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解百(600814):杭州解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 ●本次董事会全部议案均获通过,无反对票、弃权票。 杭州解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1月26日以现场会议方式在杭州市环城北路208号坤和中心35楼会议室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本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11月14日以通讯方式送达各位董事,会议应出席董事 9人,实际出席董事 9人。会议由董事长毕铃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经审议并逐项书面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公司《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具体详见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的公司公告,编号2024-042)。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二、审议通过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具体详见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公告,编号2024-043)。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三、审议通过公司《关于增补第十一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选举韩利平为第十一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选举陈星宇为第十一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 董事会届满之日止(自2024年11月26日至2026年5月25日),并且,任职期限与其董事任期一致。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特此公告。 杭州解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四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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