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企ESG (560810): 融通中证诚通央企ESG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融通中证诚通央企 ESG交易型开放式指数 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4年11月26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2 基金募集情况
(2)基金募集期间的信息披露费、会计师费、律师费以及其他费用,不得从基金财产中列支。 (3)根据本基金招募说明书的规定,通过基金管理人进行网下现金认购的有效认购资金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将折算为基金份额归投资人所有,其中利息转份额以基金管理人的记录为准;网上现金认购和通过发售代理机构进行网下现金认购的有效认购资金在登记机构清算交收后至划入基金托管专户前产生的利息,计入基金财产,不折算为投资人基金份额;投资人进行网下股票认购的,认购股票按照交易所和登记机构的规则和流程办理股票的冻结与过户,该股票自认购日至登记机构进行股票过户日的冻结期间所产生的权益归属依据相关业务规则办理。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到销售机构的网点进行交易确认单的查询和打印,也可以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的网站(www.rtfund.com)或 400-883-8088(免长途话费)或 0755-26948088查询交易确认情况。 (2)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本基金管理人开始正式管理本基金。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实际情况依法决定本基金开始办理申购的具体日期,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在申购开始公告中规定。基金管理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过 3个月开始办理赎回,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在赎回开始公告中规定。本基金可在基金上市交易之前开始办理申购、赎回,但在基金申请上市期间,可暂停办理申购、赎回。在确定申购开始与赎回开始时间后,基金管理人应在申购、赎回开放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申购与赎回的开始时间。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 11月 26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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