2024 年 11 月 25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午开市至 10:30 期间停牌,并于当日上午 10:30 起复牌。 (8)本公司会按照客户的订制需求,相应地寄送电子或纸质对账单,为确保投资者能够及时准确地收到对账单,本公司特此提示:请各位投资者核对开户信息,若需补充或更改,请及时致电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通过本公司网站或到原开户网点变更相关资料。 (9)本基金份额持有人及希望了解本基金其他有关信息的投资者,可以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http://www.fscinda.com)或拨打客户服务热线400-8888-118、0755-83160160咨询相关事宜。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因基金分红导致基金份额净值变化,不会改变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不会降低基金投资风险或提高基金投资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表现,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信达澳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25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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