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胜股份(002824):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申报稿)

时间:2024年11月26日 09:51:25 中财网

原标题:和胜股份: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申报稿)

证券代码:002824 证券简称:和胜股份 证券代码:002824 证券简称:和胜股份
           
           
           
           
           
           
           
           
           
           
           
           
           
           
           
           
           
           
           
           
           
           
           
           
           
           
           
           
           
           
           
           
           
(中山市三乡镇前陇工业区美源路5号、中山市三乡镇西山社区华曦路3号) 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 募集说明书 (申报稿) 保荐人(主承销商)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 618号)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
声 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募集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募集说明书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申请文件及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作出保证,也不表明其对发行人的盈利能力、投资价值或者对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证券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责。投资者自主判断发行人的投资价值,自主作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证券依法发行后因发行人经营与收益变化或者证券价格变动引致的投资风险。

重大事项提示
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注意下列重大事项或风险因素,并认真阅读本募集说明书相关章节。

一、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情况
1、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相关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尚需深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决定后方可实施,并以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方案为准。

2、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不超过 35名(含)的特定投资者,包括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其他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合格的投资者。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若发行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深交所相关规则及规定对发行对象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最终发行对象将在本次发行申请通过深交所审核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深交所相关规则及规定,由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与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的情况确定。若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深交所相关规则及规定对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进行调整。

全部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

3、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个交易日公司 A股股票交易均价的 80%(定价基准日前 20个交易日公司 A股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个交易日公司 A股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个交易日公司 A股股票交易总量,即“发行底价”)。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发行价格将作相应调整。调整公式如下:
 发现金股利:P1=P0-D; 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项同时进行:P1=(P0-D)/(1+N) 中,P0为调整前发行价格,D为每股 本数,P1为调整后发行价格。 前述发行底价的基础上,最终发行价格 经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决定后,按 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发行对象申 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根据证监会《<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 第十三条、第四十条、第五十七条、第 法律适用意见第 18号》规定,公司本 前总股本的 30%,即不超过 83,734,22 公司股票在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至 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本次向特定 。若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因监管政策变 ,则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届时将相应 终发行数量将在本次发行申请获得深 册决定后,按照中国证监会、深交所 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与保荐人(主承 、本次发行预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6 将全部用于以下项目的投资:派发现金股利, 将在本次发行申 照中国证监会、 报价等情况,遵 管理办法>第九 六十条有关规定 次向特定对象发 股(含本数) 行日期间有派 对象发行股份数 化或根据发行注 整。 所审核通过并 相关规定,由公 商)协商确定 ,000.00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项目投资金额募集资金使用金额
1智能移动终端金属结构件项目7,500.007,500.00
2安徽和胜新能源生产基地项目(一期)69,353.5042,000.00
3补充流动资金18,500.0018,500.00
合 计95,353.5068,000.00 
注:“安徽和胜新能源生产基地项目(一期)”项目的拟投入募集资金,不包含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前已投入项目的金额。

若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低于上述项目募集资金拟投入总额,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筹资金解决。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要求和程序予以置换。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按照项目的轻重缓急等情况,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投入的具体投资项目、优先顺序及各项目的具体投资额等使用安排。

6、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前公司的滚存未分配利润由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完成后的新老股东按发行后的股权比例共同享有。

7、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的情形发生。

8、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号)和《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5]31号)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要求,为保障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就本次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认真分析,并提出了具体的填补回报措施,相关主体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了承诺。相关情况详见本募集说明书“第八节 与本次发行相关的声明与承诺”之“六、董事会关于本次发行的相关声明及承诺”之“(二)关于应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的措施”。相关措施及承诺事项等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公司本次制定的填补回报措施及相关承诺主体的承诺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利润做出保证,敬请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9、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尚需深交所审核通过和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

二、公司的主要风险
(一)业绩下滑的风险
报告期各期,公司的营业收入分别为 241,022.86万元、299,927.43万元、290,505.47万元和 227,439.02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 20,626.86万元、20,459.72万元、14,178.80万元和 5,559.73万元。公司报告期内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逐年下降,其中 2023年度同比下降 30.70%,2024年 1-9月同比下降 46.96%。

2023年度和 2024年 1-9月公司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同比大幅下降,主要系在市场竞争激烈、汽车部件产品应用的部分终端车型销售不及预期的情况下,公司收入占比最大的汽车部件产品的销售价格和成本控制都承受一定压力,最终汽车部件业务毛利率逐年下降。如果未来出现行业政策、经济环境变化或者行业竞争进一步加剧等情况,公司的项目实施、业务拓展可能会受到不利影响,导致公司经营无法实现规模效应,产品成本无法及时转移至下游客户,进而导致公司未来的业绩持续波动,甚至出现业绩进一步下滑的风险。

(二)毛利率下滑的风险
报告期各期,公司综合毛利率分别为 20.25%、19.14%、16.57%和 12.19%,呈逐年下降趋势。公司报告期内毛利率下降的主要原因系原材料价格波动、产品价格下降,以及 2023年以来产能利用率降低导致汽车部件等主要产品成本上升等因素的影响。若未来公司下游行业的市场需求增速持续放缓,行业竞争进一步加剧导致产品价格下跌,或者客户提出产品降价要求,或者原材料价格上升、业务规模缩小导致产品成本增加,可能导致公司毛利率进一步下降,从而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增产能消化的风险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拟投入智能移动终端金属结构件项目、安徽和胜新能源生产基地项目(一期)及补充流动资金。2023年度及 2024年 1-9月,公司电池箱体的产能利用率有所下滑,一方面系季节性因素的影响,另一方面系部分产品供应的终端车型销售不及预期,公司汽车部件产品的产销量未能与产能同步增长。若未来国内外经济环境、国家产业政策、市场容量、市场竞争状况、行业发展趋势等发生不利变化,或公司产品不能满足客户要求、市场开拓不及预期,则本次募投项目可能面临实施进度不及预期、新增产能无法被及时消化的风险,从而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四)下游行业需求波动的风险
公司是技术驱动的新材料和新能源集成部件提供商,致力于推动高端工业铝合金在消费电子和新能源领域的应用,主要从事工业铝挤压材及深加工制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公司的经营情况受到下游新能源行业和消费电子行业的影响较大。

若未来新能源汽车市场需求不足导致行业增速放缓,消费电子产品受宏观经济增速放缓等因素影响导致需求恢复不及预期,公司可能面临相关产品销售放缓、经营业绩波动的风险。

(五)市场竞争加剧的风险
近年来,公司抓住新能源汽车行业快速发展机遇,凭借技术创新优势,对动力电池箱体等新能源电池结构件等优势领域进行持续升级迭代,提高产品附加值,实现业绩快速增长。随着新能源汽车行业的快速发展,若未来更多新竞争者参与新能源电池结构件、车身结构件业务的市场竞争,或公司的竞争对手在基础材料、生产技术、成本控制等方面实现较大突破,而公司无法持续适应市场需求,可能会对公司现有和潜在的客户资源产生一定的威胁,进而对公司的业务规模和盈利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六)客户集中度较高的风险
近几年公司汽车部件业务快速增长。由于新能源行业下游客户存在市场份额集中的特点,同时公司践行大客户战略,将暂时有限的资源适当向大客户进行倾斜,故公司客户集中度也相对较高。若未来公司未来无法保持竞争优势,无法持续取得主要客户的新定点项目,无法持续开发新客户和优化客户结构,或公司主要客户的经营情况出现重大不利变化,将导致主要客户对公司产品的需求量和订单量下降,进而公司的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可能会受到不利影响。

(七)原材料价格波动的风险
公司产品的主要原材料为铝锭、铝棒和型材。近年来,铝的市场价格波动幅度较大,导致公司主要原材料的采购成本相应波动。公司采取“基准铝价+加工费”的定价模式以及以销定产、以产定购的生产和采购模式,并根据市场行情波动按一定频率调整基准铝价,可以将铝价的波动部分传导至下游客户,但下游客户通常参考前一个月或一个季度的铝锭现货市场均价,使得部分产品价格的传导可能存在一定的时间滞后性。如果未来铝价短期内大幅波动,而公司不能有效地将铝价波动影响及时传导到下游客户,或未开展有效的铝期货套期保值,将会对公司的毛利率水平和盈利能力造成一定的影响。

(八)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能达到预期建设进度和效益的风险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效益是基于现有业务盈利水平、预计市场空间、市场竞争程度等因素基础上做出的合理预测。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完成至产能完全释放均需要一定时间,在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实施过程中,项目可能受产业政策变化、市场需求变化、市场竞争导致产品销售价格下跌、募集资金不能及时到位、厂房建设工期、生产设备安装及调试、产品市场开发等因素影响,进而导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面临实施进度不达预期或无法实现预期效益的风险。

(九)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的股本规模及净资产规模相应增加。

由于本次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效益可能需要一定时间才能得以体现,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即期回报存在被摊薄的风险。

目 录
声 明............................................................................................................................ 1
重大事项提示 ............................................................................................................... 2
一、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情况 ............................................................ 2 二、公司的主要风险 ............................................................................................. 5
目 录............................................................................................................................ 8
释 义.......................................................................................................................... 11
一、一般术语 ....................................................................................................... 11
二、专业术语 ....................................................................................................... 12
第一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 14
一、发行人基本信息 ........................................................................................... 14
二、股权结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 15 三、发行人所处行业的主要特点及行业竞争情况 ........................................... 18 四、发行人主要业务模式、产品或服务的主要内容 ....................................... 47 五、发行人现有业务发展安排及未来发展战略 ............................................... 54 六、截至最近一期末,发行人不存在金额较大的财务性投资的基本情况 ... 58 七、重大诉讼、仲裁事项或行政处罚 ............................................................... 60
八、最近一期业绩下滑情况 ............................................................................... 62
第二节 本次证券发行概要 ..................................................................................... 66
一、本次发行的背景和目的 ............................................................................... 66
二、发行对象及与发行人的关系 ....................................................................... 69
三、发行证券的价格或定价方式、发行数量、限售期 ................................... 69 四、募集资金金额及投向 ................................................................................... 72
五、本次发行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 72
六、本次发行是否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 73 七、本次发行方式取得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的情况以及尚需呈报批准的程序 ............................................................................................................................... 73
第三节 董事会关于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 ......................................... 74 一、本次募集资金运用总体情况 ....................................................................... 74
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情况 ........................................................... 75 三、募集资金投向与现有业务或发展战略的关系 ........................................... 92 四、发行人的实施能力及资金缺口的解决方式 ............................................... 92 五、关于“两符合” ............................................................................................... 92
六、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可行性分析结论 ................................................... 95 第四节 董事会关于本次发行对公司影响的讨论与分析 ..................................... 96 一、本次发行对公司业务及资产整合计划,公司章程、股权结构、高管人员结构、业务结构的影响 ....................................................................................... 96
二、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财务状况、盈利能力及现金流量的变动情况 ... 97 三、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与发行对象及发行对象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之间的业务关系、管理关系、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等变化情况 ............................................................................................................................... 98
四、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是否存在资金、资产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占用,或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形 ........................... 98 五、本次发行对公司负债结构的影响 ............................................................... 98
第五节 最近五年内募集资金运用的基本情况 ..................................................... 99 一、最近五年内募集资金运用基本情况 ........................................................... 99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 99
三、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 100
四、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说明 ............................................. 102 五、前次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的差异内容和原因说明 ..... 102 六、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说明 ................................. 102 七、闲置募集资金情况说明 ............................................................................. 102
八、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说明 ............................................. 102 九、会计师事务所对前次募集资金运用所出具的专项报告结论 ................. 104 第六节 与本次发行相关的风险因素 ................................................................... 105
一、市场风险 ..................................................................................................... 105
二、经营风险 ..................................................................................................... 105
三、财务风险 ..................................................................................................... 106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风险 ............................................................................. 107
五、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项目相关风险 ......................................................... 108 第七节 其他事项 ..................................................................................................... 110
第八节 与本次发行相关的声明与承诺 ................................................................. 111
一、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 111 二、发行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声明 ......................................................... 112 三、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声明 ..................................................................... 113
四、律师事务所声明 ......................................................................................... 115
五、会计师事务所声明 ..................................................................................... 116
六、董事会关于本次发行的相关声明及承诺 ................................................. 117

  
公司、发行人、和胜股份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
金胜铝业中山市金胜铝业有限公司,公司前身
广东和胜新能源广东和胜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安徽和胜新能源安徽和胜新能源汽车部件有限公司
江苏和胜新能源江苏和胜新能源汽车配件有限公司
四川和胜新能源四川和胜新能源汽车部件有限公司
瑞泰铝业中山瑞泰铝业有限公司
智能家居中山市和胜智能家居配件有限公司
新马精密马鞍山市新马精密铝业有限责任公司
和胜工业广东和胜工业技术有限公司
宁德时代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00750.SZ)及 其下属子公司
比亚迪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002594.SZ)及其下属子公司
福建东恒福建东恒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先惠技术 (688155.SH)子公司
广汽集团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601238.SH)及其下属 子公司
瑞声科技瑞声科技控股有限公司((2018.HK)及其下属子公司
博格步博格步(厦门)轻工制品有限公司
本次发行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的行为
募集说明书《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募集说明书》
《公司章程》《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注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
股东大会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董事会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监事会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国务院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国家发改委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国家统计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统计局
工信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能源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能源局
科技部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
财政部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保荐机构、保荐人、主承销商、 国泰君安证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机构、容诚、容诚会计师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发行人律师、锦天城律师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元、万元人民币元、万元
报告期、最近三年及一期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 1-9月
报告期各期末2021年 12月 31日、2022年 12月 31日、2023年 12月 31日、2024年 9月 30日
二、专业术语  
工业铝挤压材应用于除建筑领域外的铝合金挤压材,包括型材、棒 材、管材
建筑铝挤压材应用于各类民用及商用建筑领域的铝合金挤压材
碳中和在一定时间内,直接或间接产生的温室气体排放总 量,通过植树造林、节能减排等形式,抵消自身产生 的二氧化碳排放,实现二氧化碳的“零排放”
汽车轻量化在满足汽车使用要求、安全性和成本的条件下,将结 构轻量化设计与多种轻量化材料、制造技术集成应 用,实现产品减重
CNC计算机数字控制机床(Computer Numerical Control) 的简称,是一种由程序控制的自动化机床
Kg指单位标准,千克
铸锭经调节成分和(或)消除某些杂质(金属或非金属) 的冶金处理,铸造成型并用于重新熔炼生产的金属坯 料
铝棒铝合金圆铸锭,是由纯铝熔体经合金化后铸造出来的 圆形铸锭。铸造成型并用于挤压或锻造生产的金属坯 料,俗称铝棒或铝合金棒
熔铸使液态金属在水冷结晶器或铸模中迅速凝固,已凝固 的金属被连续拉出直至所需的长度时停止铸造的过 程
压铸一种利用高压将金属熔液压入压铸模具内,并在压力 下冷却成型的一种精密铸造方法
抽管拉拔工艺的俗称,利用模具对管材进行冷加工变形, 得到较高精度尺寸、形状和提高性能,将金属坯料从
   
  模孔中拉拔出来,以减少它的横截面,使其产生加工 硬化的过程
均质金属或合金加热到某一高温并保温一段时间,以消除 或减少偏析的处理
热处理热处理是将金属材料放在一定的介质内加热、保温、 冷却,通过改变材料表面或内部的金相组织结构来控 制其性能的一种金属热加工工艺
反向挤压铸锭与挤压运动方向相反的挤压过程
阳极氧化一种电化学氧化过程。在该过程中铝或铝合金的表面 通常转化成一层氧化膜,该膜具有防护性、装饰性或 其他功能特性
变形铝主要通过热加工或冷加工进行塑性变形生产铝加工 产品的合金
硒鼓也称为感光鼓,它是激光打印机、复印件中关键的成 像部件,属于耗材,它不仅决定了打印、复印质量的 好坏,还决定了使用者在使用过程中需支付的费用
OPCOrganic Photo-conductor,有机光导体
本募集说明书中部分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存在差异,这些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致。


  
中文名称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和胜股份
股票代码002824
成立日期2005年 4月 20日
上市日期2017年 1月 12日
法定代表人李建湘
董事会秘书李江
注册资本279,114,081元
公司注册地址中山市三乡镇前陇工业区美源路 5号、中山市三乡镇西山社区华曦路 3号(共设二处经营场所)
公司住所广东省中山市三乡镇前陇工业区美源路 5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20007740162414
所属行业汽车制造业
公司经营范围加工、生产、销售:铝合金型材及其制品、模具、五金零部件、金属 材料(不含金银及炼钢)。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法律、行政法 规禁止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 营);以下项目由分支机构经营:金属表面处理。(依法须经批准的 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是技术驱动的新材料和新能源集成部件提供商,致力于推动高端工业铝合金在消费电子和新能源领域的应用,主要从事工业铝挤压材及深加工制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公司产品主要应用在新能源行业、消费电子行业和耐用消费品行业。公司在新能源行业主要从事新能源电池结构件、车身结构件业务;消费电子行业主要从事消费电子板材、精密结构件和外观结构件业务;耐用消费品行业主要从事婴儿车、淋浴房等产品的结构件业务。


 控制人情况 本结构如下:    
股份类别数量占比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89,959,07832.23%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189,155,00367.77%   
三、总股本279,114,081100.00%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 至 2024年 9月 30日和胜股份十大股东持情况如下表示: 单位:股
序号股东持股数量持股比例限售股数量股东性质
1李建湘96,134,98334.44%72,101,237境内自然人
2霍润21,902,7877.85%-境内自然人
3黄嘉辉13,332,7424.78%9,999,557境内自然人
4宾建存10,797,6053.87%-境内自然人
5李江10,476,4063.75%7,857,304境内自然人
6李清7,940,5442.84%-境内自然人
7金炯7,305,6172.62%-境内自然人
8张晶3,960,0001.42%-境内自然人
9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1,807,8860.65%-境外法人
10许铁辉1,002,3150.36%-境内自然人
合计174,660,88562.58%89,958,098—— 
(二)发行人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1、股权控制关系
截至 2024年 9月 30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对公司的持股情况如下:

 2、公司 截至 2024 数的 34.4 截至 202 6,406股 ,544股, 公司股票 李建湘、 了《一致 同参与 公司股东 制的董 取任何方 之行动, 见为准。 截至 2024 49,538股 3、公司 截至 2024 况如下表股股东、实际 年 9月 30日, %,系发行人 年 9月 30 占总股本的 占总股本的 2.8 10,797,605股, 江、李清与宾 动协议》,确 司的经营管理 提案权、提名 行使董事权利 或措施对李 各方在行使以 年 9月 30日 ,占发行人股 股股东、实际 年 9月 30日, 示:制人及其 建湘持有 控股股东 ,公司股 .75%;股 %;股东 占总股本的 存为一致 各方作为 在事实上 、表决权 协议约定 湘采取排 权利时未 李建湘及 总数的比 制人及其 司控股股致行动人情 行人 96,134 实际控制人 李江为李建 李清为李建 建存为公司 3.87%。 动人。李建 致行动人行 持一致行动 股东权利、 权利时应保 行为或使李 成一致意见 一致行动人 为 44.91%。 致行动人的 、实际控制,983股股份 之胞弟,持 之胞妹,持 际控制人李 、李江、 股东权利 系;约定 任董事以 持一致行动 湘失去作为 的,各方同 计持有发 权质押情况 及其一致 
序 号股东持股数量持股比例质押股数占其本人持 股总数比例占发行人总 股本比例
1李建湘96,134,98334.44%54,565,02056.76%19.55%
       
序 号股东持股数量持股比例质押股数占其本人持 股总数比例占发行人总 股本比例
2李江10,476,4063.75%---
3李清7,940,5442.84%2,430,00030.60%0.87%
4宾建存10,797,6053.87%---
合计125,349,53844.91%56,995,02020.42% 
冻结 人李 致行 万股 式取 7月 行动 押借 按李 价尚 式获 上述 制的质押股份 其他权利 至 2024年 所持股份 人持股总 022年7月 募集资金总 借款 29,40 李清通过股 李建湘的 本金余额 据李建湘 湘和李清 较大距离 资金用以 权质押不 、控股股东 司的控股 发行人外,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 制的情形。 9月 30日,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李 押数量合计为 56,995,020股,占控股股东、 的比例为 45.47%,占发行人总股本的比例 行人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李建湘非公 额为 29,424.66万元。李建湘 2022年 7月以 .00万元,系用于支付上述非公开发行股票 票质押式回购方式取得借款 1,000.00万元, 权质押借款。截至 2024年 9月 30日,李建 别为 23,400.00万元和 1,000.00万元。 李清与股权质押借款交易对方签署的协议 股权质押平仓线测算的触发平仓风险的股 且李建湘、李清还可通过自有资金、股权红 还借款,因此李建湘和李清的股权质押不存 在导致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变更 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东、实际控制人为李建湘,截至 2024年 9 其他企业情况如下:所持股 湘及其 际控制 20.42% 发行股份 票质押 认购款 用于偿 湘、李清 发行人 距离公 利、出售 较大的 重大风险 30日,不存在 致行动 及其一 1,468.30 回购方 2024年 其一致 股权质 价情况 目前股 产等方 仓风险 。 建湘控  
序号名称经营范围/主营业务注册资本控股比例  
1珠海长源信德 投资企业(有 限合伙)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除依法 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 营活动)1,000万元 人民币李建湘持 80% 股  

 发行人所处行 (一)行业管理 根据中国上市公 (2023年),公 配件制造”。 根据国家统计局 为“C36汽车制 1、行业主管部门 公司所在行业的 究拟订经济和社 部门;工信部主 运行,推动重大 信息安全等;科技 国外智力规划和 资金协调、评估 。 2、行业协会及相 公司所在行业的 制造业的行业自 息的搜集分析、 3、行业主要法律 针对我国工业铝 布了一系列政策的主 制与行 协会发 所属行 国民经 业”类 府主管 发展政 负责拟 术装备 部主要负 策并组 监管机制 组织 业协会 组织, 供信息 规与行 金及下 规鼓励特点及行 政策 的《中国上市 为“C36汽 行业分类标 的“C3670 门主要为发 ,进行总量 实施行业规 展和自主创 拟订国家创 实施,牵头建 ,拟订国家 中国汽车工 要负责产业 询服务、行 政策 应用的发展 司所属行业 
序 号政策名称发布 时间发布部门主要内容
1《汽车以旧换新 补贴实施细则》2024年 4月商务部、财政 部、国家发展 改革委、工业 和信息化部、对个人消费者报废国三及以下排放标 准燃油乘用车或2018年4月30日前(含 当日,下同)注册登记的新能源乘用车, 并购买纳入工业和信息化部《减免车辆
     
序 号政策名称发布 时间发布部门主要内容
   公安部、生态 环境部、税务 总局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的新能 源乘用车或 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 车,给予一次性定额补贴,进一步推动 新能源汽车换代更新
2《产业结构调整 指导目录(2024年 本)》2024年 3月发改委将汽车轻量化材料列为鼓励类行业
3《汽车行业稳增 长 工 作 方 案 (2023-2024年)》2023年 8月工业和信息 化部、财政 部、交通运输 部、商务部、 海关总署、金 融监管总局、 国家能源局支持扩大新能源汽车消费,进一步提升 公共领域车辆电动化水平,组织开展新 能源汽车下乡活动,鼓励企业开发更多 先进适用车型,推动新能源汽车与能源 深度融合发展
4《电子信息制造 业 2023-2024年稳 增长行动方案》2023年 8月工业和信息 化部、财政部到 2024年,我国力争手机市场 5G手机 出货量占比超过 85%,75英寸及以上 彩色电视机市场份额超过 25%,高端产 品供给能力进一步提升,新增长点不断 涌现。面向个人计算、新型显示、 VR/AR、5G通信、智能网联汽车等重 点领域,推动电子材料、电子专用设备 和电子测量仪器技术攻关,研究建立电 子材料产业创新公共服务平台,发挥好 集成电路材料生产应用示范平台、国家 新材料测试评价平台电子材料行业中 心等公共服务功能
5《关于促进电子 产品消费的若干 措施》2023年 7月国家发展改 革委、工业和 信息化部、财 政部等 10部 委完善高质量供给体系,优化电子产品消 费环境,进一步稳定和扩大电子产品消 费。在加快推动电子产品升级换代方 面,加快电子产品技术创新,打造电子 产品消费新场景,着力消除电子产品使 用障碍。加快建立健全智能电子产品标 准体系,实现不同类型、不同品牌的智 能家居和可穿戴设备等电子产品互联 互通
6《中共中央国务 院关于做好 2023 年全面推进乡村 振兴重点工作的 意见》2023年 5月国务院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开展新能源汽车和 绿色智能家电下乡
7《“十四五”扩大 内需战略实施方 案》2022年 12月发改委全面促进消费,加快消费提质升级。提 高吃穿用消费品质,丰富 5G网络和千 兆光网应用场景,加快研发超高清视 频、虚拟现实、可穿戴设备、智能家居、 智能教学助手、医疗机器人等智能化产 品
8《促进绿色消费 实施方案》2022年 1月发改委大力发展绿色交通消费。大力推广新能 源汽车,逐步取消各地新能源车辆购买
     
序 号政策名称发布 时间发布部门主要内容
    限制
9《“十四五”现代 能源体系规划》2021年 12月发改委、国家 能源局积极推动新能源汽车在城市公交等领 域的应用,到 2025年,新能源车新车 销量占比达 20%左右
10《“十四五”原材 料工业发展规划》2021年 12月工信部、科技 部、自然资源 部进一步要求实施大宗基础材料巩固提 升行动,提升高强铝合金、复合材料等 综合竞争力。此外,还要求扩大中高端 材料内需,挖掘高性能铝材等高端材料 消费潜能
11《“十四五”智能 制造发展规划》2021年 12月工信部提出将加快系统创新,增强融合发展新 动能、深化推广应用,开拓转型升级新 路径,原材料领域满足安全生产、降耗 减碳、提质降本等需要,实施大集团统 一管理下的多基地协同制造,加强关键 核心技术攻关在工业领域的适用性技 术作为重点任务。
12《重点新材料首 批次应用示范指 导目录(2021年 版)》2021年 12月工信部重点收录了先进有色金属材料、关键战 略材料等 304种,并重点列示了航空用 高新能铝型材、轻量化铝合金挤压材等
13《2030年前碳达 峰行动方案》2021年 10月国务院大力推广新能源汽车,逐步降低传统燃 油汽车在新车产销和汽车保有量中的 占比,推动城市公共服务车辆电动化替 代,推广电力、氢燃料、液化天然气动 力重型货运车辆。到 2030年,当年新 增新能源、清洁能源动力的交通工具比 例达到 40%左右,营运交通工具单位换 算周转量碳排放强度比 2020年下降 9.5%左右
14《5G应用“扬帆” 行动计划 (2021-2023年)》2021年 7月工业和信息 化部等十部 门要求加强行业融合应用深化行动,5G+ 工业互联网。推进 5G模组与 AR/VR、 远程操控设备、机器视觉、AGV等工 业终端的深度融合。围绕研发设计、生 产制造、运营管理、产品服务等环节, 聚焦“5G+工业互联网”发展重点行业。 打造产业生态,推广区域应用,鼓励各 地建设“5G+工业互联网”融合应用先 导区,不断拓展 5G在原材料、装备、 消费品、电子等领域的应用。
15关于加快培育发 展制造业优质企 业的指导意见2021年 6月工信部等 6 个部门以推动企业高质量发展为主题,坚持系 统观念,统筹发展和安全,健全体系、 完善政策、优化服务,着力增强自主创 新能力,着力发挥引领带动作用,推动 优质企业持续做强做优做大,促进提升 产业链供应链现代化水平,推进制造强 国建设不断迈上新台阶
16《中华人民共和2021年中华人民共全面促进消费:提升传统消费,加快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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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国民经济和社 会发展第十四个 五年规划和 2035 年远景目标纲要》3月和国全国人 民代表大会动汽车等消费品由购买管理向使用管 理转变,健全强制报废制度和废旧家 电、消费电子等耐用消费品回收处理体 系,促进住房消费健康发展。大力发展 绿色经济:建立统一的绿色产品标准、 认证、标识体系,完善节能家电、高效 照明产品、节水器具推广机制。深入开 展绿色生活创建行动。实行高水平对外 开放、开拓、合作、共赢新局面:坚持 实施更大范围、更宽领域、更深层次对 外开放,依托我国超大规模市场优势, 促进国际合作,实现互利共赢,推动共 建“一带一路”行稳致远,推动构建人类 命运共同体
17《“双千兆”网络 协同发展行动计 划( 2021-2023 年)》2021年 3月工信部用三年时间,基本建成全面覆盖城市地 区和有条件乡镇的“双千兆”网络基础 设施,实现固定和移动网络普遍具备 “千兆到户”能力。千兆光网和 5G用 户加快发展,用户体验持续提升。增强 现实/虚拟现实(AR/VR)、超高清视 频等高带宽应用进一步融入生产生活, 典型行业千兆应用模式形成示范。鼓励 终端设备企业加快 5G终端研发,提升 5G终端的产品性能,推动支持 SA/NSA 双模、多频段的智能手机、客户端设备 (CPE)以及云 XR、可穿戴设备等多 种形态的 5G终端成熟。加快具备灵活 多接入能力的手机、电脑、4K/8K超高 清设备等终端集成。
(二)行业发展概况 (未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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