倍杰特(300774):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倍杰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倍杰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倍杰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4年11月25日上午10:0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11月20日以邮件、专人送达等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会议由董事长权秋红女士召集并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倍杰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经董事会审议,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倍杰特(喀什市)水务发展有限公司履行《喀什地区喀什市城北供水保障能力提升工程及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B0T特许经营协议》(以下简称《BOT特许经营协议》)相关条款提供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的担保,担保形式为无条件的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期限自《BOT特许经营协议》签署之日起生效,至《BOT特许经营协议》履行完毕之日起终止。在上述担保金额范围内,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相关事宜并签署相关协议,具体担保内容以相关方签订的相关协议为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经董事会审议,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属于经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批准设立的会计事务所,并已完成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备案,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2024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聘任天健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由其负责公司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等相关工作,聘任期限1年,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同时,提请股东大会同意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天健的审计费用定价原则、公司2024年发展规模等实际情况并参考以往年度审计费用及市场行情,与该所协商确定具体审计费用并签署相关协议。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 《关于聘任2024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6)。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经董事会审议,同意于2024年12月11日(星期三)下午14:30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57)。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倍杰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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